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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影视产业补贴!西安市2025年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电影相关项目支持方向及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和补贴标准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6/18     浏览次数:    

  西安市创作生产的优秀影片宣发项目、西安市创作生产的优秀影片“走出去”项目、西安市举办的重要电影活动项目、西安市电影产业建设与服务项目、西安市电影公共服务项目等五类项目!西安市2025年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电影相关项目申报指南!小编现将政策项目申报事宜总结如下,需要申报的或其他疑问的可以免费咨询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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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助奖励范围

  1.西安市创作生产的优秀影片宣发项目;

  2.西安市创作生产的优秀影片“走出去”项目;

  3.西安市举办的重要电影活动项目;

  4.西安市电影产业建设与服务项目;

  5.西安市电影公共服务项目。

  

  二、申报单位资质

  项目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3.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名单;

  4.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问题受到处理或在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三、申报流程

  1.材料提交。申报单位须按《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内容真是准确,严禁虚报瞒报;纸质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须完全一致。

  2.属地初审。区县、开发区所属单位的项目,由属地所在区县委、开发区宣传文化部门负责收集、初审,形成书面申报意见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委宣传部提出项目推荐报告。

  3.省属申报。辖区内省属文化企业申报的项目,由企业自行组织初审后,直接报送省委宣传部。

  4.截止时间。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存U盘)报送至市委宣传部,逾期不子受理。

  

  四、申报要求

  1.优秀影片宣发、“走出去”类项目,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2.重要电影活动、电影产业建设与服务、电影公共服务类项目,在建或已完成均可申报,项目启动时间应在2024年7月1日之后,完成项目应于2025年6月30前完成,在建项目应于2026年6月30前完成。

  3.联合出品、举办或出资的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所有权益方的书面授权文件。

  4.申报及评审期间,项目涉及知识产权争议、法律诉讼仲裁纠纷的,取消或暂停本次申报资格。

  5.获得2024年在建项目资助的申报单位,未按时提交结项报告与绩效评价,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五、项目内容及申报条件材料及补贴标准

  资助优秀影片宣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影片第一出品方或其授权的法人单位,且申报影片应为首次公映、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作品。

  (二)资助金额

  综合考虑影片票房收入,价值导向、思想艺术性,社会效益等实际情况,根据资金状况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给予适当资助,原则上票房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票房统计起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实际宣发推广费用不超过30%比例奖励,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加盖公章的《省级电影专资资助资助优秀影片宣发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发行方申报的,同时提供《发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第一出品方申报的,需取得多家联合出品方授权;非第一出品方申报的,须提供第一出品方书面授权文件且需取得多家联合出品方授权;

  4.申报单位无经营异常、无严重违法失信情况的证明(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5.影片全片视频文件;

  6.《电影公映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电影公映许可证》签发日期超出2年且首次公映的影片,需提供电影主管部门的重审意见。

  7.申报宣发项目支出费用明细(需附相关票据);

  8.第三方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影片在发行和宣传推广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合规性审核,相关票据的核准意见等(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9.申报项目相关的宣发文字、图片、影像等材料;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1.陕西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资助优秀影片“走出去”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拥有影片海外版权或相关代理权;申报影片须已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此前未海外发行,且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海外正规影院上映或完成版权销售,实现收入并产生良好影响。

  (二)资助金额

  根据项目在海外取得的相应收入,按比例给予适当奖励。

  (三)提交材料

  1.《省级电影专资奖励优秀影片“走出去”项目申报表》;

  2.《电影公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3.影片故事梗概(不少于2000字)及完整版影片DVD;

  4.第三方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影片在海外发行或销售的版权证明,代理海外发行、版权销售授权协议,销售收入的核准意见及相应收入的银行入账证明等(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5.影片著作权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7.申报单位无经营异常、无严重违法失信情况的证明(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8.申报项目此前未在海外商业发行过的保证书;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0.陕西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资助重要电影活动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在陕西境内实施,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对陕西电影事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电影活动。

  (二)资助金额

  综合考虑活动规模及时长、参赛参展影片数量、嘉宾和观众等实际情况,根据财力状况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给予适当资助,原则上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投入的30%,公益性活动项目可适当提高资助比例,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省级电影专资资助重要电影活动项目申报表》;

  2.申报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3.申报单位无经营异常、无严重违法失信情况的证明(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4.申报活动批复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5.申报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活动总结在建项目结项时提供)

  6.申报项目经费使用明细(完成项目需附相关票据);

  7.第三方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活动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合规性审核,以及相关票据的核准意见等(完成项目申报提供,在建项目结项时提供);

  8.申报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影像等材料;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0.陕西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资助电影产业建设与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在陕西省境内实施,对陕西电影产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产业建设及服务项目。

  (二)资助金额

  综合考虑项目规模、意义以及前瞻性、创新性、重要性、带动性等实际情况,根据财力状况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给予适当资助,原则上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投入的30%,公益性产业服务项目可适当提高资助比例,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提交材料

  1.《省级电影专资资助电影产业建设与服务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3.申报单位无经营异常、无严重违法失信情况的证明(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经具有资质单位编制);

  5.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和项目实施计划书;

  6.项目结项报告(完成项目提供,在建项目结项时提供);

  7.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明细(完成项目需附相关票据);

  8.第三方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资金投入的真实性、合理合规性审核,以及相关票据的核准意见等(完成项目申报提供,在建项目结项后提供);

  9.项目主要合作方合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10.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

  11.陕西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资助电影公共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在陕西省境内实施,对提升陕西电影公益服务效能具有积极促进作用的电影公共服务项目。

  (二)资助金额

  综合考虑项目规模、服务覆盖范围及成效等实际情况,根据财力状况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给予适当资助,每个申报项目资金投入不低于10万元,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投入的50%,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提交材料

  1.《省级电影专资资助电影公共服务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3.申报单位无经营异常、无严重违法失信情况的证明(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4.项目实施计划书;

  5.项目结项报告及验收合格书,涉及房屋改造的须提供房屋建设安全证书或安全评估报告(完成项目提供,在建项目结项时提供);

  6.项目合同(合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7.项目资金使用明细(完成项目需附相关票据);

  8.第三方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资金投入的真实性、合理合规性审核,以及相关票据的核准意见等(完成项目申报提供,在建项目结项时提供);

  9.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

  10.陕西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以上是西安市2025年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电影相关项目申报事宜,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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