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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资金项目7月28日前申报!长沙自贸片区2024年度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小编现将政策项目申报事宜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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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
(二)申报主体依法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符合要求的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公共服务机构等;
(三)申报主体应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未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共性申报材料
(一)资金申请报告(包含:申报主体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申请支持金额等);
(二)资金申请表;
(三)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支持标准及要求
(一)支持建立健全工程机械再制造及维修出口标准体系
1.政策内容
对参与湘琼两省工程机械再制造及维修出口标准制定并形成成果的机构(含企业、高校、行业协会、联盟等),按标准层级给予奖励: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每项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人民币;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每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对主导制定地方标准的,每项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人民币;对主导制定团体标准的,每项一次性奖励20万元人民币。
2.执行说明
主导制定标准升格的,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为升格前后标准对应奖励金额的差额。
3.申报材料
①共性申报材料(见通知第二大点);
②正式出版的国际标准文本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主导起草标准证明(英文版需同时提供中文译件);或正式出版的国家、行业标准文本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主导起草标准证明;或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发布公告、标准文件及编制说明;
③地方及团体标准还需提供相关技术水平先进性(如性能、技术指标的对比等)、创新性(如填补空白、专利应用等)、经济或社会效益(如被采用、引用、市场增长、成本降低、效益提高等)有关说明材料;
④相关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支持打造再制造出口基地
1.政策内容
支持湘琼合作再制造出口基地建设,推动湖南和海南再制造出口基地协同联动。对经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认定的出口基地,且达到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出口基地最高奖励500万元人民币。
2.执行说明
①再制造出口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以工程机械产业为主,具有一定维修和出口规模,自主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和产品配套体系较为完整的企业集聚基地;
②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机制,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认定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予以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A、B、C三档。其中,A档奖励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B档奖励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C档奖励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③已认定的基地如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将取消其资格,并在2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3.申报材料
①基地运行绩效报告(包括:基地基本情况、业务运营开展情况、开展服务具体情况、经典案例介绍、申请支持金额等);
②再制造出口基地认定结果及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
③共性申报材料第二、三、四项(见通知第二大点);
④相关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支持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
1.政策内容
对入驻湘琼产业园的先进制造业企业,采取水运、陆运等方式开展国内段货物运输的,按物流运输实际费用的30%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人民币。
2.执行说明
①对2024年12月31日之前落地湘琼产业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依法在产业园内生产经营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给予补助;
②申报项目使用水运、陆运、铁运等方式开展国内运输货物、设备等产生的物流费用。
3.申报材料
①共性申报材料(见通知第二大点);
②企业年度纳税情况表;
③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国内货物运输的合同复印件、发票或支付凭证复印件、确认单或账单复印件等交易凭证;
⑤相关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支持建设湘琼公共服务平台
1.政策内容
支持湘琼产业园建设和运营展览展示、中试平台、信息化、智库等公共服务平台。对经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认定的综合服务平台,按不超过投资额30%的标准或运营维护等情况给予30%的补助,单个平台最高补助200万元人民币。
2.申报材料
①共性申报材料(见通知第二大点);
②平台项目建设、采购合同以及发票、财务支出凭证、银行 账单等相关票据,财评报告;
③项目运营维护费用财评报告或财务支出凭证、银行账单等 相关票据;
④湘琼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结果相关资料;
⑤相关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支持企业参与湘琼产业园建设
1.政策内容
对参与湘琼产业园建设的企业,按其上年度末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融资贴息,单个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人民币。
2.申报材料
①共性申报材料(见通知第二大点);
②企业年度纳税情况表;
③企业资金投入证明材料、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或EPC合同等;
④企业业务获得融资、支付利息的证明材料,包括融资合同、融资收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企业财务报表等;
⑤相关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递交相关申报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
2024年度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专项资金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下午5:00前,逾期申报概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二)项目评审
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依程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专项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三)政府审定
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联合市财政局根据第三方评审意见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
(四)结果公示
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会同市财政局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依程序在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由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出具公示情况说明。
(五)集中拨付
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最终审定后的资金分配方案和公示结果,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资金使用单位。
(六)绩效评价
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会同市财政局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将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省自贸办和省财政厅。
以上是长沙自贸片区2024年度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专项资金申报事宜,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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