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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申报通知!2025年株洲市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要求条件、材料清单及流程步骤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10/20     浏览次数:    

  2025年11月5日前报送材料!2025年株洲市基础级智能工厂(第二批)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企业应为市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汽车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主体)。

  (二)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三)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五)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六)企业应已完成湖南省智能制造企业、智能制造生产线(车间)、智能工位调度管理系统信息填报,并通过智能制造企业审核。

  (七)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并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八)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企业应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环节。

  (九)参考《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智能工厂建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高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主体单位严格按照《株洲市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于2025年1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纸质申报材料各一份)报送至所在辖区工信部门。电子资料发送至邮箱。

  (二)申报主体应参考《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编制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并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三)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收集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的视频文件,收集汇总后随正式推荐文件、基础级智能工厂汇总表一并报送至市工信局。

  (四)已获评2021-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2022-2024年“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2022-2023年“株洲市智能制造标杆中小企业”的企业,仍需按照程序填报《湖南省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经县市区工信等部门审核上报后,将原则上予以直接认定。

  关于2025年株洲市基础级智能工厂(第二批)申报事宜,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申报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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