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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批四川省级21市州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条件时间和申报程序、采集标准指导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5/15     浏览次数:    
第十批四川省级21市州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条件时间和申报程序、采集标准指导如下,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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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省级21市州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范围

第十批省保原则上从已经公布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产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的重要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也可申报。

二、四川省级21市州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程序要求

(一)县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第十批省保申报工作,市(州)文物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省文物局。

(二)申报对象隶属于中央、省级部门(单位)的,可直接向省文物局申报。

(三)申报对象属于非国有产权的,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在申报前须征得文物所有权人同意。

(四)申报对象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经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布或市、县级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和文物主管部门确认。

三、四川省级21市州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时间

第十批省保的正式申报文本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上报省文物局。凡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四川省级21市州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本地区第十批省保申报各项工作。

(二)各地文物主管部门应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共同做好各行业领域第十批省保申报工作。

(三)第十批省保通知文件相关附件可在四川省文物局官方网站下载。

四川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信息采集标准

一、申报文本内容

(一)封面

(二)目录

(三)市(州)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的推荐报告

(四)专家评估意见书

(五)公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同级政府文件(或相关部门确认文件)

(六)四川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登记表

二、申报文本格式

申报文本分为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两者文字内容必须一致。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一)纸质文本

1.纸质文本一式二份,统一用A4幅面纸竖式印制。

2.纸质文本中市(州)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的推荐报告和专家评估意见书必须为原件。同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文件(或相关部门确认文件)可以为复印件。

3.纸质文本的《四川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登记表》填报文字为宋体,字号不小于五号。

4.纸质文本的图纸,可直接手绘或打印在图纸册页上。也可粘贴在图纸册页上,折叠成A4幅面。

5.纸质文本的照片,可粘贴或打印在照片册页上,尺寸不小于12.70×8.98cm(5英寸)。

(二)电子文本

1.电子文本存放于1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为申报四川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内含1个WORD可编辑文本和3个子文件夹。

2.WORD可编辑文本是申报文本的文字部分,文件名为申报四川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可插入扫描文件、图纸、照片,顺序与纸质文本相同。

3.子文件夹1:名称为“附件1相关文件”,存放推荐报告、专家评估意见以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等公布文件的扫描件。

子文件夹2:名称为“附件2相关图纸”,存放图纸的电子文本、图纸清单。

  子文件夹3:名称为“附件3相关照片”, 存放照片的电子文本、照片清单及文字说明。

电子文本的扫描文件为PDF格式,分辨率为300dpi。

电子文本的图纸可用数码相机拍照、扫描或CAD制图。

电子文本的数码照片为JPG、J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500万像素,不小于1M。

三、申报登记表填报要求

《四川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登记表》的填报必须科学、全面、准确、翔实。

(一)名称

文物保护单位原则上沿用原公布名称,其它不可移动文物定名参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定名标准填写。原公布名称不准确或不能准确体现文物价值的,可以进行调整,但须予以说明。

(二)年代

文物保护单位沿用原公布年代,其它不可移动文物年代参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年代标准填写。申报对象年代与原公布(登记)明确的年代不符的,应予以说明。

(三)类别

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六类填写。每一项申报只能有一种类别。如遇一项申报内容中存在一个以上类别的,按其主体类别归类。

(四)所在地

以自然村(街、路)为最小表述行政单位。表达顺序依次为:市(州)、县(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镇(乡、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村(街、路、巷)。

(五)海拔

根据仪器测定或历史记录填写。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海拔高程精确到米。注明测点位置。

(六)经纬度

根据仪器测定或历史记录填写。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海拔高程精确到米。注明测点位置。

(七)保护级别

按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三类填写,以现有的级别为准。属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新发现的,须同时注明新发现。

(八)所有权

所有权属性分为国家、集体和个人三种情况。应注明所有权属性,并填写所有权人名称,机构名称、个人姓名应写全称。如申报单位有超过1个以上所有权属性,应分别填写所有权人名称。申报对象为非国有产权的,应附产权所有人意见书。

(九)使用人

指实际使用申报对象的机构或个人,应填写实际使用机构名称全称或使用人姓名。如申报单位有超过1个以上实际使用人,应分别填写实际使用人名称。

(十)管理机构

指对申报对象实行日常管理的机构(或个人),应填写该管理机构(或个人)的全称(或姓名)。

(十一)用途

申报对象的开放、使用状况。

(十二)简介

对申报对象地理位置、构成、规模、沿革、形态、价值、用途、保护情况等作概括性描述,尤其要明确申报对象的边界区域、文物构成、保存现状、价值。字数原则上在600字左右。

