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8月1日 星期五,欢迎光临本站 

四川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第十批成都锦江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时间和流程、材料视频宣传速递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7/31     浏览次数:    

第十批成都锦江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时间和流程、材料视频宣传速递整理,此次申报时间从2025年7月25日至10月25日,2026年起,区级项目两年申报一次;符合条件的请尽快提交材料,有需要咨询或者有疑问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规划指导!

 

第十批成都锦江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时间和流程、材料视频宣传速递整理,此次申报时间从2025年7月25日至10月25日,2026年起,区级项目两年申报一次;符合条件的请尽快提交材料,有需要咨询或者有疑问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规划指导!

 

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

深耕项目申报行业13年,沉淀了丰富的政策资源、企业资源、项目资源,形成了独有的实战实操模式和大量的成功案例。除了全力打造自身专业项目团队外,相较同行业最大的优势,在于我们有各个流程阶段的人员,分工明细,细致化;想要咨询任何项目申报的都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你做免费项目规划。(勿抄)

 

一、第十批成都锦江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10月25日(自2026年起,区级项目两年申报一次)

评审时间:2025年11月

公示时间:20天

公布时间:2025年12月

二、第十批成都锦江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申报安排

申报通知及申报规程(电子表格)于7月25 日前发布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请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和传承人按申报规程如实填报,并于10月25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体旅局文物保护管理所(地址:锦江区金石路天府宝座A栋20楼2030。

三、第十批成都锦江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规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自愿申请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一)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在锦江市范围内已公布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锦江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

(二)愿在锦江区长期从事并积极开展该项目的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国敬业。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搜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活动的不得申请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不评定为代表性传承人:

(一)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

(二)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三)群体性较强的项目,如民俗活动类项目,目前难以确定其代表性传承人。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及授权书;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专家会评审意见及参评专家名单;文化主管部门意见等(详见“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活页装订,一式4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U盘1份;

2、申报影像资料(5分钟以内,DVD格式)(详见“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求”)。

(三)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

四、第十批成都锦江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制式:DVD格式。

(二)长度:5分钟内。

(三)文件类型:提交的申报片须是专为本次申报制作的视频文件。

(四)画外音及字幕: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和中文字幕。

二、制作要求:

(一)应用影像形式表现项目的动态过程和传承人的技艺水平,如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经过等,代表性作品和成果可适当表现。

(二)影像应体现真实性,画面清晰,音量适中。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我们专业做项目申报13年,包括科技口、工信口、发改委、文旅口、商务口、农业林业口等等,具体有: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软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融资、百度关键词排名等等;企业不知道可以申请哪些政府补贴项目的都可以找渔渔为您做个免费项目规划。(不要抄袭)

 

渔渔在线指导,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欢迎前来交流。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