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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五河县“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科技特派员标杆点/样板点+科技副总申报条件、材料报送指南
为推动五河县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相关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涵盖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标杆点”“样板点”认定及“科技副总”选聘两大核心事项。无论是具备强创新能力的农业企业,还是拥有优质科研资源的科技人员,均可把握此次机遇,助力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以下为申报关键信息梳理。
为推动五河县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相关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涵盖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标杆点”“样板点”认定及“科技副总”选聘两大核心事项。无论是具备强创新能力的农业企业,还是拥有优质科研资源的科技人员,均可把握此次机遇,助力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以下为申报关键信息梳理。
五河县“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标杆点”“样板点”/科技副总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安徽、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等地均有公司,成立13年,经验丰富,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绿色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两化融合、大数据企业、首台套、规上企业、老字号、非遗、技能大师工作室、孵化器/众创空间、质量奖、科技成果评价、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版权、软件著作权、工商财税等项目材料编写和项目规划指导等服务,免费咨询!
五河县“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标杆点”“样板点”
一、申报条件
(一)“标杆点”
1.企业主体创新能力突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业特色明显、科技含量高、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近五年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创新成果丰硕,创新实力显著。
2.科技特派团支撑能力强:“标杆点”由省级科技特派团“一对一”结对支持,科技特派团由高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等科技、产业、服务类科技特派员组成;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比例不少于50%。团队中至少包含3名“5”家联盟成员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高水平科研人员,团长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3.平台建设基础良好:企业主体主持或参与建设市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平台。
3.平台建设基础良好:企业主体主持或参与建设市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平台。
4.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企业主导产业为市域重点产业,产业链条相对完整并初具规模,具备集链成群、集群成势的基础和优势。
(二)“样板点”
1.企业主体示范带动能力较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区域优势明显、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重点龙头企业。
2.科技特派团服务能力较强:“样板点”由市级以上科技特派团“一对一”结对支持,科技特派团由科研院校、农技推广机构等科技、产业、服务类科技特派员组成,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高级职称比例不少于50%。团队中至少包含2名“5”家联盟成员单位高水平科研人员,团长须具有高级职称。
3.成果应用转化能力较强:具有稳定的试验、示范、展示、培训区域或载体,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成果并取得明显成效。
4.产业发展基础较好:企业主导产业为县域重点产业,产业链条上下游主体连接较为紧密,具有串点成链、聚链拓面的基础和优势。
同一依托单位不得同时申报“标杆点”“样板点”,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申报1项。
二、建设任务
(一)“标杆点”建设任务
重点建设高水平团队、培育标志性成果、打造活力型平台形成市域集群式科产融合“标杆点”。
1.建设高水平团队。集聚高端人才,优化省级科技特派团专业结构,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能力,引进“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成员单位高端人才参与“标杆点”建设,培养本地专业技术人才10名以上。
2.培育标志性成果。集聚技术创新,瞄准主导产业发展难题,联合科技特派团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先进技术集成应用,形成“一标杆一攻关清单”,解决产业技术问题5项以上,形成2项以上标志性科技成果。
3.打造活力型平台。集聚平台要素,联合共建或争创2个以上具有很强活力的基础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创新创业平台,打通各类平台、贯通各类要素,创新一批跨界融合模式。
(二)“样板点”建设任务
重点转化实用性成果、建设适用性场景、开展示范性推广,形成县域链条式科产融合“样板点”。
1.转化实用性成果。对标县域产业发展技术需求,结合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加速10项以上“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2.建设适用性场景。以“有主题、有创新、能展示、能推广”为标准,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影响力的“四新”成果示范应用场景。
3.开展示范性推广。发挥场景应用窗口作用,举办观摩培训或科普教育活动5场以上,提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水平,推动区域农业产业综合效益提升。
三、支持措施
省财政一次性给予经费支持“标杆点”“样板点”建设。其中,“标杆点”每个支持100万元左右,“样板点”每个支持50万元左右。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填写《安徽省“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标杆点”“样板点”申报书》,于9月12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五河县“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科技副总”选聘
一、选聘数量
聚焦“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重点,围绕农业产业需求和企业意愿,选聘优秀科技人员到农业科技企业担任“科技副总”,联合企业梳理创新需求,共建创新平台,开展协同攻关,培养创新人才,加快研发和推广“四新”成果。2025年,选聘20名左右“科技副总”,其中从省外5家联盟成员单位中选聘10名左右,从我省有关涉农高校、科研院所选聘10名左右。
二、资格条件
(一)“科技副总”
1.在联盟成员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和省内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科研人员。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近五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操守。
3.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63周岁以下。所在团队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成熟科技成果,有成果转化的成功案例。
4.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经历,服务期间能够全身心投入企业工作。每期“科技副总”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每年为企业服务时间不少于120天,其中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0天。
(二)拟派驻企业
