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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2025-2030年安徽省林下经济政策!林下中药材、森林食品、森林康养、融合“以竹代塑”、林业碳汇产业化、良种良机、技术攻关、标准体系、中药材、食用菌、森林康养等领域龙头企业申报指南!
安徽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提出,未来六年将重点打造 12 个年产值超 30 亿元的林下经济重点县(其中 5 个超 50 亿元),培育超 100 家多业态融合的林下经济类规上企业,持续提升从业人员收入。明确中药材、森林食品、森林康养等六大重点领域,引导形成 “一县一业” 的特色集群。同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林下空间经营权流转,发放 “林下空间经营权证”,为产业规模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安徽企业申报林下经济政策有任何问题可咨询小编:
安徽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提出,未来六年将重点打造 12 个年产值超 30 亿元的林下经济重点县(其中 5 个超 50 亿元),培育超 100 家多业态融合的林下经济类规上企业,持续提升从业人员收入。明确中药材、森林食品、森林康养等六大重点领域,引导形成 “一县一业” 的特色集群。同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林下空间经营权流转,发放 “林下空间经营权证”,为产业规模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安徽企业申报林下经济政策有任何问题可咨询小编:
安徽省林下经济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安徽、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等地均有公司,成立13年,经验丰富,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绿色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两化融合、大数据企业、首台套、规上企业、老字号、非遗、技能大师工作室、孵化器/众创空间、质量奖、科技成果评价、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版权、软件著作权、工商财税等项目材料编写和项目规划指导等服务,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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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
林下经济是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开展复合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友好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发展林下经济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对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市场主导、科技引领”原则,加快推进全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力争到2030年,全省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超1500万亩,总产值突破1200亿元。打造年产值超30亿元的林下经济重点县12个,其中超50亿元的5个;培育多业态融合的林下经济类规上企业超100家。林下经济从业人员收入持续增加。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统筹规划产业布局
1.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开展资源本底调查,挖掘林下经济发展空间,科学编制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0年)和林下经济利用林地规范,将林下经济发展纳入全省林业“十五五”保护发展规划。根据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敏感性、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明确发展布局、重点产业、主要任务等,引导产业集聚和特色发展。(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工作均需各市、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在符合规定保留郁闭度的前提下,支持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结合国家储备林等项目建设,优化林分结构,释放林下发展空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推行林下空间经营权流转,发放“林下空间经营权证”。允许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发展林下经济。(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3.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实行专项统计综合年报制度,按季度调查林下经济各类经营主体、利用林地面积、产量、产值以及带动农民增收等主要数据,建立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库,逐步建立动态更新、底数明晰的管理模式。(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统计局)
(二)大力发展林下特色产业
4.做优林下中药材产业。把林下种植中药材作为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分批次发布安徽省道地药材目录,围绕石斛、黄精、灵芝、茯苓等,打造林下中药材特色产业集群。持续推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积极推广生态种植等先进技术,推动林下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推行订单生产、定制药园等模式,推广“药企+国有林场”“药企+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方式。到2030年,全省林下种植中药材利用林地面积达150万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5.做大森林食品产业。践行“大食物观”,充分挖掘林菌、林果、林菜、林茶、林油等潜力,优先支持林下种植竹荪、羊肚菌、香菇、木耳等高附加值食用菌,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规模化发展的特色基地。科学引导发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业,有序发展林下采集加工业。支持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发展精深加工,开发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等产品。到2030年,全省发展林下森林食品产业利用林地面积达900万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
6.做强森林康养产业。充分利用森林、湿地等优质景观资源,积极推动森林康养与文化旅游、医疗养老、自然教育、科普研学、户外运动等融合发展。探索森林康养目的地+数字游民基地建设。有序推进林相改造,实施大黄山彩色森林行动。挖掘古树名木文化和生态价值,开展古树公园建设。到2030年,建设省级高质量森林康养目的地100个,全省发展森林康养产业等利用林地面积达450万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7.推动与“以竹代塑”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利用竹林地开展林下种植,统筹优质竹资源培育、竹林道路建设与林下空间释放。加大“以竹代塑”产品在林下经济中的应用,在林下种植等生产过程中,优先使用竹质可降解农用地膜、育苗容器、蔬果托和竹缠绕复合材料、竹质包装及容器材料等产品,在森林景观利用中,优先使用竹质工程板材、装饰材料、竹格栅和竹质洗护用具、家居用品、餐饮器具等产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8.加速林业碳汇产业化进程。编制《安徽省林业碳汇发展规划》,加快落实《安徽省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全省林业碳汇交易平台建设,积极拓展“碳票+金融”“碳票+环境、社会和治理”“碳票+司法”“碳票+零碳景区”等消纳渠道,培育林下经济新的增长点。(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三)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引领
