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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武汉经开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纳统条件范围和申报材料+时间整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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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计范围
本辖区内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投资情况,不包括农户投资,不含军工、国防项目。
二、申报条件
在本辖区内开工建设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如建设类项目永久性工程开工后提交资料申报入库,单纯设备购置项目则需有设备到场后提交资料申报入库。
三、项目入库必备材料
1.项目情况说明;
2.投资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3.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文件(如核准、备案、立项、批复、会议纪要等);
4.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合同及付款凭证和现场开工照片)。(见附件3、4)
四、上报时间
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单位按上述要求准备入库资料电子版,并于每月20日前,上交至项目所属地园区投资统计负责人处。由区统计局负责向上级统计部门申请办理入统,各级统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审核通过后,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一套表平台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五、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的,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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