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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补贴:大米种业、经营主体、养殖业农业、品牌农产品、菜篮子、预制菜、食药用菌、林业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9/29     浏览次数:    
芜湖根据南陵县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申报补助补贴要求梳理,有大米、现代种业、经营主体、养殖业、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产品、菜篮子、预制菜、食药用菌、林业等奖补措施,详情如下:

芜湖根据南陵县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申报补助补贴要求梳理,有大米、现代种业、经营主体、养殖业、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产品、菜篮子、预制菜、食药用菌、林业等奖补措施,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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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南陵大米绿色健康发展

1.整合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精耕细作示范点项目资金。加大对2025年早稻生产政策支持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建立10个相对集中连片150亩以上早稻生产示范片(含“特早熟早稻+”双高双优新模式示范片),示范片目标产量两季力争达到1000公斤/亩,每个示范片补助资金2万元。同时,加大对再生稻生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全县建立10个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再生稻种植示范片(机育机插优先),示范片两季目标产量950公斤/亩以上,每个示范片补助资金2万元;二是挖掘稻渔综合种养中水稻生产潜力,因地制宜适种扩种再生稻,探索建立3个10亩以上“再生稻+虾”双增(增产增效)模式稻渔综合种养示范片,每个示范片补助资金5000元。

2.稳定粮食安全生产,2025年在全县20个村建设早稻示范片60个,每个村建设3个示范片,补贴标准150元/亩。

二、支持现代种业发展

农业企业、科研单位作为第一育种单位,南陵区域内选育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级审定,冠名南陵并在全县年推广面积1000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5万元;通过省级审定,并在全县年推广面积500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选育的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获得省级及以上鉴定登记证书,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三、支持经营主体对外合作

1.鼓励经营主体参加农展活动。安排市农展搭建费用和参展补助,参加2025年市级农展的按最高不超过2000元/次给予补助,参加其他农展活动按500元/次给予补助。

2.鼓励农业机械参与大型机械化作业场景直播。为推广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配合央视等主流媒体进行机械化作业场景直播,对2025年参与的农业机械按800元/台天给予补助。

3.扶持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按8万元/个给予补助。

4.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年度评选扶持20个示范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按2万元/个给予补助。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和示范(优质)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四、扶持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改扩建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对当年新增出栏肉牛50头及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当年新增出栏肉羊100头及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

五、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奖补,具体见当年芜湖市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

六、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1.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3万元。

2.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对当年新评定为省级、市级休闲农业园(点)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3.对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当年新引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芜湖市农业农村局芜湖市林业局关于印发〈芜湖市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市农〔2025〕12号)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当年新增生产项目总投资”政策举措执行。

七、促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扶持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对当年新增连片种植“南陵凤丹”、“南陵蓝莓”等面积在20亩(含)以上,“南陵白茶”、水栀子等面积100亩(含)以上的种植主体进行奖补,单个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八、加强品牌宣传建设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当年县镇乡村振兴、“一镇一业”宣传,以及用于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创建和申报等工作。经营主体利用高炮、高铁、电视台等媒体对“南陵大米”等优势特色产业品牌进行宣传的,按当年品牌宣传、推介等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九、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本年度获农业农村部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奖补。绿色食品给予奖补2万元/个、有机食品给予奖补1万元/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给予奖补2万元/个。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分别给予奖补5万元/个、2万元/个、1万元/个。

十、推进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鼓励建设3个县级蔬菜基地,对当年投入150万元(含)以上、90(含)-150万元、50(含)-90万元且新建或改建钢架连栋大棚的蔬菜基地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鼓励建设3个县级数字农业基地,对当年投入100万元(含)以上、50(含)-100万元的数字农业基地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十一、支持预制菜高质量发展

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芜政办秘〔2023〕23号)有关规定。

十二、支持食药用菌特色产业发展

1.菌种研发。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型研发机构开展食药用菌种、微生物菌种研发、实验、推广等工作。

2.菌棒生产。支持食用菌菌种研发,开展菌棒生产、提供菌棒培育生产技术服务;给予香菇生产、种植菌棒主体补助,总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3.设施提升。对当年新建标准化和数智化出菇钢架大棚、工程造价在20万元/亩及以上(按大棚占地面积计算)的,开展数智菌菇方舱种植试验示范的,按新增总投资25%给予补助,单个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对当年改造圈舍、简易种植大棚、闲置的房屋,采用热镀锌钢管制作层架方式种植食用菌,按6元/平方米每层数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层数不超过7层;支持科研院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数智菌菇方舱技术服务和培训。

4.新型业态。鼓励创建食用菌农文旅示范,开展食用菌平台网络销售,建设(长三角优质绿色供应点)食用菌销售门店、交易市场等,按新增总投资25%给予补助,总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十三、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

1.鼓励油茶产业发展。加快建设高标准油茶林,支持油茶林抚育和低改,对油茶林实施中耕除草、施肥管理、修剪整形等抚育措施和低产油茶林实施带状更新、块状更新改造的,给予100元/亩补助。

2.支持森林质量提升。加强中幼林抚育,精准实施退化林修复,鼓励低产低效林改造。对实施生长伐、卫生伐等抚育采伐,实施采伐修复、补植补播、平茬复壮、更替修复等方式优化退化林林分结构和低产低效林间伐补植、林冠下更新造林的,给予100元/亩补助。

本政策举措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由县农业农村局、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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