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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各地激发消费活力打响“芜湖消费”品牌若干举措申报补贴要求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6/24     浏览次数:    
芜湖市各地激发消费活力打响“芜湖消费”品牌若干举措申报补贴要求如下,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无为市、经开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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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充分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完善提振消费长效机制, 提振消费摆到更加突出位置, 奋力推动发展态势持续向 好, 制定本政策举措。

一、芜湖市各地激发消费活力打响“芜湖消费”品牌若干举措申报工作目标

)消费规模实现新突破。2025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 额超过 2250 亿元,增速不低于 5%; 网络零售额达到 800 亿 元,增长 8%以上。

(二)服务消费迈上新台阶。2025 年全市餐饮业营业额 增长 5%以上,全市住宿业营业额增长 5%以上;其他营利性 服务业营收突破 650 亿元,增长 15%以上。

(三)欢乐芜湖彰显新魅力。2025 年全市接待游客数量 不低于 8000 万人次,旅游收入不低于 1100 亿元。

(四)体育赛事绽放新活力。2025 年全市举办省级以上 高水平赛事 20 场以上,市级以上群众性赛事 20 场以上。

(五)平台打造取得新成绩。 争创零售提升创新试点城 市,2025 年新引进各类首店 100 家以上,打造特色商业街区 2 条。

二、芜湖市各地激发消费活力打响“芜湖消费”品牌若干举措申报实施五大行动

一)商品消费升级行动

1. 深入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 债与省级政策,争取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种类,实施消 费品以旧换新“进社区、进小区、进园区、进企业、进高 校、进展会”六进活动。(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商务 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 委会落实, 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不 再列出)

2.加力实施消费券惠民政策。做好发放消费券与落实 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互补衔接,市级与县市区级安排消 费券资金不低于 2 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文 旅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大力推进工业品下乡行动。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  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 实施消费品“三品” 专项行动, 安排专项活动资金给予支持,全年组织“工业品  下乡”活动 10 场次。(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牵头, 市汽车  办、市商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电子商务提质扩容。对当年直播销售额超 5 亿元 (含)的新建直播电商产业园,给予运营主体最高 50 万元补 助;对当年直播销售额超 5 亿元且增速超 10%(含) 的改建 电商产业园, 给予运营主体最高 30 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 级、省级相关电商赛事表彰或称号的参赛企业,按照国家级 5 万元,省级 2 万元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 扩大进口商品消费供给。对进口业绩达到 100 万美

元, 当年商品零售额达 1000 万元的自营进口商品直销中心, 给予最高 3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 自贸区芜湖片区管委会 牵头,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服务消费提质行动

6. 提升住宿餐饮服务品质。对 2025 年营业收入达到 200 万元的“鸠兹小住”品牌民宿,给予最高 5 万元奖补。 对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额超 2000 万元且增速超过全市限上 同行业 10 个百分点的, 给予最高 10 万元补助。(责任单 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繁荣演艺经济市场。对新建或改造可容纳 500 人以 上的小剧场、沉浸式演艺场所等演艺新空间,按照实际投资 额的 10%,给予最高 30 万元补助。对在芜开展剧场类演出项 目,单场票房收入达到 20 万元,按照演出票房收入的 5%给 予补助, 单场最高 10 万元。对在我市承办大型商业性演 出,单场票房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按照演出票房收入的 5% 给予补助,单场最高 50 万元。2025 年全市承办大型商业演出 不低于 10 场,剧场类演出项目 80 场以上。(责任单位:市 文旅局)

8. 激活团队旅游市场。对在国内、外市场积极推广 “欢乐芜湖”旅游产品,招引游客游览我市两个以上收费景

点并住宿,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旅行社,给予 30 元/ 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9. 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对由芜湖市体育局作为指导单

