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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蚌埠市各地产业扶持政策(市工信局部分)资金申报补贴程序和时间条件、材料指南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7/31     浏览次数:    
2025年蚌埠市各地产业扶持政策(市工信局部分)资金申报补贴程序和时间条件、材料指南整理如下,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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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蚌埠市各地产业扶持政策(市工信局部分)资金申报类别、材料及联系方式

具体申报类别、材料等要求祥见《蚌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工信局部分2025版)>的通知》(蚌工信综合〔2025〕135号)(附件1)。

二、蚌埠市各地产业扶持政策(市工信局部分)资金申报(审核推荐)程序

本次申报共有即申即享、免申即享两类项目,申报(审核推荐)按照企业申报、县区初审并上报、市级初审、公示、政府审批等程序执行。具体如下:

(一)即申即享类项目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

项目单位对照实施细则组织申报材料,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申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登录安 徽 政务服务网 蚌埠分厅,进入蚌埠惠企服务平台,参照《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3),上传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区初审和市级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企业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文件命名规范。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2.县区初审并上报

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登录系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并对申报主体开展100%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营业;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于8月25日前,会同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联合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包含《2025年度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市工信局部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承诺书(附件4)。

3.市级审核、公示及报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项目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全部纳入省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没有预警或预警审核批准的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县、区(开发区),由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二)免申即享类项目审核推荐程序

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照细则要求,梳理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初审和100%全覆盖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营业,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完成项目审核后,于8月20日前,会同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联合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包含《2025年度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市工信局部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承诺书(附件4)。

三、蚌埠市各地产业扶持政策(市工信局部分)资金申报、审核时间

各县、区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20日,逾期均不再受理。

四、蚌埠市各地产业扶持政策(市工信局部分)资金申报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认真学习政策内容,做好政策宣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共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布政策申报通知、联系方式等,提高企业知晓率,切实做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

(二)优化服务。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坚持为企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主动送政策到企业。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本着让企业“不跑腿”工作原则,切实组织好申报工作,减轻企业工作量。对需配套奖补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落实。

(三)落实责任。在方便企业的同时,各申报单位要认识到资金兑现的严肃性,适应绩效评价、审计、督查等方面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做出承诺。所在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现场核查达到100%。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沟通。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加强与企业和县区的沟通,以方便企业和服务企业。各企业有咨询的事项,可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联系。

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工信局部分2025版)

为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本着透明、高效、规范、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4)1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除特殊规定外,申报单位须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以下统称为企业),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企业和项目不享受本资金奖补。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项目不享受本资金奖补。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市工信局部分2025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兑现政策共14条,其中免申即享类9条,即申即享类5条。

(一)免申即享类

无需提供申报材料,需登录“免申即享”平台进行确认。

1.奖补企业升规纳统

政策内容:对2023年及以后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管理团队不高于10万元补助,分别为第1年升规纳统不高于5万元、第2年不高于3万元、第3年不高于2万元。

申报条件:(1)2024年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2023年和2022年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且没有退库的工业企业;(2)具有生产异常、工商登记异常、关停等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具备申请奖励资格。(3)入规三年内退规的企业,自企业申报退规年份起,剩余资金不予补助。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于2022年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按原政策给予6万元补助(补助资金支出也按原政策执行,市与县按照3:7比例分担,市与区按照5:5比例分担)。对于2024年、2023年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管理团队5万元、3万元补助。其中,入规三年内退规的企业,自企业申报退规年份起,剩余资金不予补助。

责任科室:经济运行局 联系人:杨乐乐

2.奖补专精特新企业

政策内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符合一定条件的,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2024年度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新认定的2024年度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联系人:马斌

3.龙头企业上台阶奖励

政策内容: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且当年盈利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10亿元台阶增加1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2024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及以上台阶、销售收入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且当年盈利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10亿台阶增加10万元奖励。

责任科室:经济运行局联系人:杨乐乐

4.企业销售收入增长奖励

政策内容:对上一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含)—5亿元的工业企业,且当年度销售收入增长50%及以上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一年度销售收入5亿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且当年度销售收入增长50%及以上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1)2023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含)—5亿元、且2024年度销售收入增长5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2)2023年度销售收入5亿元(含)以上、且2024年度销售收入增长50%及以

