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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9.6万资金!2025年绩溪县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及新型农机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指南(条件流程材料时间)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7/9     浏览次数:    

 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稻生产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丘陵山区茶叶生产机械化推进项目三类项目,奖补资金分别为10万/20万/9.6万,申报截止时间7月15日!2025年绩溪县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及新型农机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指南!小编现将政策项目申报事宜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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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支持方向和申报时间

  2025年省财政下达绩溪县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及新型农机推广应用项目资金共计39.6万元,支持建设一个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一个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和丘陵山区机械化推进项目。

  请符合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于2025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农机站,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具体内容

  (一)绩溪县2025年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按照“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达到建设要求的,对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给予资金奖补。2025年建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个,项目新增总投资不低于20万元,奖补资金10万元。其中奖补的农机装备不重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2.建设目标

  (1)基础设施。有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教室,库棚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占地面积达到5亩左右 。

  (2)机械保有量。拥有耕、种、收、管、烘等服务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10台套。

  (3)年度作业面积。年度作业面积3000亩以上。

  (4)信息化建设。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等主要机具逐步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3.项目建设主体

  支持绩溪县域内依法登记的农业生产组织(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申报主体法人无不良社会征信和违法犯罪记录。

  

  4.主体评选原则

  项目实施主体采取自主申报、乡镇推荐、择优评选的方式进行,评选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并在绩溪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项目实施流程

  (1)项目公告。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明确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公开实施主体遴选,并明确接受主体申报时间。

  (2)自主申报。申报主体以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标准文本形式提出书面申请,明确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投资方向,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银行账户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须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农机站。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项目评选。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组织由各站室业务骨干组成的专家组开展项目建设主体遴选,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对照申报材料,结合调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择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实施主体。评选结果报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并在绩溪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4)项目审计。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审计机构项目审计。

  (5)项目验收。实施主体项目建设完成后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按照项目建设标准组织验收。

  (6)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将项目材料报县财政局兑付奖补资金。

  

  6、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绩溪县2025年水稻生产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主要建设目标

  在县域内建设1个1000亩以上水稻生产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重点聚焦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秸秆处理、烘干等环节,开展农机农艺融合技术试验,推动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促进良种、良法、良机配套全覆盖,水稻关键生产环节农机装备协调发展,实现基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95%。

  2.项目建设主体

  在水稻优势产区建设水稻生产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优先选择地块平整、沟渠配套、水源充足、交通便利、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高的粮油功能区域实施。项目实施主体采取自主申报、择优评选的方式,确定一个农业经营主体具体承担项目建设任务,评选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并在绩溪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项目建设内容

  (1)开展农机农艺融合攻关。梳理水稻生产农机农艺融合短板,以水稻品种、栽培模式、农机装备为重点,选择适合本地的优质水稻品种,围绕水稻机械化种植,开展水稻生产农机农艺融合攻关,促进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突破,凝练出区域性适应、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模式。

  (2)建立农机农艺融合工作机制。农机、粮油、植保、土肥等站室成立农机农艺融合专家组,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做好先进装备应用、病虫草害防治、肥水运筹、信息化建设等技术服务。

  (3)培养农机农艺融合技术人才。依托示范基地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带得动”的农机农艺复合型人才,提高农机农艺融合水平。全年举办不少于2次农机农艺融合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活动。

  4.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5.项目资金

  支持项目建设主体完成一个水稻生产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奖补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技术推广应用、试验示范、宣传培训、信息化建设、农机装备购置、机库棚、培训教室等设施建设补助。其中农机装备购置、机库棚、培训教室等设施建设补助比例不超过50%,且不重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6.项目实施程序

  (1)项目公告。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明确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公开实施主体遴选,并明确接受主体申报时间。

  (2)自主申报。申报主体以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标准文本形式提出书面申请,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资方向,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银行账户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须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农机站。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项目评选。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组织由各站室业务骨干组成的专家组开展项目建设主体遴选,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对照申报材料,结合调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择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实施主体。评选结果报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并在绩溪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4)项目审计。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审计机构项目审计。

  (5)项目验收。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后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按照项目建设标准组织验收。

  (6)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将项目材料报县财政局兑付奖补资金。

  

  (三)绩溪县2025年丘陵山区茶叶生产机械化推进项目

  1.主要建设目标

  支持县域内一个从事茶叶生产的经营主体购置先进加工设备,进行茶叶加工技术改造升级,做大做强茶叶品牌,实现茶叶生产提质增效。

  2.项目建设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采取自主申报、择优评选的方式,确定一个从事茶叶生产的经营主体具体承担项目建设任务,评选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并在绩溪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项目建设内容

  (1)茶叶加工厂房升级改造;

  (2)购置高质高效的茶叶加工设备,开展名优茶制作加工;

  (3)开展茶叶加工技术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培训。

  1.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5.项目资金

 项目建设主体按要求完成茶叶生产机械化推进项目建设内容,奖补资金9.6万元。其中0.6万元用于开展技术推广宣传培训,9万元用于当年新增茶叶加工设备补助。建设主体当年新增茶叶加工设备总投资不低于18万元,且新增享受奖补的茶叶加工设备不得重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6.项目实施程序

  (1)项目公告。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明确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和接受主体申报时间,公开实施主体遴选。

  (2)自主申报。申报主体以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标准文本形式提出书面申请,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资方向,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账户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须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农机站。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项目评选。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组织由各站室业务骨干组成的专家组开展项目建设主体遴选。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对照申报材料,结合调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择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实施主体。评选结果报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并在绩溪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4)项目审计。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审计机构项目审计。

  (5)项目验收。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后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县种植业服务中心按照项目建设标准组织验收。

  (6)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将项目材料报县财政局兑付项目资金。

  以上是2025年绩溪县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及新型农机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事宜,有任何问题都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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