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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各区各县各地级时认定条件、打分标准和奖补资助好处合集
2026年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各区各县各地级时认定条件、打分标准和奖补资助好处合集!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否会修订?高企认定评审由工信部组织评审?答案已逐渐明晰。蜀山区、包河区、庐阳区、瑶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新站区、长丰县、肥东县、庐江县、肥西县、双凤经开区、巢湖市各地有需要咨询了解高企规划的可以联系渔渔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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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25年7月28日工信部座谈会官方通稿,明确提及“2025年下半年,制定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政策文件,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这一表述释放关键信号:沿用十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版),将在2026年迎来再次重大修订!
此次修订意义非凡,既是2016年以来高企认定规则的首次系统性调整,更是国务院机构改革(科技部火ju中心相关职能并入工信部)后,高企认定管理体系的首次重大重构。这也意味着,未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审组织、政策导向、审核标准等,都将围绕工信部的管理职能与政策布局全面优化。
Part 01
2026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标准核心变化预测
(一)知识产权:重质量强关联,告别“凑数”
知识产权核心导向从“数量堆砌”转向“质量优先”。
2026年高企认定将进一步向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倾斜,其中发明专利的核心地位愈发凸显。Ⅱ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软著)权重大幅弱化且仅限使用一次,临时突击申请的专利将不计分。
此外,专利必须和企业核心技术、主营产品挂钩,需证明“专利→技术→产品→收入”的完整链路,外购专利还要提供实际应用证明。
※※企业应对:
①建议提前1-2年布局发明专利,清理与核心业务无关的专利;②建立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管理台账,留存专利缴费、转化应用记录;③每年稳定获取3件以上Ⅰ类知识产权授权,必要时布局PCT国际专利以提升评分优势。
(二)研发费用:核查常态化,合规管控成硬性要求
研发费用考核不再只看费用占比,重点核查3点:①税务申报与高企申报数据一致;②费用归集合规;③研发人员人工成本真实。
※※企业应对:
范研发费用辅助账,按“项目+科目”细致归集,每月核对发票、社保与研发活动的关联性,留存完整的工时分配、材料使用路径等佐证材料,杜绝跨期费用混淆。
(三)科技成果转化:重实效,需完整证据链
科技成果转化一直是高企认定的难点之一。过往仅以证书、合同作为佐证的常规方式已无法满足审核要求。2026年认定将转向“效益量化+证据闭环”。需要提供“技术合同+检测报告+销售发票+用户反馈+收入占比核算”完整证据链。
※※企业应对:
①建立转化台账,每季度归档凭证;②量化转化效益,留存技术参数对比、客户反馈(如效率提升、成本下降数据),清晰证明专利与收入的关联。
(四)科技人员:界定更严,重实操能力
科技人员认定范围进一步收紧,仅直接从事研发工作的工程师、研究员等计入比例,行政、财务等辅助人员一律不计入。同时弱化学历要求,允许以技术成果证明替代学历,利好实践型科技企业,但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个税缴纳证明及工时记录,确保研发人员与项目匹配度一致。
※※企业应对:
①明确研发人员名单,稳定核心研发团队;②完善研发人员激励机制,每月留存工时分配记录,确保社保、个税与劳动合同信息一致,避免因人员界定模糊影响评分。
Part 02
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补资助
市级(本操作规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
庐阳区(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培育优质企业。对当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其中对于重新认定通过的高企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对外区迁入的高企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区科技局)对新增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给予支持和激励。(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对独角兽等行业领军企业,从投资强度、产业带动等方面进行评估,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区投促中心)
经开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2 年)
对首次认定(新落户)的国家级 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 8 万 元奖励。对当年辅导区内企业成功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达到 5 户以上的服务机构,按照每户 1 万元标准最高给予 50 万 元奖励。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符合 一定条件的,按照 20 元/平方米/月(不超过企业实际租赁价格) 给予房租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 800 平方米,补贴期不超过2 年。对入驻双创平台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一定条件的, 按照 20 元/平方米/月(不超过企业实际租赁价格)的标准给予 运营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 300 平方米,补贴期不超过 2 年。
高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2年)
(1)鼓励申报国家高企。对当年新增的国家高企,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高企复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科技局)
包河区(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培育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规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当年营收增速超过全区行业平均增速的,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补。新落户的有效期内规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当年营收增速超过全区行业平均增速的,参照执行。(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鼓励企业研发投入。规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年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其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5%,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与省市其他研发投入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瑶海区(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1)鼓励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模以上企业25万元、规模以下企业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模以上2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当年新迁入我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蜀山区
对当年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模以上企业25万元、规模以下企业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模以上企业2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有效期内的规模以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首次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条件并纳入统计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升规奖励。对当年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不包括入库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从区外迁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作首次认定。
肥东县
(1)首次认定的或新迁入落户我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奖励;再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肥西县
3.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县科技局、县税务局)
庐江县(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执行,有效期2年。)
鼓励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当年从市外新迁入我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对获得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补。
2.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在10万-100万元(含10万,不含100万)的,给予研发总额5%的一次性补贴。当年从市外新迁入我县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给予3万元奖补。