9.加强良种选育与良机研发。设立林下经济重大科研专项,重点支持选育和引进适合林下环境的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中药材、食用菌等优良品种,加强乡土优良品种保护与利用,研发和推广适应林地环境的轻简化、智能化机械装备。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机具纳入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强化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产学研共建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重点突破高效仿野生栽培、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保鲜储运及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建设一批科技含量高、示范作用强的林下经济基地。(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1.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科研院所等制修订林下经济有关标准,分类制定种源选育、生态种植、采收加工等技术规程。推行“按标生产、依标监管、亮标流通”模式,完善林下种植、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管理。(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
12.强化科技指导服务。组建林下经济专家库,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用好“科技副总”选派制度。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遴选一批乡土专家,构建省市县贯通的技术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鼓励涉林高校开设林下经济特色专业,强化职业人才培育。(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
(四)持续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13.加强龙头企业招引。按照补链强链延链思路,编制林下经济招引路线图和产业链图谱,建立招引目标企业信息库和项目储备库,重点引进培育一批中药材、食用菌种植和精深加工及森林康养等领域龙头企业。(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14.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国有+集体”场村合作等模式,培育壮大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林下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林地林木代管、统一经营作业等专业化服务。(牵头单位:省林业局)
15.组建产业联盟。引导龙头企业组建区域性林下经济产业联盟、行业商协会,加强信息交流、行业自律、市场开拓,因地制宜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创建区域特色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抗风险能力。结合森林康养目的地+数字游民基地建设,邀请国内外主要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活跃的正能量网络名人体验采风,对林下经济产品进行推介。(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支持政策
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林草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推进高标准林下经济基地建设。结合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优先扶持林下经济重点县和优质项目,支持经营主体建设滴灌等水肥一体化设施,共建共享必要的林区辅助道路等。加强宣传,落实发展林下经济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
2.丰富金融信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业碳票质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等业务,丰富优化适合林下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参与林下经济发展。支持创新开发多样化林下经济保险产品,纳入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范围。(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等)
3.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有关部门扶持政策,完善林区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将林下经济节点与产业运输路网升级改造纳入“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建设范围。依托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推进5G基站、物联网终端等新型基础设施向林区延伸。支持在重要产区布局建设林药烘干、林菌速冻等设施,推动林下产品就地加工转化。(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
4.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将森林康养、特色林产品加工产业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鼓励利用林区闲置场所、设施发展森林康养。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并达到500亩以上经营规模的,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利用不超过3%的面积开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设施农(林)业、加工流通等林业产业开发,建设林区道路、护林房等配套基础设施。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前提下,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林产品加工类工业项目,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
四、保障措施
发挥林长制及绿化委员会作用,建立林下经济发展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高效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对林下经济发展先进典型、特色品牌的宣传报道,讲好创业故事,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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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提出,未来六年将重点打造 12 个年产值超 30 亿元的林下经济重点县(其中 5 个超 50 亿元),培育超 100 家多业态融合的林下经济类规上企业,持续提升从业人员收入。明确中药材、森林食品、森林康养等六大重点领域,引导形成 “一县一业” 的特色集群。同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林下空间经营权流转,发放 “林下空间经营权证”,为产业规模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安徽企业申报林下经济政策有任何问题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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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经济是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开展复合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友好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发展林下经济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对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市场主导、科技引领”原则,加快推进全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力争到2030年,全省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超1500万亩,总产值突破1200亿元。打造年产值超30亿元的林下经济重点县12个,其中超50亿元的5个;培育多业态融合的林下经济类规上企业超100家。林下经济从业人员收入持续增加。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统筹规划产业布局
