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六安企业创新指南:一文读懂企业研发中心、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企业技术中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府质量奖、数据企业申报条件(附奖励标准)
六安市企业资质认定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深耕项目申报13载,我们为安徽、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等重点省份的企业提供“前期规划→中期培育→后期申报”的全流程服务。我们不仅是材料专家,更是您的战略顾问,精准匹配政策红利,确保每一项关键认证成功落地。
为展现我们的专业广度,以下是我们精通的部分项目矩阵:
资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研发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
智能绿色: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两化融合;
专项荣誉:首台套、老字号、质量奖、科技成果评价;
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软件著作权;工商财税同步提供专业规划。
选择我们,就是选择一个全面、可靠的成功保障体系——让您专注核心业务,将专业的事交给我们。
(一)六安市级企业研发中心
【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是在六安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已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申请建设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依托单位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符合以下要求:
1.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的,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
2.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4%,且不低于300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的,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且不低于200万元。
4.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的,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三)拥有相对集中的挂牌办公和研发场所及开展技术研发和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研发试验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总额原值不低于150万元(软件或信息网络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100万元)。
(四)研发中心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30%。
(五)依托单位在近三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在其申报领域拥有1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2.在其申报领域拥有5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自主知识产权;
(六)研发中心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切实可行,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
(七)依托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拥有筹措研发中心建设运行资金的能力,能够支撑保障研发中心可持续运行。
(八)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承担过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任务的,相关组建条件可适当放宽。
(九)对依托单位已获得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制造业、产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认定的,不需要再认定为市级研发中心。对依托单位已获得市级研发平台认定的,原则上不再认定市级企业研发中心。支持原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对照要求申报转建市级研发中心。
【奖励政策】
裕安区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
(二)六安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申报条件】
(一)六安市级智能工厂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
2.企业的工厂在智能制造5种新模式中,开展一种以上新模式的创新实践,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具备相应模式的关键要素(参考《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
3.企业的工厂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4.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企业智能化发展在本省同行业处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六安市级数字化车间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
2.作为企业独立生产单元的车间,在智能制造中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在本市同行业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3.智能装备广泛应用,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试验、检测等设备台套(产线)数占车间设备台套(产线)数比例不低于35%。
4.车间设备互联互通,采用现场总线、以太网、物联网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等信息技术和控制系统,建立车间级工业互联网,车间内生产设备联网数占智能化、自动化设备总量的比例不低于45%。
5.生产过程实时调度,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实现实时监控、故障自动报警和诊断分析,生产任务指挥调度实现可视化,关键设备能够自动调试修复;车间作业计划自动生成,生产制造过程中物料投放、产品产出数据实现自动采集、实时传送,并可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基本实现实时调整。
6.自动配送物料,生产过程广泛采用二维码、条形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实现对物品流动的定位、跟踪、控制等功能,车间物流根据生产需要实现自动挑选、实时配送和自动输送。
7.产品信息可追溯,在关键工序采用智能化质量检测设备,产品质量实现在线自动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在原辅料供应、生产管理、仓储物流等环节采用智能化技术设备实时记录产品信息,每个批次产品均可通过产品档案进行生产过程和使用物料的追溯。
(三)六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申报条件】
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500万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上述最低标准,但属于六安市“5+1”主导产业领域,且近三年研发投入总计不少于500万元、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发展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四)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和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四)六安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申报条件】
1.依法设定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生产性服务等为主营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经营的主营农产品销售(交易)额或涉农营业收入占企业总销售(交易)额或营业收入的70%以上。
3.农产品加工类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年销售(交易)额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
4.企业申报上一年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申报时有效的同期一年期LPR利率。
5.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出具发贷银行出具的修复证明。企业诚信度高,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不欠税、不拖欠债务、不拖欠工人工资、不欠利息、不欠社会保险金等。
6.企业通过建立合同、合作、用工、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300户以上。
(五)六安市政府质量奖
【申报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4.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外领先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六)六安市级大数据企业
【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应当是从事以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一)从事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运维、安全及提供大数据咨询、培训、分析解决方案等服务类企业。
(二)从事工业大数据、农业及水利大数据、金融大数据、教育大数据、医疗大数据、交通大数据、物流大数据、应急管理大数据、公安大数据、电力大数据、信用大数据、就业大数据、社保大数据、城市安全大数据、时空大数据、地理信息大数据等应用类企业;
(三)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生产等制造类企业。
(四)自身掌握大量数据并进行处理产生价值,同时运用在企业内外部生产经营管理的资源类企业;
(五)企业重视信息化建设,通过项目建设和购买服务,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产经营融合发展,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衍生类企业。
申请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六安市,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含)以上;
(二)企业具备从事大数据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人才、技术支撑;
(三)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四)企业依法合规开发利用数据,无违反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五)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元(含);
(六)服务类、应用类、制造类企业,大数据相关业务营收占比不低于30%;资源类、衍生类企业,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七)企业自有缴纳社保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名,且在申报公司社保缴纳年限满一年(含)以上。
在大数据领域获得国家或者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条件。
(七)六安市企业研发中心、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企业技术中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府质量奖、数据企业奖励
1.企业研发中心(市级)
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5-20万元。
政策解读:这是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增加研发投入的基础性资质认定。
主管部门:市科学技术局(市科技局)。
2.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奖励标准:
获得省级认定的,一次性奖励50-100万元。
获得市级认定的,一次性奖励20-50万元。
政策解读:这是当前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重点,奖励力度较大,对省级认定项目的奖励通常更高。
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信局)。
3.企业技术中心
奖励标准:
获得国家级认定的,一次性奖励100-200万元。
获得省级认定的,一次性奖励50-100万元。
获得市级认定的,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
政策解读:这是衡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与能力的关键资质,认定层级越高,奖励越丰厚。
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信局)。
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奖励标准:
获得国家级认定的,一次性奖励约100万元。
获得省级认定的,一次性奖励30-50万元。
获得市级认定的,一次性奖励10-20万元。
政策解读:此项奖励旨在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的示范作用。具体金额可能根据企业规模和带动效应进行调整。
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5.政府质量奖
奖励标准:
获得市长质量奖的,每个企业奖励50-100万元。
获得县长质量奖的,每个企业奖励10-30万元。
政策解读:这是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设立的最高荣誉,通常给予一次性重奖,并伴有广泛的宣传推广。
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6.数据企业(大数据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
政策解读:针对成功通过认定并纳入省、市大数据企业库的企业的奖励,旨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部分政策还对数据企业的上云、研发投入等有后续补贴。
主管部门: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数管局)或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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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荣誉】:高企认定、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绿色工厂等。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版权保护全代理。
【专项项目】: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首台套、两化融合、大数据企业、老字号、非遗等。
【基础服务】:科技成果评价、工商财税、项目材料编写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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