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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各地推动生物医药(兽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条件补贴和时间程序、材料细则
合肥市各地推动生物医药(兽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条件补贴和时间程序、材料细则如下,蜀山区、包河区、庐阳区、瑶海区、政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新站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双凤经开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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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25)7号),规范《合肥市推动生物医药暨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涉兽药部分条款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本着“简洁、透明、高效、规范”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合肥市各地推动生物医药(兽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主体
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兽药市场主体。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不享受本政策。
二、合肥市各地推动生物医药(兽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审核程序
各条款申报和审核按“部门发布申报通知、企业申报、部门初审、部门局长办公会审议、市级多部门联审、部门党组会议审议、审核结果公示、政府审批”等程序执行。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以市农业农村局在部门网站和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中发布的通知为准。
2.申报方法
(1)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
,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订阅相关政策条款,并详细阅读实施细则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过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对申报项目进行比对、审核,凡一次性奖补事项,同一主体就同一事项已获财政奖补的,不再重复奖补。申报主体应及时申请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网上审核申请1个月内要完成县级审核,审核合格后需经县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复审后申请市级审核,并同步在系统上报送。
(3)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县级审核申请1个月内,完成市级审核。市级验收合格项目经局集中审议通过后,提交市联合审核小组,按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进行联审,联审结果报局党组会议审议。审议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农业农村局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后,根据资金预算安排,将政策资金预算下达或拨付至市农业农村局或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由其拨付至申报主体。政策兑现3个工作日内在产业政策服务平台完成项目归档。
三、合肥市各地推动生物医药(兽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各条款均须提供:
①《合肥市生物医药(兽药)奖补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②合肥市生物医药(兽药)政策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须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后可以兑现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将追回财政资金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产业政策奖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失信企业不得享受政策奖补资金,原则上企业信用状态最终以审核结果公示前1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为准。
申报材料涉及增值税发票的,专票提供抵扣联,普票提供发票联。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
具体申报条件和其它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本实施细则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合肥市生物医药(兽药)政策实施细则
一、支持成果转化
(一)奖补政策
对新获批件(证书)或通过备案认定的生物医药(含兽药)1年内投产并实现销售的,分类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对新获一、二、三类新兽药证书,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创新型、改良型兽用诊断试剂,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同步开展药学和临床试验比对、仅开展药学比对的兽药产品,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二)奖补对象
2025年度符合政策内容的合肥市涉兽药生产研发企业。
(三)申报材料(除申报要求的3项材料外)
1、新获新兽药证书的、诊断试剂的提供农业农村部公告或截图(附链接);比对试验的需提供农业农村部批准文号截图(附链接);
2、2025年度投产并实现销售的需提供产品销售佐证(销售合同、发票),农业农村部的公告或批准文号需在近1年内。
(四)申报时间
2026年1月10日—2月1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五)申报程序
1.2025年6月,市农业农村局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发布政策申报通知;
2.申报主体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在申报时间内登录系统,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3.2026年2月28日前,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系统审核(结合现场核对),书面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结果;
4.2026年3月20日前,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后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按规定程序兑现项目资金。
二、支持配套平台建设
(一)奖补政策
对为企业(双方无投资关联关系)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兽药临床试验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年度服务合同总额的10%给予单个公共服务平台最高100万元奖励。
(二)奖补对象
2025年度符合政策内容的合肥市涉兽药生产、服务企业。
(三)申报材料(除申报要求的3项材料外)
2025年度开展临床试验服务合同及临床批件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2026年1月10日—2月1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五)申报程序
1.2025年6月,市农业农村局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发布政策申报通知;
2.申报主体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在申报时间内登录系统,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3.2026年2月28日前,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系统审核(结合现场核对),书面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结果;
4.2026年3月20日前,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后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按规定程序兑现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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