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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5年11月21日24时!安徽省2025年第二批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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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重点
原则上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目录(2025年版)》,重点支持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生物医用及生物降解材料、电子材料、新型能源材料、前沿材料等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新材料创新和产业化推广应用。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产品应为2025年1月1日以来经用户批量使用(试用)的新材料,需提供《新材料销售合同及发票清单汇总表》。
2.《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申请报告》要重点提炼产品的技术创新点;查新报告查新点要与申请报告中的技术创新点一致,查新时间原则上在近1年以内;提供近年来与申报产品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的,需提供对应专利授权书、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等材料。
3.申请单位需明确产品技术水平,按照“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选择填写;符合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选择“国际先进”填写,并在申请报告中予以说明。同时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申报产品彩色电子照片,每张照片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内。
4.申请评定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产品,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报产品与国际对标产品的性能及指标对比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能够说明申报产品的综合性能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越国际对标产品、能够实现自主供应(国产化),其中主要技术指标要经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测试,或在用户验收报告中明确说明国际对标使用情况;
②包含国内及国际两个查新范围的项目查新报告;
③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④申报产品销售合同对应的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
⑤产品若经过专家鉴定会论证或高水平专家推荐,请提供鉴定会结论性意见(含专家签到表、专家联系方式等)或推荐函pdf扫描件。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请申报单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向所在县(区)、市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签字盖章)。中央在皖、省属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申报。
2.首批次新材料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工业云—皖事通办用户”,选择“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事项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应用单位及产品名称要与产品销售合同(发票)一致,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
3.组织审核和现场核查。自贸试验区片区及联动创新区(以下简称片区)内企业申报项目由片区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其他区域企业项目由县(区)、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和现场核查。片区、县(区)工信部门要求100%现场核查,市级工信部门要求不低于50%现场核查,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新材料产品的创新点等进行严格初审,同时现场查看申报新材料产品的生产、经营状况。材料初审和现场核查通过后,各市工信局汇总(含相关片区)正式行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附对应的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4.网上申报项目单位端口开放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8时,关闭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24时。市级、县级工信主管部门,相关片区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安徽省2025年第二批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事宜,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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