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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利辛县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申报补助条件和材料流程汇总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10/30     浏览次数:    
2025年亳州利辛县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申报补助条件和材料流程汇总,确保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左右,秸秆产业化利用率达60%以上!实施内容为以秸秆饲料化为主的“五料化”利用项目,资金投入为企业自筹,补贴方式为“先建后补”!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2025年亳州利辛县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申报补助条件和材料流程汇总,确保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左右,秸秆产业化利用率达60%以上!实施内容为以秸秆饲料化为主的“五料化”利用项目,资金投入为企业自筹,补贴方式为“先建后补”!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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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现状

(一)秸秆综合利用基本情况

2024年利辛县农作物种植主要是小麦、玉米、大豆等,种植总面积339.43万亩,秸秆理论资源量为194.66万吨,可收集秸秆量为168.70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61.99万吨,其中肥料化利用量68.75万吨(含秸秆还田)、饲料化利用量46.98万吨、能源化利用量35.65万吨(含秸秆电厂利用量)、原料化利用量6.23万吨、基料化利用量4.38万吨,综合利用率96.02%,产业化利用率59.24%。

通过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开展禁烧工作,2024年我县实现无重污染天气,总体环境质量明显优于往年,社会各界对综合利用效果反映良好。

(二)目前存在问题

肥料化利用中商品有机肥利用比例不高,饲料化利用中秸秆颗粒配方饲料市场化利用有待提高,建设项目创新内容不突出。

(三)产业发展方向及扶持重点

采取多点释放、多元发展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以秸秆“五料化”中的饲料化产业为发展重点,打造饲料化利用项目4个、肥料化利用项目1个、能源化利用项目1个、原料化利用1个,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商品化、品牌化和市场化。

二、项目建设目标

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大力发展秸秆离田利用,加快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打通利益链,延长产业链,显著提高秸秆市场化利用水平,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和机制,不断提高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确保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左右,秸秆产业化利用率达60%以上。通过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落地实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同时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

三、实施内容及资金投入

实施内容为以秸秆饲料化为主的“五料化”利用项目(见附件1),资金投入为企业自筹,补贴方式为“先建后补”。

(一)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

项目承担主体1:利辛县张浩农机专业合作社

1)基本情况:利辛县张浩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4年1月,注册资本100万元。合作社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0台,收割机6台,配套农机具36台套,植保机械、抗旱机械9台套,现有机库棚1200平方米,办公设施俱全。

2)主体拟建设内容: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厂1处、秸秆收集机械6台(包括搂草机、打捆机、抓机等)、秸秆颗粒加工生产线1套。

3)投入资金:项目总投资372万元,企业自筹262万元,项目建成后,拟申请中央资金补助金额110万元。

4)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收益:可服务周边6个行政村秸秆离田,年可综合处理农作物秸秆3万吨,生产秸秆饲料2.2万吨,年销售收入1200万元,年利润可达200多万元。项目可直接提供40个就业岗位,可增加当地农村劳动力收入。

项目承担主体2:利辛县宇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利辛县宇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注册资本150万元,主要从事经营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实现秸秆回收、打捆、压缩、饲草加工、颗粒料压块销售等一条龙服务。

2)主体拟建设内容:土建钢构秸秆加工厂约3000平方米、秸秆收储设备1套(包括搂草机、打捆机、夹草机等)、饲草加工揉丝设施1套、秸秆颗粒化压块设施1套、配电设施一组等。

3)投入资金: 计划总投资350万元,自筹250万元,申请中央资金补助100万元。

4)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收益:可实现年消纳秸秆2.5万吨左右,产值达800万元以上。可实现秸秆综合循环利用,建设优势特色循环产业,促进当地百姓致富增收,推动利辛县经济和产业发展。

项目承担主体3:利辛县百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利辛县百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注册资本200万元,专业从事农作物种植、水产养殖、农业机械销售及租赁、农业社会化服务、粮食收购与储存、农作物秸秆收储加工利用。

2)主体拟建设内容:钢结构加工厂房4000平方米、秸秆收储设备1套(搂草机4台、打捆机8台,计划秋季新增打捆机3台、搂草机4台)、饲草加工柔丝设备1套、秸秆颗粒化压块设备1套、配电设施1组等。

3)投入资金:项目总投资608万元,自筹458万元,项目建成后,拟申请中央资金补助金额150万元。

4)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收益:年可消纳秸秆量3万吨,年销售额1000万元,年收益260万元。同时带动当地农民致富增收,助力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项目承担主体4:利辛县上达秸秆加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利辛县上达秸秆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年 4月,注册资金1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60亩地。主要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及加工利用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机械服务等经营。

