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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作每三年组织一次,预计今年会组织非遗项目申报工作,非遗传承人申报估计要等到2027年!芜湖市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及补贴标准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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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芜湖市非遗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曲,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
(二)芜湖市非遗申报条件
已列入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下列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2.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3.具有展现芜湖市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4.具有鲜明芜湖地域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三)申报流程
1.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具备条件的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并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文旅局。
2.市直单位申报项目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将论证后的项目直接提交市文旅局。
3.市文旅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拟定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四)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本县(区)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等基本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并附推荐项目清单及已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复印件。经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向市文旅局提出申请报告。
2.项目申报书:包括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县(区)专家组论证意见、县(区)文旅局审核意见,市直单位推荐的项目应由市直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填写论证意见。
3.辅助资料:包括申报片(高清视频5-7分钟,可作成MP4/AVI/MPEG/MOV格式,大小不超过300M,分辨率不低于1080P。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字幕不能影响画面内容。)、10张照片(JPEG格式,大小3-10M)、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4.申报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与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600—800字)。
5.县(区)人民政府或市直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公布的县(区)级名录正式文件。
6.项目申报书用A4纸印制,一式3份,并连同所有申报材料电子档提交。
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材料上报市文旅局后将全部存档,不再退还。
二、芜湖市非遗传承人申报
(一)申报条件
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2.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3.在所从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4.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5.户籍在本市或长期居住和工作在该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的居民。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濒危或者后继乏人的,该项目的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工作,每3年开展一次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
1.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请,由个人自愿提出,并采取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学历、工作单位和职业等;
(2)该项目的传承谱系以及申请人的学习与实践经历;
(3)申请人的技艺特点、成就及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情况;
(5)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材料。
2.申报芜湖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除应当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县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布文件。
3.申请人属市直属单位的,由市直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
4.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述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提出推荐人选和审核意见。
5.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收到的申请材料或者推荐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6.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和评审委员会,对推荐认定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人选进行初评和审议。根据需要,可以安排现场答辩和考察环节。
7.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日。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
9.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审定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予以公布。
10.市文化和旅游局建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档案,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传承人基本信息、参加学习培训、开展传承活动、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等。
以上是芜湖市非物项目和非遗传承人申报事宜,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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