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多项项目,后续有经费支持!2025年度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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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5月28日。各市州局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方式。2025年度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知识产权强省”专题—知识产权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注册登录填报,并将项目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资料由推荐单位提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
(二)推荐方式。对照申报指南(附件1)和本通知要求,相关推荐单位通过“知识产权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完成项目推荐,并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主要审核所推荐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申报资料的完整真实性。
中央在湘单位、省直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提出推荐建议,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
2025年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2025年度支持范围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知识产权服务。
(一)知识产权保护: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湖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保护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努力提升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本年度专项支持方向主要包括:重大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商标品牌建设、商业秘密保护。
1.重大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
聚焦“创新提质—管理提能—转化提效—保护提速”,构建重大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围绕支撑保障重大科技创新,加强专利分析评估,促进高质量专利产出;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加强重点专利侵权监测预警与侵权纠纷快速处理,强化专利海外保护,提升保护能力水平。
(1)支持范围:
①在湘院士团队;
②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创新主体;
③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初创型企业。
(2)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正在开展重大科技创新工作,以与市州市场监管局联合申报形式申请,且承诺承担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务;
②具备一定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申请和拥有量,且对知识产权工作有相应资金投入、相关配套制度和人力资源;
③有良好社会信誉,依法经营,无恶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
④创新主体所在市州市场监管局承诺配套对项目工作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和工作支持;
⑤纳入湖南省重大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服务名录的创新主体予以优先考虑。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保护处。
2.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顺应我省企业不断增长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支持我省企业依法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支持我省外向型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海外风险排查和预警布局,加强海外目标国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发展经贸活动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识别与防控,提升企业规避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能力,帮助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手段与策略参与国际竞争,助推“湘品出海”,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1)支持范围:本省注册的企业。
(2)申报条件:
①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注册时间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规模;
②产品或技术进出口企业、签署境外投资合同或意向的企业、拟赴国外参展企业;
③具备一定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申请和拥有量,且对知识产权工作有相应资金投入、相关配套制度和人力资源;
④有良好社会信誉,依法经营,无恶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
⑤被纳入全省100家涉外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保护处。
3.重点商标品牌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湖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2024—2025年)》,加大湖南省重点商标企业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重点商标注册监测、预警、体检制度,强化重点商标和企业名称的联动保护,护航重点商标品牌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重点商标品牌促进我省商标品牌建设加快发展的引领作用,助力湖南“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1)支持范围:本省注册的企业。
(2)申报条件:
①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注册时间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规模;
②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湖南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范畴,且为省内相关行业龙头企业或本地支柱企业;
③企业核心或主导商标已注册并有效运用,在全国或省内同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④企业商标管理制度和机构健全,商标使用规范,商标注册保护体系完善,具有较高的商标管理、运用和保护水平;
⑤企业商标品牌效益有效发挥,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增加地方税收、带动就业等方面成绩突出、成效明显;
⑥企业被纳入2024年度湖南省重点商标名录;
⑦企业近3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促进处。
4.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
聚焦推进湖南自贸试验区、产业园区建设,按照“企业自主、政府指导、预防为主、依法维权”原则,引导重点企业(行业、社团组织)加强商业秘密管理,建立健全商业秘密标准、认定、保护、培训、宣传、泄密应急处置和奖惩等管理制度机制,引导企业(行业、社团组织)主动应对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加强侵权预警分析和风险防控,完善企业商业秘密标准、维权援助和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构建商业秘密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增强企业(行业、社团组织)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支持范围:全省先进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产业及特色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有商业秘密保护需求、积极参与商业秘密保护活动的其他企业(行业、社团组织)。
(2)申报条件:
①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行业、社团组织),注册成立时间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规模;
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有一定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基础,有较强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商业秘密面临较大风险,保护需求强烈;
③守法诚信经营,无恶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未被各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财务制度健全规范,能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⑤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湖南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湖南省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龙头企业、“五个一百”项目承担企业、“三高四新”战略中智能制造、轨道交通领域企业和外向型企业,具有商业秘密保护标准制修能力的社团组织。
(3)主管处室: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局。
(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培育高价值专利,实施专利保险和质押融资试点示范,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本年度专项支持方向主要包括: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地理标志运用、大学生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培育。
1.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
围绕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和13条重点产业链,以产业链龙头企业为主导,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以知识产权增强产业竞争力。融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与高校供需匹配对接,开展专利导航,布局产业高价值专利。推进专利产业化进程,培育形成专利密集型产品和知名商标品牌,提升企业规模效益。推广应用专利价值评估,增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效。加强走出去和上市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排查,提升产业抗风险能力。
(1)支持范围:省内4×4现代化产业体系、13条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
(2)申报条件:
①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②申报主体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进行专利产品备案;
③积极参与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并取得一定成效,如通过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对接转化与本产业相关的专利,牵头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探索构建产业专利池,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等;
④积极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工作,牵头进行产业专利导航;
⑤进入专利产业化中小企业样板培育库的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运用处。
2.地理标志运用
