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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滁州市和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及申报(评价)流程材料和2025年补贴政策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9/22     浏览次数:    

 2025年滁州市和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已结束,可提前规划2026年申报工作!滁州市和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指南!小编现将政策项目申报事宜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为您解答指导!

  

  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

  

 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奖补政策

  滁州市: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强链增效,促进专利产业化。对获评(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省级由市财政、受益财政按1:1比例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获评(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由市财政、受益财政按1:1比例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琅琊区:对获评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按国家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省级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评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来安县: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按照市级政策配套奖补1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按照市级政策配套奖补10万元。

  3.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全椒县:1.对县域内企业建设的,被新认定为重点实验室、学科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省级研发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质检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和20万元,对新备案的省级院士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上述平台在参加国家、省组织的运行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分别再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

  2.对企业建设的,被新认定为市级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博士创新工作站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定远县:支持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强链增效,促进专利产业化。对获评(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分别给予市财政奖补的10%再奖励,省级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获评(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天长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滁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行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凤阳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主体认定同一级别的不同平台,奖励金额由相关主管部门按认定时间先后梯次减半兑现。以上创新平台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年度绩效评价获优秀等次的,分别给予20万、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主体同一级别不同平台均获得绩效奖励参照上述做法梯次减半兑现。

  

  滁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滁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两年以上,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业等新业态、新模式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2000 万元以上。

  (二)企业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企业具有较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核心竞争力,技术创新成果显著。

  (五)企业申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1.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2.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六)四项限定性指标最低标准: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 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 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 万元;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30%。

  

  二、申报材料及流程

  1.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按照《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申报材料承诺函。其中:统计报表提供通过统计直报平台填报的上年度研发数据,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非工业企业须为限上企业)。

  2.技术中心视频。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挂牌场地,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试验、试制条件及相关硬件设施,企业产品生产过程。视频要求清晰流畅,时长不超过3分钟,并配以文字说明。不得包含其它企业视频内容。

  各地经信部门要会同发改、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开展材料和现场审核工作,联合行文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1份报送至市经信局,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汇总表》发指定邮箱,同时抄报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

  

  安徽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请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上述最低标准,但属于安徽省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且近三年研发投入总计不少于3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不少于1500万元)、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8%。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发展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四)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和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1. 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

  2.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3. 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五)申请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流程

  1. 企业申请。2025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实行网上申报,企业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切换进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

  2. 材料初审。各市工信局核实企业申报资格,对企业规模、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限定性指标和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把关,会同同级联合认定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市级审核期间,可将申请材料退回企业修改)。

  3. 推荐上报。各市工信局会同同级联合认定部门行文推荐上报省企业技术中心初审工作情况和推荐名单(纸质版一式1份)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三、申报材料

  1.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

  3.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4. 企业技术中心成立文件

  5.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 评价指标附表及必要证明材料

  7. 相关统计报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 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8. 申报企业承诺书

  

  四、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

  (一)评价对象

  已获认定且历次评价合格及以上的省企业技术中心。

  (二)评价材料

  1.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

  2.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

  3.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4.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 评价指标附表及必要证明材料

  6. 相关统计报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 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7. 申报企业承诺书

  (三)评价流程

  1. 提交材料。参与评价的省企业技术中心编制评价材料,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工业云平台-数据报送入口在线提交。

  2. 地市初审。各市工信局对省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

  3. 情况上报。各市工信局将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初审工作情况及审查意见(纸质版一式1份)行文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以上是滁州市和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事宜,有任何问题都可咨询小编!

  

  申报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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