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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20条!2025-2027年安徽省科技型企业奖励补贴产业政策清单(政策内容+补贴标准+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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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2027年安徽省研发费、科技攻关、技术改造、设备投资、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仪器共享、创新平台、中试基地、孵化器、三新、三首、标杆场景、人才团队、融资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小编现将政策支持方向及补贴标准总结如下,可以免费咨询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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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时效

  本政策自2025年7月18日起实施,未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发布后,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

  

  政策内容

  一、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1.加大研发支持。省财政按照上年度全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新增额度的一定比例对各市给予支持,通过“免申即享”的方式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补助。鼓励各市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且研发投入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予以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2.强化科技攻关。聚焦重点产业发展“最紧急、最紧迫技术需求,组织实施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支持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科技攻关,单个项目省支持资金可突破1亿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实施省重大产业创新计划,支持企业围绕重大“卡脖子”技术难题、重大技术装备等实施产业链协同攻关,省级最高可按研发和设备投入的50%给予补助。支持企业围绕制约整机发展的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等实施研发攻关,省级最高可按核定研发投入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鼓励企业牵头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能够完成产业基础攻关任务的企业,按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支持专精特新发展。实施新型技术改造,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设备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奖补。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被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加强创新条件支撑。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高能级平台赋能企业作用,支持应用支撑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用户装置预留一定机时为企业提供服务。支持企业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高能级研发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等,牵头或参与中心交叉创新平台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合肥市人民政府)鼓励企业等利用智能算力资源开展科技创新,根据调度平台中算力实际使用量,最高可按算力总支出的20%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共享使用大型科学仪器与设施,将对企业开放共享情况纳入管理单位评价考核指标,对外开放共享服务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可用于奖励相关实验技术和管理人员,提升为企服务质效。(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二、建强创新平台载体

  5.组建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对企业等创新主体建设的实体化运行研发总部、分支机构等,省级通过新型研发机构专项基金支持其开展产业化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对经择优认定为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6.打造省级创新平台。对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的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期每家分档给予最高 1000万元支持。对获批的省重点实验室、省产业创新中心、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据验收或定期评估绩效择优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后补助。支持企业牵头组建独立运行的省实验室,建设期给予每家每年最高1亿元研发经费支持。同一主体获批多个平台的,不重复享受补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争创国家创新平台。对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期每家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同一主体获批多个平台的,不重复享受补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8.促进成果验证与中试。对服务企业科技研发、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每年依据绩效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对未来产业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按其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9.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支持建设顶尖孵化器,省级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运营奖补支持,每年对每个孵化器支持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科技大市场,培养技术经理人,围绕企业开展成果评估、需求凝练供需对接等服务。支持建设省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根据绩效择优给予100万元-300万元奖励。支持建设未来产业科技园,培育初创型科技企业,择优给予未来产业科技园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三、推动创新产品应用推广

  10.实施“三新”、“三首”应用采购。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推广行动,支持“三新”联合应用推广,按应用推广总投入的15%予以奖补,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依法依规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推广应用。(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对经评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三首”产品的研制和示范应用单位,省财政按其单价(或货值)的 15%分别给予奖补,最高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三首”产品推荐进入国家相关目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1.开放创新应用场景。完善场景赋能科技研发机制,以场景应用牵引前沿科技领域技术迭代,每年遴选省“十大标杆场景”,在全省宣传推广。(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发布年度未来产业应用场景机会和能力清单,每年遴选一批省级标杆应用场景和商业化应用解决方案,每个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四、支持科技人才引育

  12.着力扶持创新创业。实施高层次科技团队创新创业项目每年对拥有核心技术的科技团队创新创业,择优以“拨转股”和股权投资方式给予200万元-2000万元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对在创业安徽大赛中获奖的项目,按规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举办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创响中国”安徽省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3.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实行拟引进科技人才层次“预认定制度,支持企业引进的科技人才申报人才认定。鼓励院士等省荐才专家为企业举荐高水平的青年科技人才。(牵头单位:省委人才工作局)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招收的博士后最高按照15万元/年/人标准给予2年期生活资助。(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支持企业与海内外院士合作设立院士工作站,给予新建备案的100万元建站资助,有效期满考核优秀的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省科技厅)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商学院建设,大力培养“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产业组织人才。(牵头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省发展改革委,合肥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科技金融支撑

  14.深化基金赋能。推动省级天使基金群达到不低于150亿元规模,建立天使基金长周期算总账考核机制,重点支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省级天使母基金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可达80%。(牵头单位:省科技厅)支持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名母基金设立并购重组子基金,探索设立科技型并购子基金,支持科创型企业并购重组。(牵头单位:各母基金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省新质生产力投资平台,赋能各市开展重大产业项目、人才团队投资等。(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15.推动上市融资。用好科创板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企业“绿色通道”政策。发挥三四板合作对接“绿色通道”机制作用推动加快申报“新三板”挂牌。用好港交所新兴科技企业上市第18C章等特殊上市规则及“科企专线”政策,鼓励企业境外上市筛选一批具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优质企业进入省市上市后备资源库,力争科技型企业在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占比不低于70%。(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安徽证监局)

  16.丰富信贷供给。组织实施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专项行动,引导银行机构开发园区贷、研发贷、人才贷、科税贷等科技企业专属贷款产品。实施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提质扩面行动,每年新增科技型企业贷款1000亿元以上。全面推广“贷投批量联动”服务模式。支持银行机构用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作用,加大对科技创新、工业技改等领域信贷投放。(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金融监管局、安徽证监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7.降低融资成本。引导保险机构开发研发攻关、成果转化、市场应用、科创出海、科技人才等科技保险产品,给予参保企业最高30%的保费补贴,年补贴额最高30万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安徽金融监管局)对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1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技术改造项目获得的1年期及以上项目贷款,按照同期贷款银行市场报价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安徽金融监管局)深入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科技创新类再担保支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展至中小微企业,单户科技创新类中小微企业在保余额上限从1000万元提高至3000万元,单笔业务担保费率不超过 1%。(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安徽金融监管局)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省级按年度实际产生利息的3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额最高2000万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设备融资租赁项目,省级按实际支付融资租赁租息的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额最高300万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18.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规范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省税务局)

  19.强化创新要素保障。建设“政产学研金服用”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运用AI大模型为企业匹配要素资源,提供精准高效的“一站式”撮合对接服务。围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金融赋能科产创新、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等方面,采取“揭榜挂帅”方式遴选园区开展融合创新试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数据资源局)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按规定予以奖补。对新评定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20.提升为企服务质效。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政府行政效能。(牵头单位:省数据资源局、省政府办公厅)优化高新技术企业互认机制,简化整体迁移来皖高新技术企业落地程序。被并购重组企业原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三首”产品、出口品牌企业等政策,并购重组后仍符合有关条件的,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继续享受。(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优化“免申即享”平台功能,构建政策兑付“一站式”服务体系,让更多惠企政策精准便捷直达。(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省司法厅)

  以上是2025年-2027年安徽省产业补贴政策,有任何疑问或其他补贴政策都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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