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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奖补条件:规上、新产品工业精品、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制造业创新中心、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指南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10/29     浏览次数:    
滁州市奖补条件:规上、新产品工业精品、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制造业创新中心、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指南整理,详情如下,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定远县、凤阳县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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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滁州市各地规上工业企业申报奖补补助和条件

规上工业企业申报奖补补助

市级

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以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元台阶的,再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受益财政按1:1比例承担。

 

规上工业企业申报范围

1.规模以上工业:年营业收入、工业总产值、应税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若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商品销售额代替)。

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若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营业额代替)。

4.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5.建筑企业:工商注册在高新区具有总承包或者专业承包资质,且稳定持续经营能力的法人建筑企业。

 

二、滁州市省新产品、工业精品申报补贴奖补和条件

新产品申报补贴奖补

市级(2023年发布,有效期3年)

推动新产品应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研发高附加值新产品。落实三首一保政策,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示范应用和政府采购力度,每年培育首台套装备12个、首批次新材料3个、首版次软件2个左右。列入《安徽省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投标时,招标单位不得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市经信局、市公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凤阳县(2020年发布)

对认定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省级新产品,分别一次性给予10 万元、5万元奖补。

经开区(自202211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三年)

对新认定的省级新产品、工业精品,每件给予5万元奖励,属同一产品的不重复奖励。

明光市(自 2019 1 1 日起施行)

对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动植物新品种审定的企业 ,给予10 万元补助。

全椒县(自20237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精品、新产品,每个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属同一产品的不重复奖励。

 

工业精品申报补贴奖补

市级(2021年发布)

落实国家关于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的规定,加大对“首台套”产品的采购力度。每年组织3-5家企业参加“精品安徽、皖美制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市财政对首次参加企业的广告推介费用按省级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补助。支持产业发展基金与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合作“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开展生产制造、产业转型升级、境外资源开发等,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工业精品申报条件

(一)企业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二)近3年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通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实施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四)产品已获“安徽省新产品”或安徽省“三首”产品认定。

(五)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六)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七)企业参与产品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或制定企业标准。

(八)产品上市3年以上,经济效益良好,市场认可度高,有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九)拥有国家或省级商标、质量类品牌荣誉的,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的优先遴选。

(十)已被遴选为“安徽工业精品”的产品以及技术、功能无重大突破的同类产品不再受理。

新产品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二)在省内首次研制生产,并于近三年内形成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及行业管理要求。

(三)产品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知识产权明晰。

(四)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并通过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相关专业检测单位的检测。 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有明显的性能、价格优势。生产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

第六条 属于下列产品之一的,不列入新产品认定范围: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的产品;

(二)原产品已经过认定、现无重大改进,并且无法提供明确证据证明进行了重大改进的产品;

(三)将一个产品整机拆分成若干部件、组件和零件的;将一个成系统的应用软件拆分成若干模块化软件的;将一个软硬件一体化产品拆分成硬件装置和控制软件的;

(四)完全以进口元器件、零部件、原料组装(或分装)的产品(参与联合设计、合作研发的除外);

(五)产品质量不稳定或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产品。

 

三、滁州市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补贴奖补和条件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补贴奖补

市级(2025年—2027年)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强链增效,促进专利产业化。对获评(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省级由市财政、受益财政按1:1比例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企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具有安徽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且持续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以每年申报通知下发时间计算);

(二)企业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认定技术中心;

(三)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4)环保安全事件;(5)重大安全责任事故;(6)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条 示范企业认定基本标准

(一)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行业领先地位。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地方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二)具有持续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新产品、新技术(工艺)开发能力强,企业每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并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具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和自主品牌。对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已形成企业自有品牌,并在市场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近3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利润率逐年增加,新产品产值率保持在30%以上。现金流量充足。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补贴奖补和条件

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补贴奖补

市级(2021年—2024年)

对新获评(认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 中心 、工业设计中心,按国家级 50 万元 、省级20 万元给予一次 性奖励。其中获评国家级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获评省级的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经开区(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三年)