(十三)文物描述

明确申报对象的边界和具体面积。若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应详述说明申报对象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界限。对申报对象的组成、形制、结构、体量等基本状况进行描述,应突出申报对象的特色。对文物本体的完整、稳定程度,损坏、缺失情况,添建、改建情况等保存现状进行客观描述,对损毁原因进行分析。同时对每一个单体构成的名称、类别、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边界、保存现状、形制、结构、体量等,分别进行详细描述。阐述该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遗址类文物,应描述历次发掘情况。

(十四)文物构成

文物构成,包括承载对文物价值有所贡献的所有要素。明确申报对象的单体构成,同时对每一个单体构成的名称、年代、类别、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分别进行描述。建筑类文物,应明确现存建筑年代。

(十五)文物本体沿革

描述申报对象本身的历史发展进程,该文物是如何发展到今天的形式和状态,在建成或形成后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拆除或重建。

(十六)保护管理工作沿革

1949年以后,申报对象的保护情况,以及使用、管理机构(或人)的变更情况。

(十七)价值评估(列入理由)

对申报对象的历史、艺术、科学等价值进行真实、全面的评估,阐述该项文物如何满足申报标准,提出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理由,着重阐述与该文物重要价值相关的各方面信息。

(十八)对比分析

对该申报对象与同类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对比分析,阐述该项文物与其它文物之间的类似点及突出价值,用作对比分析的同类不可移动文物无论是否已被核定为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均可。旨在说明该申报对象在全省的重要性,凸显其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合理性。

(十九)风险评估

对文物本体面临自然和人为的风险进行简要评估,说明影响或威胁文物价值及安全的主要因素,如自然灾害影响、环境影响、发展影响、开放影响等。

(二十)“四有”工作情况

1.保护管理机构:现使用机构(人)、保护管理机构、隶属关系、机构规模、性质、级别、经费来源等。保护管理机构应使用全称。

2.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已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四至,划定机关、批准机关、保护范围标志等。

3.保护标志:保护标志的竖立时间、数量、位置、尺寸、内容等。

4.保护档案:是否建立、建立时间、更新时间、存放地点等。

(二十一)安全保卫情况

有关申报对象的安全保卫机构、制度、人员以及相关技防、消防、防雷设施配备情况等。

(二十二)相关研究情况

国内外发表的有关研究文章和出版的有关研究专著。需注明公开发表的刊物、出版社、日期等。

(二十三)调查、考古、保护、展示情况

历年调查、考古、文物本体保护工程、环境整治项目的起止时间、工程内容、承担单位、工程经费和来源以及现有文物展示情况。

(二十四)下一阶段保护、管理、使用计划

有关申报对象下一阶段保护、管理、使用的思路和工作安排。编制有保护规划的,应一并提交。

(二十五)图纸

1.总体要求:图纸绘制应清晰、准确。图纸应用尽可能大的比例,清晰显示申报对象的整体面貌以及周边状况。每一张图纸应清晰标明比例尺、方位、数据、文物名称、绘制日期、制图人姓名等。

2.图纸构成:

地理位置图,应明确标示申报对象所在地(县域)的地理位置。

总平面图,全面反映申报对象分布情况的总平面图,应明确标识申报对象的边界、构成。

保护区划图,申报对象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应清晰标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主体建筑以及主要建筑实测图;考古信息图,主要遗迹实测图等。

(二十六)照片

1.总体要求:照片应清晰。文物现状照片应是近期拍摄,原则上不使用超过一年的照片。可提供反映工作情况及历史沿革状况的历史照片。照片应为单幅。每张照片应有序号,并标明与拍摄内容相对应的名称、拍摄日期、拍摄人。

2.照片组成

全景照片。

每一个文物单体构成应至少有一张相对应的现状照片。

重要构成的多角度照片,重要部位和构件的照片。

附属文物、重要出土文物及藏品照片。

保护标志照片。

(二十七)编纂人员信息

编纂人姓名、职称、工作单位、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

(二十八)盖章确认

资料填报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市(州)文物主管部门初审后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川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四川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

二、申报范围

(一)具有重要价值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重要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

