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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大数据企业咨询!2025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范围、申报条件、时间、流程和材料
2025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范围、申报条件、时间、流程和材料的内容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合肥各区县企业可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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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2025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应符合《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五条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第二条 认定范围。本办法所称大数据企业,是指在合肥市内依法设立,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产品制造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且经本办法相关要求认定的企业,主要包括:
(一)大数据服务类。从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大数据技术开发和服务的企业。
(二)大数据应用类。应用大数据技术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促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的企业。如从事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领域活动的企业。
(三)大数据产品制造类。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制造的企业。
第五条 认定标准。申请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合肥市,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含)以上;
(二)企业具备从事大数据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人才、技术支撑;
(三)企业诚信经营,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四)企业依法合规开发利用数据,近三年未违反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五)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含);
(六)企业主营业务在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的范围内,且上一会计年度企业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少于30%(含)。
二、2025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12时,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24时。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于6月30日24时前登录线上系统完成初审。
三、2025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准备,并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填报。
四、2025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线上申报。企业使用法人用户注册、登录市数据资源局综合管理系统,在“企业信息管理”栏目进行认定、复审或备案申请。首次使用系统的企业,点击首页【注册】按钮,跳转至合肥市统一身份认证中心,选择【法人注册】。注册成功后,账号需经过系统管理员激活后方可登录。
(三)县区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登录市数据资源局综合管理系统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着重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并针对相关问题退回企业后指导其完善申报材料,企业可在初审期间对初审退回的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初审未通过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初审通过的出具初审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4)并于7月3日下班前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数字经济处。
(四)专家评审。市数据资源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评审,由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
(五)审查认定。市数据资源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结果在合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向企业颁发“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证书。
五、2025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1.2025年度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均通过线上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并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除有特殊情况的,企业无需另行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企业在申报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上报虚假数据、信息、材料等。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各类材料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申报企业请注意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级大数据企业申报或备案工作,逾期不再受理。企业申报过程具体业务问题可咨询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或合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技术问题咨询技术人员电话。
2.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合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咨询和其他辅助工作。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不得变相收取费用,确保培育认定工作廉洁、规范、公正。组织和参与认定的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接触的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3.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要严格按要求组织初审,加强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培育,对符合市大数据企业条件的企业要认真辅导其按照规定申报,对尚未达到市大数据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其培育指导并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对未认真履行初审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市数据资源局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处理。
4.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要对辖区内的相关企业进行梳理:一是对有效期内的市级大数据企业,应要求企业每年按要求进行备案。未按要求备案的企业,依据《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市数据资源局可取消其市级大数据企业资质并收回证书;二是对有效期到期或已过期的企业,应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复审;三是对未复审、未备案的企业应逐一对接了解、分析原因。企业复审、备案情况梳理后,填报附件5同步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数字经济处,复审率、备案率将作为各县(市)区、开发区认定工作的评价指标。
卧涛集团,自2012年成立以来,已发展成为一家业务广泛的综合性企业服务机构,总部位于安徽,并在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等地设有分公司。集团专注于抖音短视频与网站关键词的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咨询,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与商业计划书编制,以及专利、商标、版权和软著的申请与代理。卧涛集团凭借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经验及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展望未来,卧涛集团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务,助力企业实现持续发展。15855157003 为您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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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应符合《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五条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第二条 认定范围。本办法所称大数据企业,是指在合肥市内依法设立,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产品制造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且经本办法相关要求认定的企业,主要包括:
(一)大数据服务类。从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大数据技术开发和服务的企业。
(二)大数据应用类。应用大数据技术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促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的企业。如从事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领域活动的企业。
(三)大数据产品制造类。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制造的企业。
第五条 认定标准。申请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合肥市,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含)以上;
(二)企业具备从事大数据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人才、技术支撑;
(三)企业诚信经营,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四)企业依法合规开发利用数据,近三年未违反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五)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含);
(六)企业主营业务在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的范围内,且上一会计年度企业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少于30%(含)。
二、2025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12时,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24时。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于6月30日24时前登录线上系统完成初审。
三、2025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准备,并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填报。
四、2025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线上申报。企业使用法人用户注册、登录市数据资源局综合管理系统,在“企业信息管理”栏目进行认定、复审或备案申请。首次使用系统的企业,点击首页【注册】按钮,跳转至合肥市统一身份认证中心,选择【法人注册】。注册成功后,账号需经过系统管理员激活后方可登录。
(三)县区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登录市数据资源局综合管理系统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着重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并针对相关问题退回企业后指导其完善申报材料,企业可在初审期间对初审退回的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初审未通过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初审通过的出具初审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4)并于7月3日下班前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数字经济处。
(四)专家评审。市数据资源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评审,由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
(五)审查认定。市数据资源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结果在合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向企业颁发“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证书。
五、2025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1.2025年度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均通过线上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并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除有特殊情况的,企业无需另行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企业在申报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上报虚假数据、信息、材料等。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各类材料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申报企业请注意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级大数据企业申报或备案工作,逾期不再受理。企业申报过程具体业务问题可咨询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或合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技术问题咨询技术人员电话。
2.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合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咨询和其他辅助工作。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不得变相收取费用,确保培育认定工作廉洁、规范、公正。组织和参与认定的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接触的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3.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要严格按要求组织初审,加强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培育,对符合市大数据企业条件的企业要认真辅导其按照规定申报,对尚未达到市大数据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其培育指导并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对未认真履行初审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市数据资源局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处理。
4.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要对辖区内的相关企业进行梳理:一是对有效期内的市级大数据企业,应要求企业每年按要求进行备案。未按要求备案的企业,依据《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市数据资源局可取消其市级大数据企业资质并收回证书;二是对有效期到期或已过期的企业,应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复审;三是对未复审、未备案的企业应逐一对接了解、分析原因。企业复审、备案情况梳理后,填报附件5同步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数字经济处,复审率、备案率将作为各县(市)区、开发区认定工作的评价指标。
卧涛集团,自2012年成立以来,已发展成为一家业务广泛的综合性企业服务机构,总部位于安徽,并在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等地设有分公司。集团专注于抖音短视频与网站关键词的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咨询,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与商业计划书编制,以及专利、商标、版权和软著的申请与代理。卧涛集团凭借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经验及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展望未来,卧涛集团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务,助力企业实现持续发展。15855157003 为您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