3.巢湖市
(1)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含外地迁入我市的有效期内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巢湖市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省级与巢湖市级奖励不重复享受,以最高奖励为准);对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且当年高新产值同比增速2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用以奖励创新团队。
(2)对当年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5万元奖励(当年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不再享受该政策)。
(3)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等,按企业实际保费的3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30万元补助。
双凤经开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当年新迁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作首次认定(企业迁入前的注册地非合肥市);对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长丰县(2022年发布,有效期3年)
强化创新主体培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县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迁入我县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Part 03
2026年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高企认定申报建议
一,知识产权
① 知识产权准备工作,尽量围绕主要研究开发活动、主营业务和主营产品等方面布局,重点关注专利的数量和质量。
② 这个得分小项评审时主要看知识产权对应的高新产品/服务收入的支持作用,是否为其核心专利,因此在PS对应的佐证材料及描述中要充分体现出来,另外在知识产权模块的相关描述中要准确的写出核心支持作用是什么。
③ 注意知识产权的有效期。在2026年申请认定高企时,应保证所使用的知识产权有效期要能包含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3年有效期,如果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知识产权提前失效了,则不再属于有效专利。
④ 需要重新认定高企的企业,应全面梳理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排除已经用过的II类专利,充分利用现有的符合申报要求的知识产权,提早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⑤ 5大得分点:
(1) 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 分)
E. 无(0分)
(2)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 分)
E. 无(0分)
(3) 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I类)(7-8分)
B. 5项及以上(II类) (5-6分)
C. 3~4项(I类)(3-4分)
D. 1~2项( II类)(1-2 分)
E. 0项(0分)
(4)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1-6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 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 是(1-2分)
B. 否(0分)
※※申报建议:
① 技术先进程度得分小项占8分
这项主要为评审专家主观意见以及看是否为Ⅰ类知识产权,通常Ⅰ类知识产权的先进性得分会高些,如果没有Ⅰ类的,要把重点放在技术先进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文件的描述中,要提炼出体现先进性技术关键词及相关技术指标。
② 对产品/服务的支持作用占8分
这个得分小项评审时主要看知识产权对应的高新产品/服务收入的支持作用,是否为其核心专利,因此在PS对应的佐证材料及描述中要充分体现出来,另外在知识产权模块的相关描述中要准确的写出核心支持作用是什么。
③ 其余3个小项得分需在申请前一两年提前规划方可获得高分。
⑥ 知识产权质量/数量要求
01知识产权的数量
建议每年新增4-5项以上知识产权
02知识产权的质量
Ⅰ类知识产权可得到较高的分数,且可多次重复使用,但多次使用先进性会降低,评分也会降低;Ⅱ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申报建议:
① 知识产权准备工作,尽量围绕主要研究开发活动、主营业务和主营产品等方面布局,重点关注专利的数量和质量。
② 这个得分小项评审时主要看知识产权对应的高新产品/服务收入的支持作用,是否为其核心专利,因此在PS对应的佐证材料及描述中要充分体现出来,另外在知识产权模块的相关描述中要准确的写出核心支持作用是什么。
③ 知识产权的有效期。知识产权授权时间只需在法律有效保护期内即可,但是企业须提前核查专利的有效性。
在2026年申请认定高企时,应保证所使用的知识产权有效期要能包含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3年有效期,如果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知识产权提前失效了,则不再属于有效专利。
④ 需要重新认定高企的企业,应全面梳理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排除已经用过的II类专利,充分利用现有的符合申报要求的知识产权,提早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除了达到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外,基础分也不能丢。比如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之前,先检查知识产权的权属人是否为本公司?知识产权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已缴年费……避免扣分项。
二、科技成果转化
①科技成果转化一直是高企认定的难点之一。它的计算是按照一个成果对应一个转化,想拿在科技成果转化版块拿高分,建议拥有15个不同的科技成果。(这里要注意:同一科技成果分别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②尽可能收集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登记、技术交易合同登记、新工艺、新样品、新样机、产品销售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有力证明材料。
③除了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外,建议再上传一份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文字叙述,并且要条理清晰,简明扼要,方便评审专家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来源、形式、结果一目了然。
科技成果转化占30分,想在这个板块拿高分,建议避开这3点:
①逻辑乱混乱,成果和转化顺序倒置;
②证明材料单薄;
③时效错位,申报当年成果无效。
绕开这些,拿高分不是问题!
01科技成果评价标准
科技成果板块得分是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以及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得来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科技成果转化指标占30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A. 转化能力强, ≥5 项(25-30 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 项(19-24 分)
C. 转化能力一般,≥3 项(13-18 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 项(7-12 分)
E. 转化能力弱, ≥1 项(1-6 分)
F. 转化能力无, 0 项(0 分)
02科技成果板块“失分点”
1.成果和成果转化逻辑关系理不清。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很多企业不是没有成果转化,而是对科技成果转化概念不清,导致丢分。
科技成果和成果转化的逻辑关系,是先有“研发”后有“成果”最后才是“转化”。是专利(知识产权)产生产品,不是产品产生专利(知识产权)。
理清了这个思路,也就明白科技成果转化当中的“多对一”原则:多个成果转化为一个产品可以算多个转化,一个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只能算一个转化。
2.科技成果转化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虚假。
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过程中,单纯的科技成果数量堆砌并没有意义,企业必须提供全面、多样、专业、清晰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支撑证明材料,以及与研发项目的关联关系。
尽可能收集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登记、技术交易合同登记、新工艺、新样品、新样机、产品销售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有力证明材料。
上传的资料要由“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和“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两部分组成,以此来证明科技成果的来源及转化效果。
Part 04
最后提醒: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提前布局是关键
此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是十年未有的重大调整,政策导向更侧重 "创新质量"" 合规运营 ""实际效益"。建议有申报需求的企业,务必提前按照新版标准夯实创新基础、规范内部管理,避免临时突击导致申报失败。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找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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