上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科室:经济运行局联系人:杨乐乐

5.奖补省级新产品

政策内容:同一企业(单位)年度新认定省级新产品累计2个,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累计3个及以上,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安徽省新产品(2024年第一、二、三、四批)。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同一企业(单位)年度新认定省级新产品累计2个,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累计3个及以上,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科技科联系人:韩小桐

6.奖补工业互联网平台

政策内容: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赋能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对新获得国家双跨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给予100万元奖补,对获得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

申报条件:2024年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定,或直接纳入省级以上财政支持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工业互联网和产业信息化发展科联系人:李媛媛

7.支持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政策内容: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对完成全市5G基站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电信运营商企业和通讯基础设施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设奖励和10万元用电支持,全市每超额建设完成100个以上的,再给予每个承担5G基站建设任务的企业1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是国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的蚌埠市分公司,企业建设的5G基站纳入省级统计范围。依据省通信管理局公布的全市年度5G基站建设任务和年度5G基站完成数量通报文件,若全市完成5G基站年度目标任务,视为每个企业均完成各自目标任务。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在全市完成5G基站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参与建设的基础电信运营商企业和通讯基础设施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设奖励和10万元用电支持。全市每超额建设完成100个以上,对贡献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再给予承担该部分5G基站建设任务的基础电信运营商企业10万元奖励。

责任科室:工业互联网和产业信息化发展科联系人:李媛媛

8.支持制造业“揭榜挂帅”

政策内容:实施制造业“揭榜挂帅”招才引智计划,对承担国家、省制造业补短板和关键技术攻关的人才团队,最高奖补100万元。

申报条件:属于省工信厅公布的第三批制造“揭榜挂帅”技术攻关任务结题名单中的企业(单位),且获得省工信息厅2025年制造业“揭榜挂帅”招才引智资金支持的项目。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按照省工信厅2025年制造业“揭榜挂帅”招才引智资金支持项目金额分类情况,分别给予结题企业(单位)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支持资金按市人才专项资金有关文件及《蚌埠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执行,市与县按照3:7比例分担,市与区按照5:5比例分担。)

责任科室:科技科联系人:韩小桐

9.“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配套补助

政策内容:支持企业借力中央媒体,开展“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扩大企业及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在省级政策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级再按不高于企业“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推广费用的30%给予配套补助。

申报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

成长性良好;(2)已获得2024年度省级企业“精品安徽 皖美智造”央视宣传推广费用补助的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在省政策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级再对企业“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推广费用按照30%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责任科室:消费品工业科联系人:叶大鹏

(二)即申即享

申报类项目各条款均需提供以下基础材料和各条款细则内要求的其他材料:

(1)县区工信部门推荐上报文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1),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024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社保缴纳情况。

1.奖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

政策内容:对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按照上一年单项冠军产品销售额的1%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申报条件:2024年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含新复审通过,且之前未享受省、市奖补的企业)。

申报材料:2024年涉及单项冠军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等。

支持方式:按照2024年单项冠军产品销售额的1%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责任科室:产业政策规划和原材料科 联系人:张航天

2.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

政策内容: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级,对经数字化诊断的企业,在工业软件、上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软件投入5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软件投入2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1)2024年12月31日前已开展数字化诊断业务的制造业企业;(2)企业2024年度在工业软件、上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软件投入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3)纳入奖补的软硬件投入必须在合同、发票中同时予以区分。

申报材料:(1)数字化诊断服务商盖章的诊断报告等证明材料;(2)企业在工业软件、上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购置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发票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3)软件正常运行的界面截图,能够体现软件名称和最新数据等情况;(4)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2)。

支持方式:对企业按照软件投入2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电子信息科联系人:黄海高

3.支持优质软件企业招引

政策内容:对新设立的软件企业,落户后三年内,企业年度研发费用首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企业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支出数额的10%,给予不高于200万元一次性补贴。

申报条件:(1)企业为新设立的软件企业,在落户后第二年开始每年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2)企业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纳入软件统计调查;

(3)企业落户后三年内,年度研发费用首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申报材料:(1)企业在各年度取得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扫描件;(2)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3)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包含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支出情况)。

