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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量子产业规模化发展政策(量子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固定资产投资)!2025年度《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部分政策条款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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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主体
在合肥高新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单位不享受政策条款支持。
政策申报主体名称应与银行开户账号完全一致。如存在企业名称变更导致不一致的情形,须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后方可兑现;如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取消其政策补贴申报资格。
二、申报、审核及兑现程序
政策兑现严格按照“企业申报、县区初审、行业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市级复审、公示、资金拨付”等流程办理,并接受监察、审计依法监督。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实施细则政策条款申报时间以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及合肥高新区产业政策管理平台的通知为准。申报截止期限遇节假日顺延,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高新区科技局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法
1.企业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高新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关注具体申报通知要求,按时将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上传至系统;密切关注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2.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时提报申报主体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有无失信行为记录。
三、各申报单位均需提供的材料
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四、兑现条款
政策条款:聚力打造“量子大道”升级版 。以量子大道为核心,聚焦“全链条创新、多层次协同、可持续发展”,全面升级产业生态体系,建设“量子大道”产业集聚区,推进一批量子科技重大应用工程,集聚一批量子产业链上游企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量子科技产业地标。在孵化载体建设、产业链集聚、人才服务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一)支持量子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政策内容:对2025年1—10月实际研发费用100万元及以上的量子科技型企业,给予研发费用补贴,按照2025年1—10月企业实际研发费用的10%,每家最高给予3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1)在合肥高新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经营,主要从事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等领域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且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2)申报企业2025年1—10月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多种产品可累加)。
申报材料:(1)企业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按照《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4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等文件要求进行归集计量,与税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保持一致)。(2)企业研发费用情况说明,主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在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等领域开展产品研发情况、主要产品和研发进展等。
(二)支持量子科技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
政策内容:对量子科技型企业从事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等领域的项目,2025年1—10月新增设备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2025年1—10月新增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1)在合肥高新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经营,主要从事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等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且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2)项目申报的设备须在高新区;(3)项目按规定已纳入固定资产统计库,且纳统投资额不低于申报额;(4)申报固定资产费用发生时间2025年1月1日—10月3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进口设备以报关单时间为准;(5)补助设备主要包括生产设备(含生产检测设备、安全设备、环保设备;不含软件、二手设备)。
申报材料:(1)购置设备的情况说明(主要包括设备功能、用途;设备照片;铭牌信息;对没有标准铭牌的,需提供设备经双方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设备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库材料等);(2)设备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包括设备名称、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的金额、日期和卖方单位名称,见附件2);(3)2025年1—10月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4)设备购置合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按合同、不含税发票额、付款凭证三者最小额核定奖补金额);(5)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说明,主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在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等领域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主要产品和项目进展等。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本次政策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6日17:30,申报企业在合肥高新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需将纸质盖章版申报材料(两份)报送至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科学技术局1021办公室。
六、相关说明
1.本次政策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如需兑现资金总量超出预算安排,按等比例缩减原则兑现。
2.本次政策申报,每个申报主体仅能择优申报其中一项。
3.本次申报主体申报的相关条款不得与省级其他财政资金重复享受。
4.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信息客观真实、描述详实、表述准确,杜绝虚构和夸大。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高新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申报材料符合我国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和知识产权规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可向社会公开。
5.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等出台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关于2025年度《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部分政策条款申报事宜,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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