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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非遗申请须知!2025年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非遗传承人申报条件流程及材料清单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5/6     浏览次数:    

  首次申报要从所在区县级开始报!2025年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非遗传承人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汉中市非遗申报

  (一)申报范围

  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曲,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

  

  (二)汉中市非遗申报条件

  已列入县(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或市直单位、市属行业协会申报的项目,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2.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3.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4.体现本地区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5.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6.目前有符合项目存续规律的常态化活动,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三)汉中市非遗传承人申报条件

  (一)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四)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五)户籍在汉中市或者长期居住地在汉中市。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搜集、整理和研究,但不直接从事传承活动的,不得被认定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

  

  (四)申报流程

  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县的文旅部门或文化馆

  

  (五)汉中市非遗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一)项目介绍,包括项目的名称、历史、现状和价值;

  (二)传承情况介绍,包括传承范围、传承谱系、传承人的技艺水平、传承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保护要求,包括保护应当达到的目标和应当采取的措施、步骤、管理制度;

  (四)有助于说明项目的视听资料等材料。

  

  二、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

  (一)认定标准

  汉中市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认定工作严格按认定标准开展,关注代表性传承人技能艺能、传承实践情况,重视部分国家级和省级、市级非遗产代表性项目中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空缺、队伍老化等问题,着力加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1.长期从事该项目非遗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市级代表性项目主要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实践累计10年以上;

  2.在该项目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并在项目申报地区具有较大影响,获得广泛认可;

  3.在该项目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志愿面向社会传承,身体健康;

  4.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5.户籍在汉中市或者长期居住地在汉中市;

  6.已认定为该项目的县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市直单位可直接推荐。

  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目前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群体性较强的项目,目前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

  4.从事非遗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范围

  1.前几批市级非遗项目名录中没有认定过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推荐1名;

  2.国家级非遗项目中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空缺或传承人队伍老化、项目保护亟需加强的,可增补推荐1-3个;省级非遗项目中有上述情况的,可增补推荐1-2个;

  3.市级项目中已命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且传承人身体状况良好,传承活动开展较好的,一般不再推荐,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增补,但推荐要从严掌握;

  4.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因年龄、身体等原因不具备传承能力,或因传承工作需要,可重新推荐;

  5.在技艺水平相当的条件下,重点推荐年富力强、具有传承能力者。

  

  (三)申报流程

  1.填写申报材料:按照《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与资助暂行办法》要求填报。

  2.确定推荐人选。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市直有关部门组织专家(不得少于5人,且人数须为单数),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通过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推荐人选(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提交正式文件。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在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结束后,于截止时间前向市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非遗科报送申报资料,包括:①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市直单位向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报的推荐报告(一式两份),报告简要说明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专家评审推荐、推荐代表性传承人公示等情况;推荐申报名单加盖公章;正式公布的县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件(含完整名单),并标记出推荐人;②推荐申报表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3套),有助于说明被推荐传承人的其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辅助材料③推荐申报片等材料电子版(使用U盘拷贝,并标明所在县区、材料目录等)。

  4.材料复核。市文化馆(市非遗保护中心)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说明理由。申报材料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

  关于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非遗传承人申报,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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