支持方式:对企业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支出数额的10%,给予不高于200万元一次性补贴。

责任科室:电子信息科联系人:黄海高

4.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制应用

政策内容: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制应用。对经省认定的“三首”产品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按该产品单价(或货值)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不高于150

万元(已获得省级“三首”研制应用政策奖补的产品,市级政策不予重复支持)。

(1)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应用

申报条件:1.2024年度评定为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市内示范应用单位,已获得省级“三首”研制应用政策奖补的产品不得申报。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示范应用单位为关联企业的、示范应用单位为贸易商的,研制和示范应用单位均不得提出奖补申请。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未直接销售到示范应用单位的,须提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至最终示范应用单位的全套合同。4.在审计和巡视等工作中发现存在关联交易、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单位不得申报。

申报材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银行流水等。(该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银行流水等应与省评定申报材料中提供的资料相对应)。

支持方式:对评定为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市内示范应用单位,分别按该产品单价的10%给予不高于150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装备工业科 联系人:刘长勇

(2)支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应用

申报条件:2024年评定为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的研制和市内示范应用单位(已享受省级关于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政策奖补的产品不得申报)。申请奖补的新材料产品应由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其关联企业或贸易商的不得提出奖补申请。

申报材料:经省认定的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销售合同、相应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银行流水等原件扫描件及以上汇总清单扫描件、Excel版。(该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应与申请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提交的资料一致)。

支持方式:对经省认定的首批次新材料的研制和市内示范应用单位,按其货值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不高于150万元。

责任科室:产业政策规划和原材料科 联系人:张航天

(3)支持首版次软件研制应用

申报条件:2024年经安徽省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已享受安徽省首版次软件研制应用政策奖补的产品不得申报)。首版次软件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单位(购买方)为关联企业的、示范应用单位为第三方系统集成商的,研制和示范应用单位均不得提出奖补申请。

申报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付款凭证(与申报安徽省首版次软件评定时提交销售合同一致,面向零散用户提供服务的服务平台类软件如无法提供发票或付款凭证,提供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

支持方式:对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按首版次软件售价(单套首版次软件产品,售价按单批产品销售价格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软硬一体产品、软硬件捆绑销售等产品售价按单批软件部分销售价格计算;服务平台类软件产品,售价按一年内平台用户订阅服务价格计算)10%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不高于150万元。

责任科室:电子信息科联系人:黄海高

5.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当年设备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对六大新兴产业、六大产业集群智能化改造项目最高给予15%的补助,对六大新兴产业、六大产业集群非智能化技改项目、其他产业智能化改造项目最高给予12%的补助,对一般技改项目最高给予1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高于1000万元,且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高于1000万元。

申报条件:(1)项目2024年设备投资额100万元以上,设备已购置到位,在项目现场,二手设备不予补助;(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的已入库(纳入《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一套表平台》进行统计)技改项目,项目为制造业(不含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项目,项目资金申报额应不高于入库投资额;(3)六大新兴产业是指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硅基生物基等新材料、绿色食品、生命健康、文化旅游和数字创意等六大产业,六大产业集群指生物化工产业集群、新型显示产业集群、新能源产业集群、智能传感产业集群、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商业航天产业集群。项目产业类别和所属集群认定由企业申报,市相关产业牵头部门认定;(4)智能化改造

项目为2024年度市级以上(含市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项目。

申报材料:(1)为适应财政资金项目管理需要,提供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租赁厂房项目还需提供厂房租赁合同;(2)设备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3)、蚌埠市六大新兴产业、六大产业集群技改项目申请信息表(附件4);(3)购置设备发票,设备发票开具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购置进口设备的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设备增值税发票。

支持方式:按政策予以兑现。

责任科室:投资和技术改造科、装备工业科

三、蚌埠市各地产业扶持政策(市工信局部分)资金申报附则

(一)单个企业的同一个项目只可享受一种投资类奖补方式,单个企业可叠加享受除投资类奖补外的多个称号类奖补。

(二)此前发布的有关政策与本细则政策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2025年1月1日以后申报的项目,按本细则执行。此前政策有具体期限规定的,继续在有效期内执行,到期后执行本政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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