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智能工厂分为: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四个等级!本次为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申报前需对企业进行自评达到基础级智能工厂才能申报,截止时间6月9日,各市名额紧张,可联系小编提前规划安排申报指导工作!安徽省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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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具体事宜(企业必看)
一、智能工厂申报基础要求
1.申报主体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3.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4.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5.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6.基础级和先进级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卓越级智能工厂应达到三级及以上,领航级智能工厂应达到四级及以上。
二、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事宜
规上企业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
基础级智能工厂
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基础能力建设,围绕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部署必要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核心数据实时采集、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生产与经营管理信息化,开展点状智能化探索。
(一)建设内容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环节。
1.工厂建设:开展产线级、车间级数字化规划与建设;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和数字基础设施。
2.研发设计:开展产品、工艺数字化研发设计。
3.生产作业:开展关键装备和工艺数字化升级,实现关键装备、工序和系统的实时监控,以及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作业。
4.生产管理:应用信息系统,对作业计划、产品质量、设备资产、生产物料等进行管理,实现关键生产过程精益化。
5.运营管理:应用信息系统,对采购、销售、库存、财务和人力资源等进行管理,实现经营数据精准核算和绩效指标量化评估。
(二)建设成效
参考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和《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附1),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高于省(区、市)同行业平均水平。
三、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事宜(本次申报工作重点)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达到《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中先进级智能工厂的基础要求、建设内容、建设成效等要素条件。(见下方)
先进级智能工厂
提升数字化网络化集成能力,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广泛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生产经营数据互通共享、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生产与经营协同管控,在重点场景开展智能化应用。
(一)建设内容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开展智能工厂建设,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至少包括10个典型场景。
1.工厂建设:开展车间级、工厂级数字化规划与建设;对工艺路线、产线布局和物流路径等进行仿真;广泛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
2.研发设计:开展产品、工艺的数字化研发设计和仿真迭代,应用智能化设计工具,实现产品设计、工艺设计数据统一管理和协同。
3.生产作业:开展关键装备和工序数智技术应用,实现关键装备异常预警、关键工序数据在线分析、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产品关键质量特性数字化检测。
4.生产管理:通过对生产过程、仓储物流、设备运行、产品质量等进行数字化集成管控,应用智能化分析工具,实现高效辅助计划排产和生产业务协同管控,并开展安全能源环保数字化管理。
5.运营管理:通过经营管理与生产作业等业务的数据集成贯通,应用智能化管理工具,实现成本有效管控、订单及时交付、绩效指标动态评估等,开展供应链数字化管理。
(二)建设成效
1.参考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和《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处于省(区、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2.在省(区、市)同行业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申报流程
1.编制材料。被认定为基础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按照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模板编制申报书。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要素完整、格式规范、表述清晰,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网上填报。申报主体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填报,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经县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应按照模板要求命名,加盖有效公章并扫描清晰后上传。
3.审核推荐。请各市工信局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做好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工作,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按照分配名额数量,确定推荐名单后,正式行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附《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申报时间
请各市工信局和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系统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12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6月9日24时,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6月12日24时,市级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6月17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名额
合计91
合肥市10
淮北市5
亳州市5
宿州市5
蚌埠市5
阜阳市5
淮南市5
滁州市8
六安市5
马鞍山市5
芜湖市8
宣城市(含广德市)5
铜陵市5
池州市5
安庆市(含宿松县)5
黄山市5
四、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事宜(申报时间流程另行通知)
申报条件
卓越级智能工厂
强化数字化网络化持续优化能力,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体系化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设计生产经营数据集成贯通、制造装备智能管控、生产过程在线优化,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和供应链全环节的综合优化,推动多场景系统级智能化应用。
(一)建设内容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原则上应覆盖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多个环节。
1.工厂建设:开展工厂级数字化规划与建设,以及数据治理工作;对工厂进行系统建模和优化,实现工厂数字化交付,推动虚拟工厂建设;体系化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
2.研发设计:开展产品、工艺协同研发设计、集成建模和仿真,实现基于模型和数据的系统优化。
3.生产作业:开展多场景数智技术应用,实现装备运行状态智能分析和故障诊断、生产过程智能管控和在线优化、过程质量在线检测与控制。
4.生产管理:通过生产全过程数据综合分析,实现生产计划与排程自动生成、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质量精准追溯和持续改进、物流仓储策略优化、安全应急联动、能源环保综合管控等,推动主要生产要素的智能协同优化。
5.运营管理:通过多维数据智能分析,实现用户需求精准识别和敏捷响应、全厂资源协同优化、产品增值服务、设计生产服务闭环优化、智能化决策支持等,推进供应链上下游“链式”协同。
(二)建设成效
1.参考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和《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2.在国内同行业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开展数智化升级。
3.培育形成具有行业推广价值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探索构建企业智能制造“标准群”。
4.建立较为完善的智能制造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智能工厂建设和运营人才。
五、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事宜(申报时间流程另行通知)
申报条件
领航级智能工厂
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与制造全过程的深度融合,实现装备、工艺、软件和系统的研发与应用突破,推动研发范式、生产方式、服务体系和组织架构等创新,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带动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变革。
(一)建设内容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原则上应覆盖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多个环节。
1.工厂建设:构建工厂数字孪生系统,实现对物理制造过程的精准映射和反馈控制;建立较为完备的数据治理体系,推动形成企业数据资产;开展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等研发和应用突破。
2.研发设计:探索数据与知识驱动的研发设计创新,开展虚拟验证和中试。
3.生产作业:开展人工智能在工艺、装备等方面创新应用,实现生产过程动态优化、智能决策控制、产线动态调整。
4.生产管理:探索多目标、多扰动、多约束情况下的生产计划优化和智能排产调度,推动制造资源的全面优化利用。建立能源、碳资产、安全、环保综合管理创新机制,推动可持续制造。
5.经营管理:推进工厂横向、纵向、端到端集成,构建智慧供应链,推动生产方式、服务体系和组织架构等变革,探索未来制造模式。
(二)建设成效
1.参考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和《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全球领先。
2.打造全球领先的应用标杆,通过“母工厂”等方式推动工厂建设经验复制推广,引领产业链上下游形成智能制造协同创新生态。
3.培育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实现对外输出,形成较为完善的企业智能制造“标准群”,推动形成行业、国家标准。
4.培养智能制造领军人才,对外提供智能工厂建设和运营指导或服务。
工信主管部门工作(企业大致了解即可)
一、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
(一)贯彻落实梯度培育实施方案。各市工信局应当联合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皖工信装备函〔2025〕52号),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监督和政策支持,积极组织本地区规上企业依托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以评估结果指导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与动态管理。
(二)加快基础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各市工信局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中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条件,自行决定申报形式和流程,组织本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对企业自评信息、申报书、佐证材料、实际建设情况等内容,进行核查和评定,并按附件2格式填报《基础级智能工厂清单》。
(三)做好先进级智能工厂管理推荐。各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快从本地区基础级智能工厂中,择优推荐上报一批先进级智能工厂。对于2017-2024年的安徽省智能工厂,各市工信局按照新标准逐一组织现场复核,填报《安徽省智能工厂复核结果一览表》。
(四)提前储备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各市工信局应强化本地区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的跟踪管理和经验总结,提前准备2025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和推荐工作,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高水平卓越级智能工厂向领航级迈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通知,及时组织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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