我省各类农业科技企业,包括科技创新意愿强、实力强的种业阵型企业、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入住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生物育种企业等。以上企业须是在安徽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职责分工
(一)科技副总职责
1.研判农业产业和科技创新趋势,在充分摸清企业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等需求基础上,协助企业制定科技创新发展方向。
2.针对企业需求,积极对接派出单位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组织开展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应用,解决企业技术问题。
3.指导企业优化完善发展方向,开展技术培训,推动企业与派出单位等共建联合实验室、试验示范和创新创业基地等平台,指导企业申报科技项目,引育人才团队。
4.严守派驻企业的经营、技术及商业秘密。
(二)派驻企业职责
1.梳理本企业科技需求,设立相应的“科技副总”岗位,明确职责任务,为“科技副总”在企业工作期间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
2.企业根据自身技术创新需求,设定工作任务、投入研发经费,派驻企业、选聘人员和派出单位三方根据任务签订合作协议,支持“科技副总”开展技术需求对接与成果落地。
3.配合派出单位做好“科技副总”绩效考核。
(三)派出单位职责
1.保障“科技副总”人事关系不变,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保障工作经费,支持其参与企业工作,根据工资社保有关规定兑现相关待遇。
2.将服务企业实效,作为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的参考。
3.开放共享科研资源,协同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
四、申报方式
联盟成员单位和省内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含已开展合作的企业),提出初步推荐人选并填报《“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科技副总”服务企业意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由各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后,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
五、支持措施
省财政一次性给予经费支持派驻企业,与“科技副总”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其中,拟支持联盟成员单位“科技副总”和派驻企业50万元左右;省内有关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副总”和派驻企业30万元左右。
请于9月12日前将申请书(pdf盖章版和word版)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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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标杆点”
1.企业主体创新能力突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业特色明显、科技含量高、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近五年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创新成果丰硕,创新实力显著。
2.科技特派团支撑能力强:“标杆点”由省级科技特派团“一对一”结对支持,科技特派团由高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等科技、产业、服务类科技特派员组成;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比例不少于50%。团队中至少包含3名“5”家联盟成员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高水平科研人员,团长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3.平台建设基础良好:企业主体主持或参与建设市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平台。
3.平台建设基础良好:企业主体主持或参与建设市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平台。
4.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企业主导产业为市域重点产业,产业链条相对完整并初具规模,具备集链成群、集群成势的基础和优势。
(二)“样板点”
1.企业主体示范带动能力较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区域优势明显、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重点龙头企业。
2.科技特派团服务能力较强:“样板点”由市级以上科技特派团“一对一”结对支持,科技特派团由科研院校、农技推广机构等科技、产业、服务类科技特派员组成,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高级职称比例不少于50%。团队中至少包含2名“5”家联盟成员单位高水平科研人员,团长须具有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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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业发展基础较好:企业主导产业为县域重点产业,产业链条上下游主体连接较为紧密,具有串点成链、聚链拓面的基础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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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任务
(一)“标杆点”建设任务
重点建设高水平团队、培育标志性成果、打造活力型平台形成市域集群式科产融合“标杆点”。
1.建设高水平团队。集聚高端人才,优化省级科技特派团专业结构,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能力,引进“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成员单位高端人才参与“标杆点”建设,培养本地专业技术人才10名以上。
2.培育标志性成果。集聚技术创新,瞄准主导产业发展难题,联合科技特派团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先进技术集成应用,形成“一标杆一攻关清单”,解决产业技术问题5项以上,形成2项以上标志性科技成果。
3.打造活力型平台。集聚平台要素,联合共建或争创2个以上具有很强活力的基础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创新创业平台,打通各类平台、贯通各类要素,创新一批跨界融合模式。
(二)“样板点”建设任务
重点转化实用性成果、建设适用性场景、开展示范性推广,形成县域链条式科产融合“样板点”。
1.转化实用性成果。对标县域产业发展技术需求,结合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加速10项以上“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2.建设适用性场景。以“有主题、有创新、能展示、能推广”为标准,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影响力的“四新”成果示范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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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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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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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科技副总”选聘
一、选聘数量
聚焦“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重点,围绕农业产业需求和企业意愿,选聘优秀科技人员到农业科技企业担任“科技副总”,联合企业梳理创新需求,共建创新平台,开展协同攻关,培养创新人才,加快研发和推广“四新”成果。2025年,选聘20名左右“科技副总”,其中从省外5家联盟成员单位中选聘10名左右,从我省有关涉农高校、科研院所选聘10名左右。
二、资格条件
(一)“科技副总”
1.在联盟成员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和省内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科研人员。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近五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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