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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13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条件程序和组织材料要求汇总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11/29     浏览次数:    
2023年江苏省13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条件程序和组织材料要求汇总整理如下,此次申报截止时间将到12月06日,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京、南通、扬州、泰州、盐城、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13市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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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13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条件

1. 聘请的外国专家原则上每年不少于 3 人次 ,每人每年能在我省工作的时间累计不少于 2 个月或能柔性为我省长期工作。

2. 具有完备的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 , 能够为外国 专家(团队)的日常办公 、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等实际需要配备 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并能为外国专家提供便利化生活服务。

3. 与外国专家(团队) 有实质性的合作 , 对引进的外国专家参与科技研发、技术攻关 、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方面 , 有明确的工作计划 、推进措施、预期成效。

4. 能在科技创新 、技术研发 、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交流学    习和人才培养平台,每年能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指导培训关联产业 、培育产业骨干人才。

5. 聚焦集成电路 、生物医药 、人工智能 、绿色低碳 、数字 经济等重点领域发展需求 , 依托外国专家工作室引进外国专家(团队) 的 ,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江苏省13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程序

各设区市科技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经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后,集中向省科技厅推荐。部省属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

三、江苏省13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要求

1. 各设区市科技局填报《2023年度外国专家工作室建设情   况汇总表》、《 2023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推荐汇总表》 (见附件1、2 )。各外国专家工作室依托单位填报《江苏省外国   专家工作室申报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 , 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 各设区市科技局要对本地区外国专家工作室建设情况进 行全面调查了解、汇总分析,对同 一单位相同专业领域的外国专 家工作室、2022年 12月31日前命名授牌且在建设周期内的外国专家工作室不予推荐申报。

3. 附件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 一 式三份 , 电子版材料包括以上表格电子文档( Excel或Word版)和纸质盖章材料扫描件 、相 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电子版材料请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于12月06日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

4.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 )领衔外国专家学历 、学位证书 复印件 ;( 2 )领衔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 ;(3)领衔外国专家与 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复印件 ;( 4 )领衔外国 专家成就及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 5 )领衔外国专家外国人来 华工作许可证件复印件 ;(6)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 复印件 ;( 7 )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证明材料;

(8) 团队成员相应佐证材料 ;(9)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1. 各设区市科技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 认真做好外国专 家引进和外专工作室培育等基础性工作,并指导依托单位高标准 做好诺奖获得者和国家、省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等高端外国专家工作室的建设工作。

2. 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工作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 。 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签订信用承诺书,对申 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 材料 、虚报统计数据等行为。各推荐单位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 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省科 技厅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 各推荐单位在对申报材料审核时 , 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  理系统“ 六项承诺 ”和“八个严禁 ”规定、《江苏省科技计划项  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 2019〕329号)及《关于转发科  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 》〉 的通知》(苏科监发〔 2021 〕44号)要求,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  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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