今天是2025年5月25日 星期日,欢迎光临本站 

湖北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2021年江苏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条件流程和时间介绍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4/2     浏览次数:    

2021年江苏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条件有哪些?申报流程是在什么时候?该项目申报时间即将在2021年4月15日前截止,想要咨询或者申报的可以联系以下:

免费咨询热线电话:15855199550(可加v),0551-65300586

 

江苏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条件范围

(一)示范区建设申报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推荐单位为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个示范区,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2个示范区。

(二)示范区建设以保护当地优势特色和经深加工附加值高的地理标志为主,经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者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时间超过3年。

(三)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较高年销售额或出口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者数量达区域内生产者总数的60%以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产值达区域内相关产业产值的60%以上。

(四)优先选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传承历史文化技艺并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地理标志。

(五)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的地理标志予以重点支持。

 

江苏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时间和流程

于4月15日前将申报 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其电子版报送我局, 我局将择优推荐报送。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有关单位自愿申报, 填写《M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申报书》, 并根据《办法》要求对示范区建设申请提出意见。

(二)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决定推荐报送的,填写《国 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 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及其电子版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

(三) 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对申报的示范区建设申请进行综 合评审,公示确定示范区筹建名单。

 

政策详情如上,大家可以直接咨询以下卧涛小编指导电话为您在线解答服务!

政策免费指导电话:0551-65300586,15855199550 (微信同号)QQ:2885169026

更多政策详情点击:项目申报政策汇总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