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第八批宜宾屏山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暨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材料和程序时间指南
第八批宜宾屏山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暨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材料和程序时间指南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辅导!
专人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
深耕项目申报行业13年,沉淀了丰富的政策资源、企业资源、项目资源,形成了独有的实战实操模式和大量的成功案例。除了全力打造自身专业项目团队外,相较同行业最大的优势,在于我们有各个流程阶段的人员,分工明细,细致化;想要咨询任何项目申报的都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你做免费项目规划。(勿抄)
一、推荐申报第八批县级非遗项目名录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
1.具体范围包括:
①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②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③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④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⑤传统体育和游艺;
⑥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2.应满足的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②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③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④在屏山县境内世代相传,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⑤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并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⑥关注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说明(该项中的传承谱系必须清晰详实)、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见附件1,一式六份)。
2.项目申报图片
①数量。10张有代表性的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近期照片。
②技术要求。横向分率1800以上,JPEG格式,6寸数码彩色照片,大小在5M以内。
③相关说明。每张照片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说明,150字以内。
3.辅助资料:授权书(相关区域、群体或传承人同意申报该项目的书面授权证明;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材料、保护单位承诺、传承人出具的一份同意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工作的书面材料。见附件2)等其他相关资料。
4.其他辅助资料(选交):提供该遗产项目的补充信息,可采用标准的参考文献格式,列出已出版的主要参考文献,如书籍、文章、音像资料或网站等此类已出版的文献请勿与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5.申报材料电子版(使用U盘拷贝):①项目申报书(word格式);②项目代表性图片(JPEG格式,高清);③授权书(PDF格式);④辅助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或扫描版)。
6.申报程序
①申报单位提出申请;②各乡镇、有关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予以项目推荐,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屏山县文广旅游局;③县文广旅游局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具备申报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条件的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④经屏山县人民政府同意、社会公示后,确认并公布屏山县县级非遗项目。
二、推荐申报第八批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范围:屏山县第一至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无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见附件4)、本次新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2.申报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①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②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③完整、熟练掌握该项目,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④能够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3.以下情况不列入推荐:①目前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②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二)申报名额每个可申报的非遗项目对应的传承人申报人数为1至3名。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六份,具体内容包括:①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民族、从业时间等情况。②申请人的传承谱系或者师承脉络、学习与实践经历。③申请人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核心技艺、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④申请人传授技艺、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情况。⑤申请人持有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⑥申请人志愿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履行代表性传承人相关义务的声明。⑦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材料。
2.申报图片①数量。5张有代表性的反映该传承人表现项目的相关照片。②技术要求。横向分率1800以上,JPEG格式,6寸数码彩色照片,大小在5M以内。③相关说明。每张照片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说明,150字以内。
3.辅助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以及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材料电子版(使用U盘拷贝):①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word);②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视频(MP4/AVI格式);③传承人代表性图片(JPEG格式,高清);④辅助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或扫描版);
5.申报程序
①各乡镇、有关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可按照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向屏山县文广旅游局推荐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但应当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并提供推荐材料;②申报代表性传承人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直接向县文广旅游局提出申请;③县文广旅游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从技艺特点和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收徒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针对性评价);④经屏山县人民政府同意、社会公示后,确认并公布屏山县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三、第八批宜宾屏山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暨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作用,在摸清家底、优选资源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暨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组织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保证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二)严肃纪律,认真填报。各乡镇、有关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申报项目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考验,特别要重点关注下列项目:1.少数民族的项目;2.有利于增强屏山人民文化认同的相关项目;3.传承后继乏人、濒临消亡的具有保护价值的项目。
(三)严格审核,保证材料质量。申报单位要对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单位的代表性、制定和实施的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详实、准确。
四、第八批宜宾屏山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暨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为做好非遗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项目申报书和传承人申报表应做到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项目申报书、传承人申报表一律以A4纸印制,按上述要求报纸质版(同时报电子版),授权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需签字、盖章。
(二)时间要求。申报时限自2025年7月23日起至8月29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以上材料需安排专人在工作日报送至屏山县文化馆,工作人员将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所申报的各种材料规范、详实、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县文广旅游局将在9月1日后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
(四)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未确定项目保护单位、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按弃权处理。
(五)进入评审程序的,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证书原件除外)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五、第八批宜宾屏山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暨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报送地址
屏山县文化馆三楼综合办公室(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2号鸿正国际2幢)联系人:颜德妮,注:如有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请与颜老师联系获取申报书等相关附件,完整填写并按通知要求报送。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我们专业做项目申报13年,包括科技口、工信口、发改委、文旅口、商务口、农业林业口等等,具体有: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软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融资、百度关键词排名等等;企业不知道可以申请哪些政府补贴项目的都可以找渔渔为您做个免费项目规划。(不要抄袭)
渔渔在线指导,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欢迎前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