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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南陵县大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项目遴选申报时间流程和条件、时间要求规划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6/1/12     浏览次数:    
芜湖南陵县大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项目遴选申报时间流程和条件、时间要求规划整理,申报主体应在截止时间1月14日前详情如下,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无为市、经开区各地需要咨询了解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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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南陵县大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项目遴选申报时间

一、自主申报。申报项目须符合芜湖大米产业发展规划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扶持方向,申报主体应在1月14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安徽省芜湖大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第一次续建项目实施方案(模板)》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安徽省芜湖大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5份,同时报送PDF版,逾期不受理。

二、镇级初审。各镇(开发区)及时通知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对实施项目的建设用地、自筹资金等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初审。

三、县级审核。1月15日-16日,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并对申报主体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南陵县大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项目遴选申报主体要求

(一)主体范围。芜湖大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布局区域内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创新企业、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科研院校及事业单位等。申报主体主营业务须涵盖芜湖大米良种繁育、种植、加工、流通、数字农业、品牌策划、技术研发等一二三产业融合领域,具备稳定的经营规模和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

(二)项目合规性。申报项目须符合芜湖大米产业发展规划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扶持方向,申报主体须已落实项目建设所需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内容(含自筹资金投入部分)不得与其他财政扶持项目重复。

(三)主体资质。申报主体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商业信誉良好;无涉黑涉恶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信息、无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违规情形。

(四)利益联结。产业类项目申报主体须与农户建立稳定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如订单合作、分红返利、就业带动等),带动农户增收效果显著。

中央资金使用

(一)支持方向。中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和物流设施设备、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

(二)负面清单。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绿化养护和旅游设施等与主导产业发展无关的一般性建设,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场地租赁、管理费、项目咨询和论证评审费等一般性支出,不得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办公或实验耗材,不得重复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已有普惠专项支持的内容。

(三)配套要求。企业类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1:3。

芜湖南陵县大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项目遴选申报程序

(一)县级初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辖区内申报主体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初审,初审后须严格履行专家评审、现场核查、集体研究决策、项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等流程。

(二)推荐报送。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须于2026年1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同步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市本级项目申报主体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相关材料。

芜湖南陵县大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项目遴选申报其他要求

(一)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为实施项目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实施主体申报的指导。要认真核查实施主体的项目实施条件,特别要核查申报主体的建设内容是否与国家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等其他中央项目资金建设内容重复。

(二)项目申报主体对申报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配套资金需足额到位,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结合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效益及申报主体综合实力等因素,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名单,按程序报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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