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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止!2023年常州市星级企业申报条件流程和申报截止日期、时间一览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11/29     浏览次数:    
关于2023年常州市星级企业申报条件流程和申报截止日期、时间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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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星级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税收标准。还原留抵退税因素后,2023年度企业上缴入库含有地方级税收的全部税收总量(含当年免抵税额数),包括企业高管限售股减持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不包括企业减免税额、代扣代缴税额(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稽查查补入库、补交以前年度欠税额。工业企业、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3000万元(含)以上,现代服务业企业2000万元(含)以上。

2.企业界定。在我市境内注册、缴税且独立核算的企业。

以集团名义合并参评的企业,仅限于母公司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个人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其他本地企业,必须合并申报参评。

同一外地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成立的相互之间无持股关系的企业,视为关联企业,须合并申报参评,并明确入库税金最高的企业参与表彰。

央企、省属企业在本地成立的同一业务领域的子公司、分公司,须合并申报参评。

其他要求。(1)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企业不参加评定;(2)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存在不良和违约记录,不得参评;(3)存在严重失信情况,不得参评;(4)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不得参评;(5)按照《常州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常政办发〔2018〕27号),被评为C、D类的工业企业,不得参评;(6)集团企业须一次性申报,不得补报。

常州市星级企业申报流程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属地企业申报和审查工作。2022年度已参与申报的企业,本年度无需再次申报,由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开展信息核实;2022年度未参与申报的企业,凡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申报参评的,填写《2023年度新申报星级企业评定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以集团名义参评的企业由母公司统一申报),将盖章的PDF文档和WORD版电子稿分别报送至企业(母公司)注册地相关职能部门邮箱。

常州市星级企业申报日期时间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公告由市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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