重点提升区域地理标志运用水平,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确保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促进扩大地理标志产业规模,提升社会经济效益,在全省发挥地理标志运用示范、引领和推广作用。项目参照《湖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施。
☆ 地理标志运用能力提升
(1)支持范围:
①由地理标志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报,市场监管部门具体实施;
②保护对象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由提出保护申请的人民政府负责;
③地理标志以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的,由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负责。
(2)申报条件:
①区域内拥有经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者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且时间在2年以上;
②地理标志产品应具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
③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应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④产品知名度较高、产业规模较大、具有较高的年销售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数量 5 家以上且占区域内生产者总数50%以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产值达到 1 亿元以上且占区域内相关产业产值的 50%以上;
⑤相关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规范、诚信、守法,3 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受到监管执法等相关部门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
⑥保护对象所属领域应为政府发展规划鼓励或重点支持范围,出台明确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保障政策、工作机制、督促考核和激励措施等。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运用处。
☆ 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1)支持范围:2022年度获得立项并验收合格的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无需申报)。
(2)主管处室:知识产权运用处。
3.大学生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培育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业工作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省委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工作部署,推进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促进大学生创业“雏鹰计划”重点举措,助力构建大学生创业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支持体系,努力把湖南打造成创新创业的热土,吸引大学生来湘创业,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坚实支撑和持久动力。
(1)支持范围:35周岁以下的大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初创企业
(2)申报条件:
①企业注册地在湖南省境内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
②企业股东包含高校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生;
③企业拥有自主专利或者被授权使用专利,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配备相应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⑤相关专利在该企业得到较好运用,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具有较好产业前景;
⑥企业依法经营,无质量、安全、环保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促进处。
(三)知识产权服务: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湖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共建“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2024—2025年)》,推进园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建设,大力培育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社会氛围。知识产权本年度专项支持方向主要包括:公共服务平台提质、知识产权优质服务机构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软课题研究、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1.公共服务平台提质
(1)支持范围:2023年、2024获得立项,验收或评估合格的省级以上园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无需申报)。
(2)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促进处。
2.知识产权优质服务机构建设
支持和引导具备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效,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特色化、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1)支持范围:省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法设立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承办知识产权案件的律师事务所、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知识产权社会调解组织。
(2)申报条件:
①热忱公益服务,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公益活动;
②机构设立3年以上,知识产权业务量居于行业合理区间,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
③人员队伍规模和结构合理,建立了较为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
④在创新服务模式、开展特色业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品牌或经营模式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
⑤近3年内未因所开展的业务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⑥2023年以来所代理的业务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或者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典型案例的代理机构予以优先考虑。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促进处。
3.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加大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学校的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力度,着力培养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服务、保护人才,提升专利预审员、专利代理师等各类专业人才素养,推动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定,为促进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1)支持范围:省内相关高校、协会。
(2)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应具备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的能力,具备专业人员、场地,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丰富的培训经验;
②申报单位为高校的,应具备成熟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有知识产权课程,具备知识产权培训的师资力量(至少具有2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专业人员、配套设施、教学案例等,近三年开展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社会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③申报单位为协会的,应具备组织、指导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的能力,有专人负责人才培训工作,有明确培训计划,可以较好地完成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培训任务,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成功经验;
④国家、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予以优先考虑。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促进处。
4.软课题研究
围绕知识产权事业改革发展新特点、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可利用、能落地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2025年课题研究方向为:湖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实施评估及“十五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编制;统一地理标志制度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一致性研究、地理标志文化国际传播研究、专利转化交易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湖南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湖南省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研究、知识产权与智能技术融合发展研究、湖南省数据知识产权审查政策体系研究、知识产权保护考核。
(1)支持范围:省直相关单位及企业、省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各类服务机构等。
(2)申报条件:
①项目申报单位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从事学术研究的专业人员;
②课题研究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既要有深度理论分析,更要注重调查研究,能够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③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设定的题目选题;
④原则上项目申报单位的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促进处。
5.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提升全社会对知识产权重要性和价值的认识,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生态,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更好激励创新、保护创新。2025年知识产权文化建设项目为:国家级媒体宣传;湖南省知识产权公益广告大赛组织策划和推广;其他专项宣传。
(1)支持范围:相关国家级媒体、省内文化传播机构、协会等。
(2)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连续经营3年以上;
②申报单位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严重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行为;
③申报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组织策划能力,具有组织策划全省性大赛的经验和案例;
④申报单位应具有专业的策划团队和丰富的媒体资源、渠道,能有效利用相关媒体资源,提升宣传质效。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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