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1月11日 星期二,欢迎光临本站 

陕西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陕西省10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指引(要求条件、材料整理、手续流程办理、补贴政策等)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11/5     浏览次数:    

  2025年申报工作已结束,需要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或同等水平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才可申报,认定后可享经费支持,陕西各市(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均可咨询!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1.申报主体

  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及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区域性机构。

  2.申请设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运行状况良好,企业规模处于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前列。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单位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技术)中心、省重点实验室或同等水平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承担国家或省上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

  

  二、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报送至所在市(区)人社局或省级主管部门。

  2.各市(区)人社局或省级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以综合报告的形式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七份)报送至省博管办指定材料报送地址,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含WORD版和PDF版)同步报至省博管办指定邮箱。

  3.省博管办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赴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评估并提出设立意见建议。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

  

  三、支持政策

  根据《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陕人社发〔2024〕22号)有关规定,对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流动站、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经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设站资助。

  关于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事宜,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申报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提供项目申报代办、知识产权、政府补贴政策、工商注册、代账调账、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申报材料编写、股改挂牌上市咨询等服务)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