位、在芜举办(承办) 的商业性赛事,累计通过平台售票额 10 万元及以上的, 给予赛事实际费用最高 40%的分档补助 (售票额达到 10 万元的按照赛事实际费用 20%补助、售票额 达到 30 万元的按照 30%补助、售票额达到 50 万元的按照 40%补助),最高 80 万元;对由芜湖市体育局作为指导单位、 社会力量出资在芜举办(承办)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含 青少年赛事活动),参赛人数 200 人及以上且市外运动员达 到 100 人、办赛时长 2 天及以上(含报到当日)的,给予赛 事实际费用最高 40%的分档补贴(参赛人数 200 人且市外运 动员 100 人的按照赛事实际费用 20%进行补助, 参赛人数 400 人且市外运动员 200 人的按照赛事实际费用 40%进行补 助),最高 50 万元。2025 年全市商业性赛事观赛观众不低 于 3 万人次,群众性赛事参与人数不低于 10 万人次,拉动体 育综合消费不低于 3500 万元。(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三)新型消费培育行动

10.促进首店经济集聚发展。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 业在芜拓展经营业务,根据品牌影响力、投资额、营业收入 等考评结果,给予投资主体 20 万元—80 万元分档补助。对 当年营业额达一定规模的, 给予实际出资方最高 20 万元补 贴。对成功培育前述获奖品牌企业的商业载体(不含个 人),给予 3 万元/个奖励, 累计最高 100 万元。(责任单 位:市商务局)

11.培育潮玩经济消费生态。以二次元 IP 为核心,构建

“内容创作—产品开发—消费体验”全链条生态,支持企业 开发本土原创动漫、游戏、虚拟偶像等 IP 形象。打造“二 次元谷子街区”,对知名 IP 官方旗舰店、同人创作工作室、 限定快闪店等,给予首年最高 5 万元补助;鼓励开设“IP 主 题咖啡厅”“谷子盲盒体验馆”等融合消费场景,对符合条 件的项目给予 5 万元补助。对以“谷子经济”为主营业务的 潮牌店铺(如手办、周边、谷子盲盒等),年度客单量达 30 万单且零售额超 500 万元,给予最高 10 万元补助。(责任单 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打造萌宠经济产业集群。支持打造集宠物展示体 验、宠物交易、宠物用品销售为主的一站式综合体,对年营 业额达 500 万元的,给予运营主体最高 20 万元补助。(责任 单位:市商务局)

(四)消费场景创新行动

13.培育消费新场景。对获评“皖美消费新场景”的运 营方,给予最高 5 万元奖励。制定发布消费新场景供需合作 机会清单, 2025 年培育“芜优消费”新场景 20 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 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激发消费新活力。对举办线下消费促进活动累计实 际投入达 100 万元以上(含),且当年营收超 2000 万元的商 业运营单位,按实际投入费用(不含促销、折扣、让利、赠 品等) 的 10%,给予运营主体最高 20 万元补助。2025 年举

“芜优消费”主题促消费系列活动 700 场以上。(责任单 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文旅局、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负责)

(五)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15.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 岗,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 引导各类主体更好履行稳 岗扩岗社会责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持续拓展高 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重点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 收空间,提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功能, 落实创业就业有 关税收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税 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着力提升消费能力。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 制,贯彻执行省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 金和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标准,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消费帮扶。(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牵头, 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 责)

17.打造放心消费品牌。持续开展消费投诉举报效能提 升行动, 推进放心消费建设, 向“衣、食、住、行、游、 乐、购”全方位延伸;在大型商超、集贸市场、热点景区建 立消费维权站,探索设立流动维权站,对赛事展会做好消费 维权工作,持续做好芜湖伴手礼评测。实施“食安名坊”培 育行动,培育 8 家“食安名坊”; 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750 批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三、芜湖市各地激发消费活力打响“芜湖消费”品牌若干举措申报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芜湖市提振消费领导小组, 建立推进机制,统筹全市大力提振消费打响“芜湖消费”品 牌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设立消费促进基金,统筹各级财 政支持资金,市级安排 1 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提振消费 相关政策落地和消费券发放活动。

(三)细化分解目标。 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任务 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按时完成。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出 台配套扶持政策。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创新举措, 以点带 面,推动全市促消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本政策举措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未注明时限的, 有效 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涉及按投资额给予补助的政策均不 含土地相关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以找小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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