1.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开展资源本底调查,挖掘林下经济发展空间,科学编制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0年)和林下经济利用林地规范,将林下经济发展纳入全省林业“十五五”保护发展规划。根据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敏感性、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明确发展布局、重点产业、主要任务等,引导产业集聚和特色发展。(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工作均需各市、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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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发展林下特色产业
4.做优林下中药材产业。把林下种植中药材作为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分批次发布安徽省道地药材目录,围绕石斛、黄精、灵芝、茯苓等,打造林下中药材特色产业集群。持续推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积极推广生态种植等先进技术,推动林下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推行订单生产、定制药园等模式,推广“药企+国有林场”“药企+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方式。到2030年,全省林下种植中药材利用林地面积达150万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5.做大森林食品产业。践行“大食物观”,充分挖掘林菌、林果、林菜、林茶、林油等潜力,优先支持林下种植竹荪、羊肚菌、香菇、木耳等高附加值食用菌,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规模化发展的特色基地。科学引导发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业,有序发展林下采集加工业。支持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发展精深加工,开发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等产品。到2030年,全省发展林下森林食品产业利用林地面积达900万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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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引领
9.加强良种选育与良机研发。设立林下经济重大科研专项,重点支持选育和引进适合林下环境的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中药材、食用菌等优良品种,加强乡土优良品种保护与利用,研发和推广适应林地环境的轻简化、智能化机械装备。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机具纳入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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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强化科技指导服务。组建林下经济专家库,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用好“科技副总”选派制度。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遴选一批乡土专家,构建省市县贯通的技术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鼓励涉林高校开设林下经济特色专业,强化职业人才培育。(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
(四)持续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13.加强龙头企业招引。按照补链强链延链思路,编制林下经济招引路线图和产业链图谱,建立招引目标企业信息库和项目储备库,重点引进培育一批中药材、食用菌种植和精深加工及森林康养等领域龙头企业。(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14.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国有+集体”场村合作等模式,培育壮大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林下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林地林木代管、统一经营作业等专业化服务。(牵头单位: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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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政策
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林草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推进高标准林下经济基地建设。结合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优先扶持林下经济重点县和优质项目,支持经营主体建设滴灌等水肥一体化设施,共建共享必要的林区辅助道路等。加强宣传,落实发展林下经济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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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有关部门扶持政策,完善林区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将林下经济节点与产业运输路网升级改造纳入“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建设范围。依托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推进5G基站、物联网终端等新型基础设施向林区延伸。支持在重要产区布局建设林药烘干、林菌速冻等设施,推动林下产品就地加工转化。(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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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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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目标
力争到2030年,全省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超1500万亩,总产值突破1200亿元。打造年产值超30亿元的林下经济重点县12个,其中超50亿元的5个;培育多业态融合的林下经济类规上企业超100家。林下经济从业人员收入持续增加。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统筹规划产业布局
