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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2026年西安市各区县“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条件时间和流程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10/15     浏览次数:    
2026年西安市各区县“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条件时间和流程整理如下,未央区、碑林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灞桥区、新城区、莲湖区、蓝田县、周至县、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阎良国家航空产业基地、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国际港务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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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市各区县“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政策依据

按照《西安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优化方案》(市政办发〔2025〕33 号)、《西安市支持科技企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5-2027 年)》(市政办发〔2025〕35 号)、《西安市促进成果转化优化创新生态若干措施(2025-2027 年)》(市政办发〔2025〕36 号)、《西安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25〕63号)等政策,开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

二、西安市各区县“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储备申报计划体系

“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共布局3大专题18类项目,通过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不断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全市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一)企业主体培育专题

前资助类: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培育项目、瞪羚企业培育项目。

后补助类: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奖补项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升级奖补、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绩效考核奖补、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奖补项目、研发服务机构奖补项目、科技企业培育认定管理服务机构奖补项目。

(二)创新平台建设专题

前资助类: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项目、中试验证平台建设项目、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后补助类: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营绩效奖补项目、2026年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评奖补项目、2026年中试验证平台绩效考评奖补项目。

(三)应用场景建设专题

前资助类: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三、西安市各区县“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储备申报程序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常态化入库储备,本次集中入库储备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11月10日(另行发布的项目入库时间另行通知)。

(一)线上填报。各类项目须通过“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登录后线上填报入库储备信息。

(二)形式审查。填报完成后,涉及推荐单位的(如: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等),由推荐单位在管理系统初审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审查,并出具正式纸质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业务主管处室。其他项目通过管理系统直接提交市科技局审查。

(三)动态储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储备库—项目库”双库管理模式。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纳入储备库,储备库项目通过评审论证及有关程序确认立项后,纳入项目库。

(四)资料报送。立项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在管理系统下载《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打印盖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业务主管处室。涉及推荐单位的,推荐单位须审核盖章。未立项项目,无须报送项目纸质材料。

四、西安市各区县“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储备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符合《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当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制度。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推广“校招共用”“双导师制”引才育才模式,企业、高校互聘的“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非正式在职人员,提交聘书及关系隶属单位出具的相关文件等证明资料,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能在项目申报单位工作的,可在申报单位牵头申报项目。

(三)同一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前资助项目,承担未验收项目的不得重新申报,确保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投入研发工作。“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可自动开展项目查重,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咨询电话:86786631)。

(四)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加大对科技人才支持力度,申报或承担人才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再申报或承担一项“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的前资助项目。

(五)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西安市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要求,自主申报。纳入科技计划失信名单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高校院所与西安市域内企业联合申报,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展产学研协同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七)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西安市市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声明制度实施方案》(西市监发〔2025〕15 号)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专利声明制度,并对声明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八)市科技局将做好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市科技局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提供项目申报服务。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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