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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资金项目!2025年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专项引导资金项目支持内容及申报条件流程及材料编写指导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6/9     浏览次数:    

  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农业产业化项目(六个),每个补助6万元、新网工程项目(四个),每个补助5万元!2025年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专项引导资金公开申报指南!小编现将政策项目申报事宜总结如下,需要申报的或其他疑问的可以免费咨询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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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时间

  项目单位网上注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17:00。

  

  二、项目内容

  2025年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农业产业化项目和新网工程项目

  

  三、申报原则

  1、自愿申报。项目申报主体一律公开征集,自愿申报。申报主体自愿承担项目建设投资及项目落选的风险。

  2、公平公正。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评审、验收、审批,确保规则、过程、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3、择优扶持。围绕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择优扶持为农服务效果好、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流通服务网络项目。

  

  四、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参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供销集团“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实施管理细则的通知》供销厅字[20215号)《关于开展全省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试行)》(湘供经字【202214号)《长沙市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市规划纲要(2021-2025)》(长振兴组发(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供销社系统工作部署,重点围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构建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产业振兴等任务来安排项目与资金。

  1、支持农产品销售终端;2、支持乡村振兴及特色农业产业全产业链发展;3、支持农产品冷链体系建设:新建和改造农产品常温库、冷库、配套分拣加工车间等设施,购置冷库配套设备、分拣加工处理设备、冷藏运输车辆、检验检疫设备等;4、支持县域流通服务建设:日用消费品供给、农产品销售渠道等;5、支持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提升,加大本地农副产品进城销售渠道和市场覆盖面,推动供销社品牌建设。

  

  五、具体项目补助标准

  本年度,市供销社共安排综合改革农业产业化项目和新网工程项目资金56万元。根据摸底入库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农业产业化项目(共6个)

  油茶、蔬菜、水果、粮食、中药材、茶叶、代饮茶等种植和养殖方面具有当地特色的农副产品生产销售体系建设项目6个,每个补助6万元,计36万元。

  (二)新网工程项目(共4个)

  农副产品及日用品销售终端新建或升级改造项目(含电子商务升级改造)3个,供销系统社区门店建设项目1个(若无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则从其他新网工程项目中增补),每个补助5万元,计 20万元。

  

  六、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为成立一年以上(以申报指南发布之日为基准)、在长沙市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已正式运营的具有当地特色的农副产品销售经营主体。

  2、项目申报主体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经营状态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项目实施地点须在长沙市域内,对同一项目的同一建设内容,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4、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已纳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计直报平台或已加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

  5、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入驻长沙供销系统电商服务网络或与长沙供销系统电商公司有供货关系。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农副产品生产销售体系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投资主要用于生产加工销售领域中固定资产、仓储配送、销售网络建设等方面支出,且投资额在20万元(含)以上;

  (2)上年度销售额200万元(含)以上。

  2、供销系统社区门店建设项目

  (1)统一悬挂供销社标识标牌;

  (2)自营或加盟门店达到5个(含)以上,且每个门店面积不低于10㎡,项目申报所含门店未曾获得过市级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资金补贴;

  (3)店内须设置本地农副产品销售专区或大部分产品属于本地农副产品。

  3、农副产品及日用品销售终端新建或升级改造项目(含电子商务升级改造)

  (1)企业申报时拥有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经营场地;

  (2)项目建设投资主要用于经营网点及配送中心的建设及升级改造、软硬件配套设施设备的添置、场地装修及项目相关配套、附属工程建设支出,且投资额在15万元(含)以上;(3)上年度销售额200万元(含)以上。

  4、项目建设实施时间

  近两年内未曾获得过市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补贴的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近两年内已获得过市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补贴的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实施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七、项目申报、审核、验收及资金拨付

  (一)自愿申报

  1、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项目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接受公开申报,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申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2、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如实、准确填报申报文本。在申报文本中必须详细、准确注明项目建设投资的相关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具体名称、地点及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额。

  3、项目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4、在项目建设期截止前,各申报主体向所属区县(市)供销合作社提交申报资料。

  (二)县级审核

  区县(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网上完成相关审核程序。于项目建设期截止后一周内,根据各申报主体资料商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推荐上报,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2)、未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1-3)及各申报主体资料一同报送市供销社。

  (三)市级评审

  市供销社依据项目申报主体资料进行评审

  (四)项目验收

  市供销社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对评审入围的项目进行实地验收,整体建设达到项目建设要求的确定为合格,如有实地验收不合格或申报主体不配合的项目,从市级评审认定符合标准的其他单位依次进行递补。

  (五)项目审定与资金拨付

  市供销社根据项目评审及实地验收结果,确定扶持项目名单和资金安排方案,经市供销社党组会研究审定后,通过市供销社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市财政局按相关程序下达项目资金。

  以上是2025年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专项引导资金公开申报事宜,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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