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2021年度南京市艺术基金申报开始了,2021年度南京市艺术基金申报开始了,文学创作类项目从2021年3月26日起开始申报,至5月10日截止申报。对文学图书类资助项目资助“建党百年”题材专业文学作品5个,每个资助10万元,总资助额为50万元。
南京市艺术基金申报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QQ:2885166281
南京市艺术基金文学创作资助对象
本项目资助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专业传统文化,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彰显南京特色、打出南京品牌,具有传承创新价值、符合大众审美需要的作品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表现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努力推出一批专业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本年度重点资助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多方位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疫情防控”等重要时间节点创作的项目;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
资助作品体裁为长篇小说、长篇纪实文学、儿童文学、文艺评论集。
南京市艺术基金文学创作项目申报条件
1.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创作者本人或创作团队。
2.申报主体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由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人作为申报主体,并由主要合作方在《南京艺术基金2021年度文学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
4.曾获南京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结项验收前,其项目实施主体不能再次以相同艺术品种申报艺术基金,但可以申报其他艺术品种资助项目。
南京市艺术基金文学创作项目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下载《南京艺术基金2021年度文学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
(二)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七份)和电子稿报送至管理办公室。
(三)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对申报主体寄送的申报材料,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且不退还,请自行备份底稿。
南京市艺术基金文学创作项目申报材料
1.《南京艺术基金2021年度文学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一式七份。
2.申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报者创作能力证明材料(出版、发表及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申请项目资料:须提交作品阐述、内容提要、章节梗概及作品片段(5000字左右)一式七份。已出版的作品提供样书七本(须为2020年7月1日以后出版的作品)。同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部作品。已列入出版社选题的作品请提供出版社的出版协议。除上述申报项目必须提供的材料外,还可提交其它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等证明资料各两份,但均须保持真实、准确、清晰。
南京市艺术基金文学创作项目签约实施
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后,管理办公室将与申报主体签订《南京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南京艺术基金2021年度文学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作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南京市艺术基金文学创作项目监督验收
(一)资助项目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结项验收,如确需延期完成,必须于2023年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
(二)管理办公室将按照南京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由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申报主体应及时将获得立项资助的信息告知创作团队其他成员,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与创作团队其他成员的协调,并作为责任方接受审计和监督。
(三)申报主体要保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申报主体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对于申报主体与第三方的纠纷或争议,艺术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四)申报主体有以下情形的,管理办公室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主体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
1.申报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南京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3.申报主体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南京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等情形。
4.申报主体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以上关于南京市艺术基金申报事宜,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对该政策有疑问的地方可以咨询卧涛科技为你解答,卧涛科技10年项目申报经验,有专人指导申报。免费咨询:15855199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