1.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开展资源本底调查,挖掘林下经济发展空间,科学编制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0年)和林下经济利用林地规范,将林下经济发展纳入全省林业“十五五”保护发展规划。根据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敏感性、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明确发展布局、重点产业、主要任务等,引导产业集聚和特色发展。(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工作均需各市、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在符合规定保留郁闭度的前提下,支持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结合国家储备林等项目建设,优化林分结构,释放林下发展空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推行林下空间经营权流转,发放“林下空间经营权证”。允许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发展林下经济。(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3.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实行专项统计综合年报制度,按季度调查林下经济各类经营主体、利用林地面积、产量、产值以及带动农民增收等主要数据,建立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库,逐步建立动态更新、底数明晰的管理模式。(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统计局)
(二)大力发展林下特色产业
4.做优林下中药材产业。把林下种植中药材作为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分批次发布安徽省道地药材目录,围绕石斛、黄精、灵芝、茯苓等,打造林下中药材特色产业集群。持续推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积极推广生态种植等先进技术,推动林下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推行订单生产、定制药园等模式,推广“药企+国有林场”“药企+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方式。到2030年,全省林下种植中药材利用林地面积达150万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5.做大森林食品产业。践行“大食物观”,充分挖掘林菌、林果、林菜、林茶、林油等潜力,优先支持林下种植竹荪、羊肚菌、香菇、木耳等高附加值食用菌,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规模化发展的特色基地。科学引导发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业,有序发展林下采集加工业。支持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发展精深加工,开发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等产品。到2030年,全省发展林下森林食品产业利用林地面积达900万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
6.做强森林康养产业。充分利用森林、湿地等优质景观资源,积极推动森林康养与文化旅游、医疗养老、自然教育、科普研学、户外运动等融合发展。探索森林康养目的地+数字游民基地建设。有序推进林相改造,实施大黄山彩色森林行动。挖掘古树名木文化和生态价值,开展古树公园建设。到2030年,建设省级高质量森林康养目的地100个,全省发展森林康养产业等利用林地面积达450万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7.推动与“以竹代塑”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利用竹林地开展林下种植,统筹优质竹资源培育、竹林道路建设与林下空间释放。加大“以竹代塑”产品在林下经济中的应用,在林下种植等生产过程中,优先使用竹质可降解农用地膜、育苗容器、蔬果托和竹缠绕复合材料、竹质包装及容器材料等产品,在森林景观利用中,优先使用竹质工程板材、装饰材料、竹格栅和竹质洗护用具、家居用品、餐饮器具等产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8.加速林业碳汇产业化进程。编制《安徽省林业碳汇发展规划》,加快落实《安徽省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全省林业碳汇交易平台建设,积极拓展“碳票+金融”“碳票+环境、社会和治理”“碳票+司法”“碳票+零碳景区”等消纳渠道,培育林下经济新的增长点。(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三)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引领
9.加强良种选育与良机研发。设立林下经济重大科研专项,重点支持选育和引进适合林下环境的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中药材、食用菌等优良品种,加强乡土优良品种保护与利用,研发和推广适应林地环境的轻简化、智能化机械装备。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机具纳入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强化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产学研共建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重点突破高效仿野生栽培、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保鲜储运及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建设一批科技含量高、示范作用强的林下经济基地。(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1.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科研院所等制修订林下经济有关标准,分类制定种源选育、生态种植、采收加工等技术规程。推行“按标生产、依标监管、亮标流通”模式,完善林下种植、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管理。(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
12.强化科技指导服务。组建林下经济专家库,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用好“科技副总”选派制度。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遴选一批乡土专家,构建省市县贯通的技术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鼓励涉林高校开设林下经济特色专业,强化职业人才培育。(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
(四)持续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13.加强龙头企业招引。按照补链强链延链思路,编制林下经济招引路线图和产业链图谱,建立招引目标企业信息库和项目储备库,重点引进培育一批中药材、食用菌种植和精深加工及森林康养等领域龙头企业。(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14.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国有+集体”场村合作等模式,培育壮大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林下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林地林木代管、统一经营作业等专业化服务。(牵头单位:省林业局)
15.组建产业联盟。引导龙头企业组建区域性林下经济产业联盟、行业商协会,加强信息交流、行业自律、市场开拓,因地制宜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创建区域特色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抗风险能力。结合森林康养目的地+数字游民基地建设,邀请国内外主要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活跃的正能量网络名人体验采风,对林下经济产品进行推介。(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支持政策
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林草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推进高标准林下经济基地建设。结合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优先扶持林下经济重点县和优质项目,支持经营主体建设滴灌等水肥一体化设施,共建共享必要的林区辅助道路等。加强宣传,落实发展林下经济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
2.丰富金融信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业碳票质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等业务,丰富优化适合林下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参与林下经济发展。支持创新开发多样化林下经济保险产品,纳入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范围。(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等)
