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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金牛区补贴:高企科小、瞪羚、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概念验证、中试、载体、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金融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10/20     浏览次数:    
根据金牛区实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修订稿)申报补贴奖励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以及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科研仪器科技产业园和创新载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技术转移机构和经纪(经理)人队伍、创投金融等,详情如下:

根据金牛区实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修订稿)申报补贴奖励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以及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科研仪器科技产业园和创新载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技术转移机构和经纪(经理)人队伍、创投金融等,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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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科技创新策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做优创新要素支撑,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依法纳税纳统,对本区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有突出贡献和促进作用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组织机构。

二、支持政策

(一)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开放共享

1.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建设或重组并通过验收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以及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等国家、省(部)级、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免申即享”

2.支持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重点产业建圈强链需求,探索政府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设立和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综合支持。“快申快享”

3.支持创新平台开放共享。健全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模式,发布共享服务清单,按照面向社会提供科研基础设施、科研仪器等共享服务,以及提供试验验证、开发设计、科技成果转化等技术服务收入的20%,给予单个科技创新平台运营主体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即申即享”

(二)支持科技产业园和创新载体建设

4.支持校地合作科技产业园建设。对国内、外高校院所围绕产业建圈强链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技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分园)、成果转化中心,获得国家、省(部)级批准建设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免申即享”

5.支持创新创业人才向产业体系和产业园区集聚。鼓励科研人员、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经认定,连续三年、每年给予科研人员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的企业10万元综合支持。“即申即享”

6.支持创新载体持续提质增效。对已建成的校地合作科技产业园和创新载体,按照入驻团队数量、成果转化数量,以及引进培育企业质量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每年给予载体运营机构最高200万元奖励,单个载体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对入驻校地合作科技产业园和载体

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参照第一条、第二条执行。“即申即享”

(三)支持创新能力提升和科技成果转化

7.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布局等共性技术需求,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集中攻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快申快享”

8.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或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对实现本地转化或产业化的,按获奖组别、等次,以后补助的形式,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快申快享”

9.支持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对高校院所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经备案认定,按照作价协议、后期实际支付金额10%的比例,单个项目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单所高校院所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按照递进补差、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即申即享”

(四)支持技术转移和交易

10.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和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对开展技术转移活动、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专业化服务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经理)人,经备案认定,最高按促成技术合同交易额或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万元,单个机构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获得奖励的机构应将奖励经费的50%用于奖励技术经纪(经理)人。“即申即享”

11.支持产业链重点领域开展技术转移和交易。对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交易输出方,且较上一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增幅10%(含)以上的,按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量1‰的比例,给予每个单位单一年度奖励总额最高20万元,奖励经费可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给成果项目团队及个人。对促进创新技术本地转化应用的技术交易吸纳方,按技术合同成交额1%的比例,给予每家企业单一年度奖励总额最高20万元。“即申即享”

12.支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对年度完成登记合同成交额达到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含)以上,且登记合同成交额较上一年度增长5%(含)以上的登记机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免申即享”

(五)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

13.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当年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实际经营且连续缴纳社保缴费1年以上的企业,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入库奖励,并鼓励申报科技项目。“即申即享”

14.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首次通过、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免申即享”

15.支持瞪羚企业发展。对首次获评的四川省瞪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再次备案认定的给予30万元奖励“免申即享”

16.支持规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发展。对经营规模超2000万元(含)且营收达到正增长及以上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分级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即申即享”

(六)支持金融赋能科技创新

17.支持创投机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创投机构围绕园区功能定位和科技创新需求布局“一园区一基金”。对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机构)投资区内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或成果转化项目,且投资期超过1年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1%的比例,给予单个投资项目最高20万元奖励,单个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机构)每年累计最高200万元。对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机构)投资的企业发展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瞪羚企业,且投资期超过1年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总额2%的比例,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单个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机构)每年累计最高500万元。单个投资项目按照递进补差、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即申即享”

18.支持企业争取金融支持。推行企业创新积分制,推广“积分贷”“科创贷”“惠蓉贷”“制惠贷”等普惠政策性金融产品。对获得“科创贷”贷款奖励的企业,按照市级奖补到位资金50%的比例,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奖补。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鼓励企业争取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支持政策。“免申即享”

19.支持购买科技保险产品。对购买科技险种的企业,按市级奖补金额的50%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奖励。“免申即享”

三、附则

20.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执行金牛区现行产业扶持政策相关条款内容与本政策时,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除上级政策须区级财政匹配资金承担部分外,可与上级政策叠加享受。

21.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2024年1月1日起至本政策施行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参照本政策执行;施行期间享受本政策跨年度条款的企业在本政策到期后,继续按相应条款享受相应奖励、补贴和补助,直到相应条款执行完毕;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金牛区着力“招大引强、招优引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金牛委发〔2021〕29号)中《金牛区鼓励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同时废止。

22.本政策由区科技局具体负责解释。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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