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发明专利融资贷款及补贴政策!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贷及补贴申请指南!小编现将政策项目申报事宜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为您解答指导!
免费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
政策时效
自2024年12月23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科创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有效纾解企业“轻资产、缺担保”“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创新金融服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合肥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合肥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利贷,是指合作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经开区财政给予企业一定补贴,并由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分担风险责任,追加专利质押作为增信手段的信贷业务。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职责如下:
(一)统筹推进专利贷各项工作落实,与合作银行、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从事专利贷工作中各方的权利义务。
(二)根据合作银行申请对企业存续状态以及专利有效性、真实性予以核实。
第四条经开区财政局负责专利贷补贴的相关资金预算安排,并依法实施财政监督。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合作银行是指自愿遵守本办法有关规定,并与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合作银行依约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一)积极开展专利贷业务,健全激励考核机制。
(二)将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专利贷业务材料报送至担保机构,确保信息报送真实、完整、合规。
(三)根据贷款额度复核结果,指导被担保企业将对应担保费汇入担保机构指定账户。
(四)在企业办理专利质押登记手续后,凭担保机构出具的《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贷贷款放款通知书》进行放款,并于放款后及时向担保机构提供借据信息。
(五)每季度向经开区市场监管局通报企业信贷投放和管理情况。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担保机构是指自愿遵守本办法有关规定,并与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依约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一)对专利贷业务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以及业务信息备案。
(二)在确认收取担保费以及借款企业专利质押手续办理完毕后,向合作银行出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贷贷款放款通知书》,并按复核后的贷款额度10%比例缴存保证金。
(三)与评估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专利贷业务合作评估公司权利义务。
第三章支持对象
第七条申请专利贷补贴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即将或已进入实质性生产经营阶段(即已签订销售合同或已实现销售收入)。
(二)所在行业符合国家战略和地方产业发展导向。
(三)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该专利有效且按时缴纳年费。
(四)符合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对办理贷款主体的基本要求。
第四章运作方式
第八条贷款额度。根据企业自身经营情况,可委托知识产权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发明专利进行价值评估,合作银行可以根据专利评估价值给予企业一定的贷款额度。
第九条补贴方式。对当年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的企业,办理过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且贷款金额不超过(含)500万元的,补贴担保费(不超过其被担保的债权金额的0.5%)、知识产权评估费(不超过其质押金额的0.1%),并一次性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予以贴息,上述补贴,每家融资的企业每年合计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第五章监督机制
第十条企业若有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或在日常管理中不按管理要求提供完整财务报表、项目进展报告等材料的,合作银行有权依约终止和追讨已发放贷款。
第十一条企业对申报补贴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12月23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试行期间,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是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贷及补贴申请事宜,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咨询小编!
(高新技术企业、软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企业、老字号、新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挂牌、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排名、SEO优化等更多政策项目的请直接联系葛先生:
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为您解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