2)主体拟建设内容:钢构秸秆加工厂房2600平方米,收储运机械10台(包括搂草机、打捆机、夹草机等),饲草加工揉丝打包设施1套、秸秆颗粒化压块设施1套、配电设施1组等。

3)投入资金:项目总投资349万元,249万元自筹,项目建成后拟申请中央资金补助金额100万元。

4)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收益:年利用秸秆原材料约2万吨,年秸秆饲料化、商品化1万吨,产值600万元,年产效益100万元,带动农民务工20余人。

(二)秸秆肥料化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承担主体:安徽承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安徽承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25年3月。主要经营生物饲料研发;肥料生产销售;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等。

2)主体拟建设内容:标准化厂房3栋,分别是半成品车间、生产车间、仓储车间;生产线2条,颗粒有机肥、粉状有机肥各1条。

3)投入资金:计划投资1000万元,自筹771万元,项目建成后,拟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29万元。

4)项目建成完成后预计收益:年可解决农作物秸秆2万吨、牛粪3万吨,产能3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500万元,利润300万元。

(三)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承担主体:利辛县昌隆秸秆回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利辛县昌隆秸秆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注册资金1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农作物秸秆回收、加工、利用、销售等业务。

2)主体拟建设内容:秸秆加工厂房1处,燃料颗粒生产线1条,秸秆收储机械1套(包括搂草机、打捆机、抓草机、压包机等)。

3)投入金额:总投资预算300万元,企业自筹210万元,项目建成后拟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补助90万元。

4)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收益:年产2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压块)燃料,年产值1500万元,利润200万元,带动当地(固定、临时工)劳动力务工40人。

(四)秸秆原料化利用项目

项目承担主体:安徽爱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安徽爱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2月,公司地址在利辛县王市镇,主要从事秸秆离田原料化利用,即猫砂生产。

2)主体拟建设内容:猫砂加工厂房3000平方米,JBB-1000型猫砂生产加工设备1套(包括上料机、粉碎机、搅拌机、制粒机、抛光机,包装机等),技术控制与建成设备等。

3)投入金额:总投资预算1500万元,企业自筹1260万元,项目建成后拟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补助240万元。

4)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收益:年可处理秸秆3-4万吨,解决当地秸秆离田难问题,年产值1.2亿元,带动当地劳动力务工80人。

(五)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

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负责,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承担,监测农作物种类为小麦和玉米两种,监测区域为利辛县范围内,监测系数为秸秆资源台账调查、核算、填报提供支撑。

(六)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项目以及方案编制、技术咨询、项目审计等工作

1.开展以秸秆收储经纪人、秸秆收储大户、秸秆“五料化”利用企业员工、村级负责秸秆禁烧人员为培训主体的培训不少于150人次。

2.通过宣传展板、宣传标语、发放技术宣传资料、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活动,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知识的普及,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重大意义,确保秸秆收储运工作顺利进行,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工作。做好项目验收、第三方审计审核等。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以下任务:

1.成立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专班;

2.编制《利辛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分项目工作方案》;

3.制定项目实施内容、考核指标等;

4.确定申报项目建设主体。

(二)项目实施阶段

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以下任务:

1.完成4个秸秆饲料化利用建设项目;

2.完成1个秸秆肥料化利用建设项目;

3.完成1个秸秆能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4.完成1个秸秆原料化利用建设项目;

5.完成150人次的秸秆技术培训任务;

6.完成小麦、玉米秸秆的草谷比与可收集系数测算监测工作。

(三)项目审计验收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

1.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审计;

2.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县级考核验收;

3.2025年12月10日前补助拨付到位;

4.2025年12月31日前,对照《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任务清单》,总结项目建设成效,整理项目实施与管理资料,做好省级项目验收和第三方绩效评价准备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资金管理

 1.资金补贴方式。

1)秸秆“五料化”综合利用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通过审核的实施主体(附件2)自行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并审计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承担项目实施主体投入资金比例100%,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以项目审计价款为准),补助资金可适当向秸秆产业化大型企业倾斜。

2)政府购买服务,由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商县财政部门确定补贴方式。

2.项目资金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3.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加强项目管理

1.项目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将适时调度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项目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指导与管理,确保项目安全、高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各部门、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政策,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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