三、申报类别

四川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六类。

(一)古文化遗址。古文化遗址一般指古代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已被废弃的城郭、宫殿、村落、住所、作坊和寺庙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物质遗存。主要包括早期人类活动场所、聚落址、城址、窑址、窖藏址、矿冶遗址、战场遗址、驿站古道遗址、军事设施遗址、桥梁码头遗址、祭祀遗址、水下遗址、水利设施遗址、寺庙遗址、宫殿衙署遗址、手工作坊遗址等。

(二)古墓葬。古墓葬是古代人类安葬死者形成的相关物质遗存,泛指人类采取一定方式对死者进行安葬的遗迹,包括墓穴、葬具、墓地及其附属物等。主要包括帝王陵寝、名人或贵族墓、普通墓葬、其他墓葬等。

(三)古建筑。古建筑是古代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活动、居住、使用及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与构筑物。主要包括城垣城楼、宫殿府邸、宅第民居、坛庙祠堂、衙署官邸、学堂书院、驿站会馆、店铺作坊、牌坊影壁、亭台楼阙、寺观塔幢、苑囿园林、桥涵码头、堤坝渠堰、池塘井泉等。

(四)石窟寺及石刻。石窟寺为开凿于山崖上洞窟式的宗教寺院;摩崖石刻为在岩体表面或崖壁上凿刻单体造像或造像群,或刻写各种书体文字的遗存;碑刻为具有独立形制,镌刻有文字及图像,包括单独设置或所属建筑群不存的经幢、石碑、石构件等遗存;石雕为主体结构采用单块或多块石材,以各种雕刻技法制作成的立体艺术形象遗存;岩画是在岩穴、石崖壁面或岩石上绘制或凿刻的遗存。主要包括石窟寺、摩崖石刻、碑刻、石雕、岩画等。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是指1840年以后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重要关联的各类史迹。主要包括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重要革命历史事件及革命人物活动纪念地,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名人故、旧居,名人墓,其他为纪念重大历史事件或著名人物建立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近现代代表性建筑是指1840年至1949年采用近现代建筑材料、技术建造的、体现时代风格的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物和构筑物;1949年以后采用近现代建筑材料、技术建造的、体现时代风格的重要的、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主要包括传统民居,宗教建筑,工业建筑及附属装置装备,金融商贸建筑,水利、农业相关建筑、设施及附属物,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医疗卫生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体量较大的各种材质雕塑,依法审批后原址重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并具有标志意义或典型意义等。

(六)其他。未归入上述类别的具有重要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如古壁画、文化景观、文化线路、化石地点等。

四、总体要求

(一)申报对象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作为历史上杰出的人工创造物,能够反映个体或群体的创造力与精神追求。

2.作为特定时期或特定地域内人群生产、生活遗留下的物质遗存,能为延续至今或业已消逝的文化或文明提供特殊的佐证。

3.作为建筑营造、景观设计、工程建设或造型艺术等方面的重要成就,能够反映特定时代整体或局部地域的典型风格与技术水平。

4.作为人类居住、土地利用或资源开发的重要范例,能够反映人与自然之间和谐互动的关系,并且这种互动关系可能仍在延续并得到积极地发展。

5.作为多元文化接触、碰撞、融合的产物,能够反映在一定时空范围内人群之间不同形式的重要交流或影响。

6.与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存在直接联系的物质遗存。

7.在某学科或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物质遗存。

(二)申报对象须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

1.申报对象的形式与设计、原料与材料、用途与功能、位置与环境等必须是真实可信的,其现状必须是历史上遗留的原状,包括始建时的状态、历史上多次改建状态和长期受损后残缺的状态,在整体或主要部分上能够真实地显示与其时代特征一致性。

2.体现申报对象全部价值所需因素中的相当一部分必须得到良好保存,包括其地理位置、整体设计、周边环境、建筑物材料、建筑物工艺、情感意识、附属文物等方面,确保能完整地代表或体现申报对象价值的特色和过程。

五、需重点关注的方向

(一)旧石器、古蜀文明遗址、蜀道、石窟寺、廊桥、三线建设、成渝铁路和川藏公路沿线革命文物等资源专项调查中具有重要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要不可移动文物,承载长征精神、“两弹一星”精神、“两路”精神、载人航天精神、脱贫攻坚精神等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不可移动文物。

(三)明代及以前的古建筑,雕刻精美的清代古墓葬。

(四)具有中国传统和地方特色的乡土建筑。

(五)具有显著民族特色和典型意义的不可移动文物。

(六)内涵丰富的文化线路和文化景观。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以找小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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