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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阜阳市和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认定条件及申请材料流程和2025年阜阳各区县补贴政策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10/17     浏览次数:    

  阜阳市级+安徽省级!阜阳市和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指南!小编现将政策项目申报事宜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为您解答指导!

  

  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

  

  阜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奖补政策

  阜阳市:暂无直接补贴。

  阜阳经开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新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备案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绩效考核优秀的孵化器(众创空间),按照省、市奖励资助最高金额1:1配套资助。

  阜南县: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创新工场、创客空间、星创天地等),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中试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的,按照省、市奖励最高金额1:1配套。科技企业孵化器在运营期间,按实际在孵科技型企业每年每家给予1万元的补贴。孵化器内在孵的企业毕业后在本县落户,且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按每家企业给予孵化器5万元奖励;当年毕业企业且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县再按每家企业给予孵化器10万元奖励,对单个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太和县:1.对新认定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给予50万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中试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等研发平台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给予3万元奖励;对复核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通过的企业,给予0.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30万、10万、5万元奖励。

  2.太和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毕业的企业,首次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备案的,按每家企业给予孵化器0.5万元奖励;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每家企业给予孵化器2万元奖励。

  临泉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 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阜阳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认定指南

  一、阜阳市市级孵化器认定条件(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

  (一)申请市级综合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阜阳市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且报送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可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有完善的资金扶持机制,且使用案例不少于1个;

  4.拥有较高管理水平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60%以上,建立创业导师服务制度,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技术咨询专家等);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2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5%;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

  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2家。

  (二)申请市级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同时具备第七条前5项条件;

  2.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3.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0%以上;

  4.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

  5.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1家以上。

 (三)本文中孵化器在孵企业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孵化企业: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并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四)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200万元;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500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其毕业企业应满足国家、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要求的条件。

  

  二、阜阳市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条件

  (一)申请市级备案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设立宗旨为服务大众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运营管理机构是在阜阳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成立并实际运营1年以上。

  2.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围绕培育孵化创业团队或小微企业为目的的孵化运行机制、定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活动的创业辅导制度、规范的创业团队、初创期小微企业入驻和退出机制。

  3.拥有可自主支配的服务场地(属租赁场地的,申请备案时有效租期应不少于3年),场地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或提供创业工位不少于20个;高校建设运营的众创空间应在200平方米(含)以上,或提供不少于10个创业工位。同时可向创业者提供开放网络、公共接待、项目展示、会议洽谈、专业设备等公共设施服务,提供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4.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总数不低于10家,且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3家。

  5.拥有较高水平的服务队伍,须拥有2名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众创空间专职工作人员)、2名以上创业导师(指接受众创空间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等),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6.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培训等活动不少于6场次。

  (二)服务对象及时限应满足下列要求:

  1.众创空间主要服务于大众创新创业者,其中主要包括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的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或从事软件开发、硬件研发、创意设计的创客群体及其他群体;

  2.创业团队主要研发、办公场所,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均须在本众创空间场地内;

  3.企业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创业团队和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三、阜阳市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程序

  1.申报机构向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提出申请;

  2.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核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评审结果对外公示,并书面推荐到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负责对推荐的申报材料以及信用记录进行复核和抽查,经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认定(备案)为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

  安徽省省级孵化器按行业聚集度分为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两类。

  (一)申请省级综合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安徽省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 2 年,且报送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 6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可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 75%以上;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 10%,且资金使用案例不少于 1 个;

  4.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 80%以上,每 10 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 1 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 1 名创业导师(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技术咨询专家等);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3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20%;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 30 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 2 家;

  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 5 家。

  (二)申请省级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达到第七条前 5 项条件;

  2.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 75%以上;

  3.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4.在孵企业应不少于 15 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 1 家;

  5.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 3 家以上。

  (三)中孵化器在孵企业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孵化企业: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并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 24 个月;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48 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 60 个月。

  (四)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 500 万元;

  3.连续 2 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 1000 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五)对大别山等贫困革命老区、皖北地区的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要求可降低20%。

  

  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条件

  (一)申请省级备案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具有安徽省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成立并实际运营18 个月以上;

  2.拥有可自主支配的服务场地(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从申请备案时有 3 年以上有效租期),场地面积不低于 500 平方米的,或提供创业工位不少于 30 个;同时具有能够为创业者使用的公共接待、项目展示、会议洽谈、专业设备等公共服务场地;提供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3.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总数不低于 15 家,且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 5 家;

  4.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须有 3 名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众创空间专职工作人员)、3 名以上创业导师(指接受众创空间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等),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5.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 10 场次。

  (二)服务对象及时限应满足下列要求:

  1.众创空间主要服务于大众创新创业者,其中主要包括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的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或从事软件开发、硬件研发、创意设计的创客群体及其他群体;

  2.创业团队主要研发、办公场所,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均须在本众创空间场地内;

  3.企业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 24 个月,创业团队和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24 个月。

  

  三、申报流程

  1.认定(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科技大脑平台,进入“办事大厅-孵化载体”,选择“创新孵化载体-载体入驻”,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市科技局,具体报送时间以各市科技局要求为准。

  以上是阜阳市市级和安徽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事宜,有任何问题都可咨询小编!

  

  申报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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