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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资金补贴!2025年西安市打造唐诗文化品牌建设项目支持范围及申报条件材料流程及补贴标准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9/2     浏览次数:    

  申报期极短!2025年西安市打造唐诗文化品牌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小编现将政策项目申报事宜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为您解答指导!

  

  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扶持方向

  1.理论研究及发展规划工程,包括成立“唐诗文化研究院”,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开展唐诗文化品牌理论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深入研究唐诗的历史缘起,探索服务现代社会的途径方法。编撰唐诗文化品牌建设书系,形成系列研究成果。举办系列学术研讨活动,发布研究成果。

  2.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工程,包括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大明宫文化建设提升发展,深化与唐诗相关的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唐诗现地文化遗迹保护标注。让唐诗文化从文献与遗址中“活起来”,转化为可感知、可参与、可传播的文化资源。

  3.文商旅深度融合工程,包括唐诗旅游线路建设开发,唐代诗人文化遗址提升,打造唐诗故里文旅体验板块,打造长安唐诗文化公园,丰富市民唐诗文化活动,推动唐诗文化演艺发展,打造“唐诗旅游目的地”。发挥唐诗文化优势,融合全市文商旅产业发展布局,推动文化品牌的资源转化利用。

  4.品牌塑造重点项目,包括建设唐诗博物馆,提升打造唐诗特色文化街区,培育唐诗文化旅游IP,“唐诗与长安”主题文化进校园,提升“唐诗与长安”国际传播力,加强唐诗文化品牌宣传推广,建设唐诗文化新标识。多方位、多角度、多频次展示西安唐诗文化独特魅力,叫响西安唐诗文化品牌。

  5.文化创意产业建设项目,包括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赋能唐诗文化产业,打造唐诗文化集中承载地。形成集展示、消费、沉浸、体验为一体的唐诗文化消费场所,让唐诗融入现代生活,以文化赋能产业生态。

  

  二、扶持标准

  以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的形式,对文化单位实施的项目,按《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市政办发〔2024〕56号)规定的标准,择优给予补助。

  (一)文化事业类项目

  对围绕唐诗文化主题实施相关文化事业项目,按以下标准给予支持:

  1.支持文学、影视、舞台剧、音乐、美术等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及成果创新转化,根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影视作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对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开发区在推动文化传承发展等领域,开展创新工作和特色活动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二)文化产业类项目

  对围绕唐诗文化主题实施相关文化产业项目,按以下标准给予支持:

  1.对企业投资发展数字文化消费新体验新场景的,根据技术创新程度、创意含量、实施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2.对企业新开发大型文旅演艺项目(含剧场及演出)的,根据作品导向、创意含量、社会影响、预期收益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3.对企业改造提升现有文旅演艺项目的,根据创新效果、实施进度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4.对企业利用传统剧场、公园街区、文博单位等空间,发展体验式、互动式、沉浸式演艺项目或创新性驻场演出的,根据节目创意、市场效果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助。

  5.对企业投资建设影视产业园区或拍摄、制作基地,根据建设规模、示范效应、实施进度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6.对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开展文创产品研发、制造、加工和

  搭建营销平台的,根据示范效应、实施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3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7.对企业利用旧厂区、旧商业区等改造建设文创设计园区的,根据建设规模、容量、实施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8.对企业投资开发原创动漫项目的,根据示范效应、创意含量、实施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3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9.对企业研发、发行游戏产品的,根据产品创意含量、实施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3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10.对重点依托帝陵、大遗址、博物馆、历史景区等资源,打造具有地方特色与文化底蕴的沉浸式XR应用场景项目,根据技术创新程度、创意含量、实施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11.对投资建设文化产业聚集区或改造提升原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根据项目发展定位、建设规模、实施进度等综合评定后,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12.对企业投资建设文化与旅游、科技、会展、体育、农业、工业、教育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项目的,根据创新程度、文化含量、实施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条件

  (一)文化事业类项目

  1.申报主体应是西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应是在西安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创作、出版等相关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创作主体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社会团体申报。

  3.申报文艺精品创作的项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陕西省立项,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的文艺作品等需要通过行政部门立项备案审批。

  (2)多方联合创作的项目在取得合作单位授权的基础上由其中一家申报。

  (3)申报的项目都应当正在创作且具有较高成熟度,原则上能在两年内完成。

  (4)原则上一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向不同部门多头申报,已经出版或上演、上映、播出的项目不得申报。

  4.申报宣传文化事业重大活动和重点项目的,原则上应在当年实施完成。

  (二)文化产业类项目

  1.申报主体须为西安市(含西咸新区)辖区内的文化企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其他非经营性文化单位、社会组织、有关部门。其中,申报主体为文化企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辖区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状况良好。

  2.申报的项目,须已经正式启动实施且当前进度良好,处于策划阶段、未正式实施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专项资金支持

  1.申报单位及项目存在意识形态导向问题的;

  2.申请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的;

  3.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

  4.申报单位2023年-2025年内曾有项目获得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但项目实施进度不好、未通过绩效评价的;

  5.近三年内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存在材料造假、蓄意骗补等行为的。

  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申报程序

  1.市属单位申报的项目,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市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向市委宣传部提交推荐报告及项目汇总表,并附送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

  2.区县、开发区所属单位的项目,按属地向所在区县委宣传部、开发区宣传文化部门(文化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区县委宣传部、开发区宣传文化部门(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向市委宣传部提交推荐报告及项目汇总表,并附送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一)文化事业类项目申报材料

  1.各申报主管部门须报送2025年西安市打造唐诗文化品牌建设(文化事业类)项目正式文件,并填报《2025年西安市打造唐诗文化品牌建设(文化事业类)项目汇总表》。

  2.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材料一:《2025年西安市打造唐诗文化品牌建设(文化事业类)项目申报表(文艺精品创作)》和《2025年西安市打造唐诗文化品牌建设(文化事业类)项目申报表(重大文化活动及重点项目)》。

  材料二:《2025年西安市打造唐诗文化品牌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1)

  材料三:《2025年西安市打造唐诗文化品牌建设(文化事业类)项目申报报告》。报告中应包括:项目实施单位简介、项目主要内容、预期效益分析、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案等。

  材料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辅助支撑资料。

  (1)申报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演出许可证资料等创作生产资质证明,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及到位资金证明等。

  (2)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签订的投资合同、与主创人员签订的创作合同、编剧授权证明、原著作权人的改编授权书及主创人员简历等。

  (3)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儿童文学、长篇网络小说等文学作品项目须提供有关文本。音乐项目须提供音乐小样、乐谱、总谱等。戏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广播剧、网络视听作品项目须提供剧本或样片、样碟,电视剧还需提供分集大纲。影视作品项目须提供经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备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或陕西省广播电视局颁发的拍摄制作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二)文化产业类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第一部分,正文部分材料:

  1.封面:2025年西安市打造唐诗文化品牌建设(文化产业类)项目申报书封面。

  2.目录(由项目单位自行制定)。

  3.2025年西安市打造唐诗文化品牌建设(文化产业类)项目申报表(附件6、附件7,根据申报单位性质填报)。

  4.2025年西安市打造唐诗文化品牌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5.2025年西安市打造唐诗文化品牌建设(文化产业类)项目申请报告(附件8)。

  第二部分,附件部分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自筹资金到位会计凭证及承贷银行贷款承诺函、贷款合同的复印件。

  3.项目相关实施合同文本复印件。

  4.关于项目当前已实际投资额度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实际支出的相关凭证(发票和银行回单要一致对应))。

  以上是2025年西安市打造唐诗文化品牌建设项目申报事宜,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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