对新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部门)、工程实验室(发改委)、制造业创新中心属于国家级平台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属于省级平台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琅琊区(2021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补 100 万元。上述奖励不重复安 排,以获得最高奖励为准。(含市级补助)

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平台,工程 (技术) 研究中心、实验 室、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给予50 万元 一次性奖补,省级质检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 奖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补。对以上科技平 台在参加省组织的运行绩效评价中获优秀等次的,再给予 10 万元 一次性奖补。(含市级补助)

对新备案的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 (技术) 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工 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 分别给予 5 万元、 3 万元一次性奖补。

明光市(2019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平台  院士工作站、工程 (技术) 研 究中心、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 心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省级质检中心、博士后工作站 ,给 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给予 10  万元一次 性奖补。对以上科技平台在参加省组织的运行绩效评价中获优秀 等次的 ,再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补。

南谯区(本政策自印发之日2023年起施行,有效期2年。)

对新认定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博士创新工作站等创新平台,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全椒县(2023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企业建设的,被新认定为市级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博士创新工作站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苏滁高新区(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两年)

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园区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组织评估考核的上述平台,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省企业技术中心、省工业设计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省院士工作站等省级平台,园区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对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专精特新”企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奖励。

天长市(2023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滁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行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20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

申请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上述最低标准,但属于安徽省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且近三年研发投入总计不少于3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不少于1500万元)、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8%。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发展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四)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和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1. 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

2.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3. 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五)申请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五、滁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补贴奖补和条件

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补贴奖补

市级(2025年—2027年)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强链增效,促进专利产业化。对获评(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省级由市财政、受益财政按1:1比例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条件

牵头单位要求

1.长期从事某领域研究开发且有持续研发投入,在该领域有核心竞争力,具备具备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基础,有承担并较好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经验的企业、科研院所或高校。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应为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龙头企业。

2.有整合产学研合作基础资源的能力,有较强的技术转移和扩散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和商业化经验。成员单位应包含相关行业领域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至少5家主体。

3.有完善的研究开发平台,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装备,以及研发高端人才,具备为技术创新发展提供支撑的能力。

 

六、滁州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补贴奖补和条件

 

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补贴奖补

市级(2024年到2026年)

支持智能制造。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对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由市财政、受益财政按1:1比例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支持两化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对照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等级在3A、4A、5A级的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经开区(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三年)

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暂无文件。

全椒县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数字化改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当年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获得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获认定企业在实施智能化、数字化改造中购买的信息化管理软件,按购买价的30%给予补贴。

苏滁高新区(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两年)

对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专精特新”企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奖励。

 

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要素条件》)的基础要求。

2. 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3. 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需要已经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4. 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全球领先水平,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的要素条件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深度应用,开展未来制造模式初步探索,加速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运营管理等各环节智能化变革。

 申报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的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在我委云平台上按时填报数据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作为企业独立生产单元的车间,在智能制造中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在本省同行业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三)智能装备广泛应用。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试验、检测等设备台套(产线)数占车间设备台套(产线)数比例不低于50%。

(四)车间设备互联互通。采用现场总线、以太网、物联网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等信息技术和控制系统,建立车间级工业互联网,车间内生产设备联网数占智能化、自动化设备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

(五)生产过程实时调度。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实现实时监控、故障自动报警和诊断分析,生产任务指挥调度实现可视化,关键设备能够自动调试修复;车间作业计划自动生成,生产制造过程中物料投放、产品产出数据实现自动采集、实时传送,并可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基本实现实时调整。

(六)物料配送实现自动。生产过程广泛采用二维码、条形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实现对物品流动的定位、跟踪、控制等功能,车间物流根据生产需要实现自动挑选、实时配送和自动输送。

(七)产品信息实现可追溯。在关键工序采用智能化质量检测设备,产品质量实现在线自动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在原辅料供应、生产管理、仓储物流等环节采用智能化技术设备实时记录产品信息,每个批次产品均可通过产品档案进行生产过程和使用物料的追溯。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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