3.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有关部门扶持政策,完善林区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将林下经济节点与产业运输路网升级改造纳入“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建设范围。依托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推进5G基站、物联网终端等新型基础设施向林区延伸。支持在重要产区布局建设林药烘干、林菌速冻等设施,推动林下产品就地加工转化。(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
4.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将森林康养、特色林产品加工产业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鼓励利用林区闲置场所、设施发展森林康养。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并达到500亩以上经营规模的,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利用不超过3%的面积开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设施农(林)业、加工流通等林业产业开发,建设林区道路、护林房等配套基础设施。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前提下,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林产品加工类工业项目,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
四、保障措施
发挥林长制及绿化委员会作用,建立林下经济发展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高效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对林下经济发展先进典型、特色品牌的宣传报道,讲好创业故事,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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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提出,未来六年将重点打造 12 个年产值超 30 亿元的林下经济重点县(其中 5 个超 50 亿元),培育超 100 家多业态融合的林下经济类规上企业,持续提升从业人员收入。明确中药材、森林食品、森林康养等六大重点领域,引导形成 “一县一业” 的特色集群。同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林下空间经营权流转,发放 “林下空间经营权证”,为产业规模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安徽企业申报林下经济政策有任何问题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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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
林下经济是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开展复合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友好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发展林下经济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对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市场主导、科技引领”原则,加快推进全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力争到2030年,全省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超1500万亩,总产值突破1200亿元。打造年产值超30亿元的林下经济重点县12个,其中超50亿元的5个;培育多业态融合的林下经济类规上企业超100家。林下经济从业人员收入持续增加。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统筹规划产业布局
1.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开展资源本底调查,挖掘林下经济发展空间,科学编制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0年)和林下经济利用林地规范,将林下经济发展纳入全省林业“十五五”保护发展规划。根据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敏感性、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明确发展布局、重点产业、主要任务等,引导产业集聚和特色发展。(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工作均需各市、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在符合规定保留郁闭度的前提下,支持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结合国家储备林等项目建设,优化林分结构,释放林下发展空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推行林下空间经营权流转,发放“林下空间经营权证”。允许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发展林下经济。(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3.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实行专项统计综合年报制度,按季度调查林下经济各类经营主体、利用林地面积、产量、产值以及带动农民增收等主要数据,建立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库,逐步建立动态更新、底数明晰的管理模式。(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统计局)
(二)大力发展林下特色产业
4.做优林下中药材产业。把林下种植中药材作为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分批次发布安徽省道地药材目录,围绕石斛、黄精、灵芝、茯苓等,打造林下中药材特色产业集群。持续推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积极推广生态种植等先进技术,推动林下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推行订单生产、定制药园等模式,推广“药企+国有林场”“药企+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方式。到2030年,全省林下种植中药材利用林地面积达150万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5.做大森林食品产业。践行“大食物观”,充分挖掘林菌、林果、林菜、林茶、林油等潜力,优先支持林下种植竹荪、羊肚菌、香菇、木耳等高附加值食用菌,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规模化发展的特色基地。科学引导发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业,有序发展林下采集加工业。支持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发展精深加工,开发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等产品。到2030年,全省发展林下森林食品产业利用林地面积达900万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
