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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2025年新整理14市州政策!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奖励政策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11/7     浏览次数:    

  2025年申报工作已结束,可提前准备2026年申报工作,湖南省各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均可咨询!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南!小编现将政策项目申报事宜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湖南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2026年将要有改动)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清单(参考2025年)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3.研究开发活动相关资料。

  4.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资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

  7. 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8.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近三个会计年度主管税务机关已受理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9. 中介机构承诺书。

  10. 企业承诺书。

  

  三、湖南省14市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部分政策已时效,具体补贴标准以最新文件为准)

  (一)湖南省及长沙市

  1.湖南省

  2.长沙市: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3.芙蓉区: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4.湘江新区: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5.开福区: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6.雨花区: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7.天心区: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8.经开区: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9.望城区: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10.长沙县: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11.宁乡市: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12.浏阳市: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二)株洲市

  1.株洲市:首次认定10万元;

  2.天元区:首次认定5万元,重新认定3万元;

  3.攸县: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4.茶陵县:首次认定5万元;

  5.渌口区:首次认定5万元;

  5.荷塘区:首次认定5万元,重新认定3万元;

  7.石峰区:首次认定5万元,重新认定3万元;

  8.醴陵:首次认定5万元;

  

 (三)湘潭市

  1.湘潭市: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3万元;

  2.湘潭高新区:2-10万;

  3.岳塘区:10万;

  4.湘乡市:首次认定20万;

  5.韶山市:5-10万;

  5.湘潭县:首次认定5万元,重新认定3万元;

  7.湘潭经开区:首次认定10万,初次申报2万;

  

  (四)衡阳市

  1.衡阳市: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2.祁东县:首次认定10万元

  3.石鼓区: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4.雁峰区:20万;

  5.衡阳县:首次认定6万元,重新认定3万

  6.衡阳高新区:首次认定3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7.衡山县:首次认定15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8.衡东县: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9.衡南县: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10.耒阳市:通过认定10万;

  11.珠晖区:首次认定25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五)邵阳市

  1.邵阳市:首次认定20万;

  2.新邵县:首次认定10万;

  3.新宁县:首次认定10万;

  4.城步县:首次认定10万;

  5.绥宁县:首次认定10万;

  6.隆回县:首次认定10万;

  7.双清区: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8万元;

  8.邵阳县:首次认定50万元,重新认定20万元;

  9.洞口县:首次认定5万元,重新认定2万元;

  10.武冈市:首次认定30万;

  11.大祥区:首次认定10万;

  12.邵东市:首次认定10万。

  

  (六)岳阳市

  1.岳阳市:首次认定10万;

  2.岳阳市经开区: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6万元;

  3.岳阳县: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3万元;

  4.湘阴县: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5.临湘市:首次认定10万;

  6.平江县:首次认定10万;

  7.汨罗市:首次认定10万;

  8.华容县:首次认定12万元,重新认定6万元;

  9.岳阳楼区:首次认定3-10万;

  10.新港区:首次认定20万;

  

 (七)常德市

  1.常德市: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2.武陵区: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3.常德经开区:首次认定5万元,重新认定2万元;

  4.澧县:首次认定20万元;

  5.安乡县: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6.汉寿县:首次认定5万元,重新认定3万元;

  7.临澧县: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8.津市市:首次认定3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9.桃源县: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10.石门县: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八)张家界

  1.张家界:首次认定20万;

  2.永定区:5-20万;

  3.慈利县: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4.桑植县:首次认定5万元,重新认定3万元;

  

  (九)益阳市

  1.益阳市: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3万元;

  2.益阳高新区: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3.安化县: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4.沅江市:首次认定15万元重新认定8万元;

  5.赫山区:首次认定3万元重新认定2万元;

  5.南县:首次认定30万元重新认定3万元;

  7.桃江县: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3万元;

  8.资阳区:首次认定5万元;

  9.大通湖区: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3万元;

  

  (十)郴州市

  1.郴州市:通过认定20万;

  2.安仁县:通过认定20万;

  3.苏仙区:首次认定6万;

  4.郴州高新区:首次认定5万;

  5.资兴市: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6.北湖区: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7.宜章县:首次认定40万元,重新认定20万元;

  8.桂东县:通过认定20万;

  9.桂阳县:首次认定15万元,重新认定8万元;

  10.临武县:通过认定8万;

  11.嘉禾县:通过认定20万;

  12.永兴县: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十一)永州市

  1.永州市:首次认定20万;

  2.永州经开区:首次认定20万;

  3.冷水滩区:首次认定20万;

  4.双牌县:首次认定20万;

  5.江永县: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6.蓝山县: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7.新田县: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8.宁远县: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9.道县:10-50万;

  10.东安县:首次认定20万;

  11.江华县:5-50万;

  

  (十二)怀化市

  1.怀化市: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2.靖州县:首次认定3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3.怀化市高新区: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4.洪江市: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5.溆浦县: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6.芷江县:首次认定10万元;

  7.会同县:首次认定3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8.沅陵县:首次认定20万元;

  9.辰溪县: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10.麻阳县: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11.新晃县:工业企业首次认定10万;

  12.中方县:首次认定20万元;

  

  (十三)娄底市

  1.娄底市:10万;

  2.娄底经开区: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3.冷水江市:首次认定10万元;

  4.涟源市:首次认定10万元;

  5.双峰县:首次认定5万元;

  6.新化县:首次认定20万元;

  7.湘乡市:首次认定20万元;

  

  (十四)湘西州

  1.湘西: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2.龙山县:首次认定20万;

  3.湘西高新区: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4.吉首市:首次认定10万元;

  5.泸溪县:首次认定10万元;

  6.保靖县:首次认定10万元;

  7.花垣县:首次认定10万元,重新认定5万元;

  8.古丈县:首次认定10万元; 

  以上是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事宜,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咨询小编!

  

  申报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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