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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级、初级职称评审采取线下方式,中级职称评审采取线上方式!员级、初级职称评审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中级职称评审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宝鸡市2025年建筑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指南!小编现将评审事宜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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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对象
市、县(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凡直接从事建筑工程科研、设计、施工、质量监督、技术咨询、施工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初、中级评审条件的在岗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按要求参加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3年申报。
(二)坚持评聘结合的原则。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继续教育要求。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按照不少于晋升年限要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从2021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其中:参加继续教育基地的面授课程不少于16小时)。
(四)评审资历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能力。
(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3.工程师
(1)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①获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②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凡2002年以后取得学历者,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查询,并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2年以前取得学历者,须附学籍档案。
(2)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①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
②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学科、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学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③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④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将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⑥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⑦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⑧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⑨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明证书等材料;
⑩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⑪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市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改办)备案。职称确认、晋升可同次进行。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转换到建筑工程专业岗位,须在建筑工程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
(四)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对应关系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
(五)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突出贡献人才考核认定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意见》(宝人才发〔2022〕3号)执行。
3.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4.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绩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不做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做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工作安排,2025年度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实行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申报。其中,员级、初级职称评审采取线下方式,中级职称评审采取线上方式。
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出申请后,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凡是出现相互抄袭、资料雷同等情况,取消双方当事人当年评审资格。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的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一)初级职称评审线下申报要求
1、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有关单位审核汇总后,将参评人员评审材料、推荐函及参评人员花名册报送至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加评审。
2、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请按时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中级职称评审线上申报要求
1、个人申报(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属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通过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现职称资格后获得),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工作单位审核。
2、逐级审核公示(2025年9月25日前完成)
(1)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县区人力资源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岗位空缺证明,上传至申报系统,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送审。
(2)各县区人社局、各主管部门通过申报系统对管辖范围内各用人单位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审核合格后通过申报系统向“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审。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后,连同本县区(单位)盖章版推荐评审函,生成JPG格式文件,一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并将盖章纸质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xx单位)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评审申报审核记录汇总表》及本单位推荐评审函原件报送至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评审公示
宝鸡市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有关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在评审工作开始前,须向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申请),其余各用人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主管部门申请本单位账号。登录申报系统时建议使用谷歌、搜狗浏览器,或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二)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见附件2。
(三)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四)申报材料时限要求。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从事本专业年限、任职年限(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单位岗位正式聘任的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的论文发表、科研成果获奖、科研课题结题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五)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六)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陕价费调发〔2001〕67号和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规定,收取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
以上是宝鸡市2025年建筑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事宜,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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