6.做强森林康养产业。充分利用森林、湿地等优质景观资源,积极推动森林康养与文化旅游、医疗养老、自然教育、科普研学、户外运动等融合发展。探索森林康养目的地+数字游民基地建设。有序推进林相改造,实施大黄山彩色森林行动。挖掘古树名木文化和生态价值,开展古树公园建设。到2030年,建设省级高质量森林康养目的地100个,全省发展森林康养产业等利用林地面积达450万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7.推动与“以竹代塑”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利用竹林地开展林下种植,统筹优质竹资源培育、竹林道路建设与林下空间释放。加大“以竹代塑”产品在林下经济中的应用,在林下种植等生产过程中,优先使用竹质可降解农用地膜、育苗容器、蔬果托和竹缠绕复合材料、竹质包装及容器材料等产品,在森林景观利用中,优先使用竹质工程板材、装饰材料、竹格栅和竹质洗护用具、家居用品、餐饮器具等产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8.加速林业碳汇产业化进程。编制《安徽省林业碳汇发展规划》,加快落实《安徽省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全省林业碳汇交易平台建设,积极拓展“碳票+金融”“碳票+环境、社会和治理”“碳票+司法”“碳票+零碳景区”等消纳渠道,培育林下经济新的增长点。(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三)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引领
9.加强良种选育与良机研发。设立林下经济重大科研专项,重点支持选育和引进适合林下环境的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中药材、食用菌等优良品种,加强乡土优良品种保护与利用,研发和推广适应林地环境的轻简化、智能化机械装备。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机具纳入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强化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产学研共建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重点突破高效仿野生栽培、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保鲜储运及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建设一批科技含量高、示范作用强的林下经济基地。(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1.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科研院所等制修订林下经济有关标准,分类制定种源选育、生态种植、采收加工等技术规程。推行“按标生产、依标监管、亮标流通”模式,完善林下种植、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管理。(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
12.强化科技指导服务。组建林下经济专家库,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用好“科技副总”选派制度。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遴选一批乡土专家,构建省市县贯通的技术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鼓励涉林高校开设林下经济特色专业,强化职业人才培育。(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
(四)持续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13.加强龙头企业招引。按照补链强链延链思路,编制林下经济招引路线图和产业链图谱,建立招引目标企业信息库和项目储备库,重点引进培育一批中药材、食用菌种植和精深加工及森林康养等领域龙头企业。(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14.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国有+集体”场村合作等模式,培育壮大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林下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林地林木代管、统一经营作业等专业化服务。(牵头单位:省林业局)
15.组建产业联盟。引导龙头企业组建区域性林下经济产业联盟、行业商协会,加强信息交流、行业自律、市场开拓,因地制宜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创建区域特色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抗风险能力。结合森林康养目的地+数字游民基地建设,邀请国内外主要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活跃的正能量网络名人体验采风,对林下经济产品进行推介。(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支持政策
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林草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推进高标准林下经济基地建设。结合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优先扶持林下经济重点县和优质项目,支持经营主体建设滴灌等水肥一体化设施,共建共享必要的林区辅助道路等。加强宣传,落实发展林下经济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
2.丰富金融信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业碳票质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等业务,丰富优化适合林下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参与林下经济发展。支持创新开发多样化林下经济保险产品,纳入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范围。(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等)
3.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有关部门扶持政策,完善林区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将林下经济节点与产业运输路网升级改造纳入“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建设范围。依托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推进5G基站、物联网终端等新型基础设施向林区延伸。支持在重要产区布局建设林药烘干、林菌速冻等设施,推动林下产品就地加工转化。(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
4.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将森林康养、特色林产品加工产业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鼓励利用林区闲置场所、设施发展森林康养。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并达到500亩以上经营规模的,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利用不超过3%的面积开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设施农(林)业、加工流通等林业产业开发,建设林区道路、护林房等配套基础设施。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前提下,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林产品加工类工业项目,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牵头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
四、保障措施
发挥林长制及绿化委员会作用,建立林下经济发展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高效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对林下经济发展先进典型、特色品牌的宣传报道,讲好创业故事,营造良好氛围。
自2012年创立,立足安徽,服务全国(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等),是您值得信赖的综合企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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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企业根基: 工商财税咨询、股权设计、公司注册注销、股权挂牌、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编制,提供专业咨询与落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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