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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兑现!2023年度马鞍山市省级软件企业政策资金申报流程、材料、时间及补贴标准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4/28     浏览次数:    

截止5月312023年度马鞍山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省级软件企业)政策资金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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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关于印发以制造业为主体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N+X”政策体系的通知》《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中“省级软件企业”政策条款

一、政策条款

对通过省软件协会评估的省级软件企业”,一次性奖励 5 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奖励企业管理团队。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 1000 万元、2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支持鼓励本地大数据企业开拓市外市场,对单个合同金额达 500 万元及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项目,按项目实际销售收入的 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累计最高 100 万元。

 

、申报原则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主体为在本市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的企业以及相关单位。

(二)对《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中“省级软件企业”政策有效实施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企业同一项目只可享受一项市级产业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按照“从高但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申报)。同时申报省市政策的,也按“从高但不重复”的原则兑现。企业申报政策前对自身信用信息予以自查并承诺不存在失信情形。对于存在失信情形的企业,整改到位后方可兑现奖补资金,整改期限为2024年12月底前,即2024年12月底前仍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不予兑现奖补资金(一般失信情形已按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相关义务但仍在惩戒期的视作已完成信用修复)。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项目主管部门要将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中,加强对项目单位的信用审查和比对。

 

二、申报平台、时间和要求

(一)申报平台

通过“惠企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网址为马鞍山市“惠企通”服务平台。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4年4月26日-5月31日(惠企通平台开放时间为4月26日)。

 

(三)申报要求

请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及时完成项目初审、核实工作,并于6月12日前将经审核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正式行文报市经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财政补贴和奖励的企业(单位),须提供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除申请表、申报单位承诺、营业执照(非盈利机构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外,根据政策条款,还需提供通过省软件协会评估的省级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网上申报上传的所有电子版材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画面、字迹必须保证清晰,每一个项目整理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文件名为XXX项目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并盖章。

 

四、申报程序

(一)集中申报。项目单位按规定要求,如实备齐项目申报材料,在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后,注册登录马鞍山市“惠企通”服务平台,进入“项目申报”栏目填报有关内容事项,向县区、开发园区、新区项目主管部门申报。

(二)初审核实。县区、开发园区、新区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时登录马鞍山市“惠企通”服务平台,对本辖区企业申报材料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初审、现场核实情况,初审环节应确保现场核查比例达100%,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汇总表以正式行文方式报市经信局(扫描件同时上传至平台),项目汇总表中要注明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推荐格式参考县区推荐申报项目表。

(三)复审。市经信局相关业务科室严格按照《涉企行政事项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涉企政策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经信局市级产业政策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企业申报材料开展审核和组织评审。对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推荐的项目,按照申报文件要求及工作需要对企业申报材料以100%的比例开展现场核查。开展评审时,特别是分组开展项目评审时,应保证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机关纪委对专家选取和专家评审环节全流程进行监督,相关业务科室应在评审结束后及时将评审流程向机关纪委和综合法规科汇报。

(四)涉企系统比对、信用查询和重复申报比对。对通过复审的项目,相关业务科室根据申报政策和市财政局具体要求,依托涉企系统进行比对筛查、预警审查,并同时开展重复申报比对。此外,相关业务科室将通过复核的项目所涉及的企业名单报送综合法规科,综合法规科联系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查询,并将信用查询结果反馈相关业务科室。相关业务科室对反馈结果根据需要再进行复查,确保信用查询结果公正、及时、准确、全面。

(五)报送。结合涉企系统比对结果、信用查询结果和重复比对结果,相关业务科室将拟兑现项目审核情况表经电子政务平台以通知形式报至综合法规科。经审核确认的项目按照“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研究通过后报市财政局。

(六)财政复核。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类项目进行复核。

(七)确认企业状况。在财政复核后,县区、开发园区需再次确认企业存续状态和信用情况,并对比市经信局党组会决议,确认无误后报送市经信局综合法规科,如企业在市财政局下达资金当月前停产半停产、有失信行为的则停止拨付。

(八)结果公示。将拟兑现的政策扶持项目资金,通过局网站、惠企通平台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按期兑现。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及时拨付市级承担的奖补资金,县区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业务科室做好兑现的跟进工作,推动奖补资金按照申报渠道及时、足额拨付到企业。

关于2023年度马鞍山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省级软件企业)政策资金申报,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马鞍山市企业奖励补贴政策免费咨询规划:1871503483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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