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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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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最新】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指南:条件+流程+材料+补贴全解析
安徽省内各相关单位注意啦!2026年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三类人才平台申报通道即将开启,本文依据省人社厅最新申报规范、各地奖补细则及材料填报避坑指南,详细解读三类平台申报流程、核心条件、材料清单及多层级奖励政策,帮申报单位快速读懂政策、精准落实申报工作,高效通过认定、斩获政策红利。
安徽省内各相关单位注意啦!2026年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三类人才平台申报通道即将开启,本文依据省人社厅最新申报规范、各地奖补细则及材料填报避坑指南,详细解读三类平台申报流程、核心条件、材料清单及多层级奖励政策,帮申报单位快速读懂政策、精准落实申报工作,高效通过认定、斩获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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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服务矩阵涵盖:
资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全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
研发平台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
智能绿色转型: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两化融合贯标
专项荣誉申报:首台套重大装备、老字号品牌、政府质量奖、科技成果评价
知识产权全链条:专利、商标、版权、软件著作权规划与申请
工商财税配套: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合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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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
三类平台申报均需满足“一票否决项”,在此基础上分别满足各自核心条件,优先支持产业导向明确、人才基础扎实、创新/传承成效显著的单位申报,具体如下:
(一)共性一票否决项(所有申报单位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
1.主体合规:在安徽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运行)状态正常,产权明晰、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
2.信用与守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偷税漏税、知识产权侵权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无申报限制:未被撤销过相关平台资格,或被撤销后已满规定整改期限;同一单位同类平台每年只能申报1次,已认定同类省级平台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级别平台。
(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以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为主,聚焦科研创新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核心条件如下:
1.主体实力: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和经济实力,经营(运行)状况良好,近3年无连续亏损(非企业类单位除外);属于我省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或在本行业(领域)具有显著优势;
2.科研条件:拥有专门的科研机构和稳定的科研团队,科研经费充足,近3年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具备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实验设备、技术手段和科研场地,能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
3.人才基础:拥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科研带头人,能配备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导师(至少2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水平);已与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具备联合招收博士后的能力;
4.管理保障:建立完善的博士后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博士后工作,能为博士后提供相应的薪酬待遇、住房等生活保障,保障博士后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5.专项要求:优先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以上研发平台依托单位、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新设站单位需承诺在认定后1年内招收首位博士后进站开展研究工作;进站博士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以企业为主,聚焦产学研融合,为博士后提供实践平台,核心条件低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体如下:
1.主体实力:属于我省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能为博士后实践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2.实践条件:拥有稳定的实践项目和技术攻关任务,具备开展博士后实践工作的场地、设备和技术支持,能为博士后提供真实的科研实践场景;
3.合作基础:已与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立合作关系,明确合作内容和合作机制,能联合开展博士后招收和培养工作;
4.管理保障:建立基本的博士后实践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博士后实践工作,能为博士后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和生活保障;
5.专项要求:优先支持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以上研发平台依托单位申报;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提升实践基地的科研水平,推行“联招、联考、联育、联用”模式开展博士后联合攻关。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以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为主,聚焦高技能人才培养、技艺传承和技术攻关,核心条件如下:
1.带头人条件: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具备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②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等;③被所在单位认定为首席技师、技能大拿等,并享受两年以上技师岗位津贴;④在本行业(领域)工作15年以上,技术革新成果显著;⑤具有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活,在传统工艺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有较大贡献;
2.单位条件:申报单位技术含量较高、技能人才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依法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3.硬件与师资:能为工作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拥有满足培训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企业申报的,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培训教师占比不低于15%,行业商协会申报的不低于10%;
4.传承与攻关:具备明确的技能传承、技术攻关和人才培养目标,建立以师带徒培养制度,能带动一批技能人才成长;首次申报单位年开展培训规模不少于500人次,其中高级工及以上培训不低于10%;
5.专项要求:优先支持技能人才密集型企业、职业院校、非遗传承单位申报;已建同类工作室且考核优秀的,可优先申报升级或续建;工作室名称格式规范为“领衔人名字+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流程
三类平台申报流程基本一致,均采用“通知发布→培育申报→分级审核→省级评审→公示认定→动态管理”的流程,全程以线上申报为主、线下材料补充为辅,每年开展一次,省级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通常为5—7月,具体步骤贴合安徽各地实际操作,参考最新政策节点梳理:
1.通知发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年度申报通知,明确三类平台的申报条件、流程、材料要求及时间节点,通过省人社厅官网、各地人社部门渠道发布,同步组织政策宣讲和申报培训,部分地区会开展“上门送政策、现场解难题”活动,指导企业准备申报材料;
2.培育与申报:各市、县(市、区)人社部门摸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建立培育库并开展培育指导;申报单位对照对应平台申报要求完成自我评价,确认符合条件后,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相关申报平台,完成线上填报并上传电子版材料,同时整理纸质版材料备用;
3.县级初审: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实地核查(核查场地、设备、师资、科研/培训成果等),审核通过后出具初审意见,推荐至所在市人社局;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合规的,不予受理;
4.市级复审:市人社局对县级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严格把关核心指标,必要时开展实地抽查,按分配名额优中选优确定市级推荐名单,出具正式推荐函,按规定时限将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逾期未推荐视为自动放弃;部分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截止时间可参考8月底;
5.省级评审:省人社厅组织科研、技能、管理等领域专家组建评审组,先进行形式审查,剔除材料不合规申报单位,再开展书面评审,重点评审申报单位的实力、条件、保障能力及申报优势等核心内容;书面评审合格后,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审(技能大师工作室需重点核查技能传承、培训成效);
6.审议与公示:评审组结合书面评审、现场评审情况,形成评审意见,报省人社厅审议;审议通过后,在省人社厅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举报,对举报线索核实属实的,取消申报或评审资格;
7.认定授牌: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人社厅正式发文认定,授予对应平台称号及牌匾,明确有效期(通常为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同步纳入全省博士后工作管理体系,技能大师工作室纳入全省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8.动态管理:认定有效期内,各平台需按要求每年报送工作进展、人才培养、科研/技能传承成效等相关信息;省、市人社部门定期开展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平台资格;有效期满后,可按最新要求申请复核或续建;博士后设站单位未按承诺招收博士后的,将取消设站资格并追回相关资助;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纳入技工强省建设重点任务,实行常态化考核。
三、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
三类平台申报材料均需真实、完整、规范,按“申报书→佐证材料→推荐表”顺序装订,线上上传电子版(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线下提交纸质版(原件1份、复印件4份),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命名规范为“XX单位—XX平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具体分类如下: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材料
1.共性基础材料
(1)《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书》(按省人社厅统一模板填写,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名称发生变更的,需附变更核准通知书;
(3)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近3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财务公章(非企业类单位可提供相关运行经费证明);
(6)材料真实性声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核心佐证材料
(1)科研实力证明:近3年研发投入证明、科研项目立项文件、科研成果鉴定报告、核心专利证书等;
(2)人才与导师证明:科研带头人简介、博士后导师资质证明(职称证书、科研成果等)、科研团队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
(3)科研条件证明:科研场地照片、实验设备清单及购置凭证、科研管理制度汇编;
(4)合作关系证明:与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联合招收计划等;
(5)管理与保障证明:博士后管理制度、薪酬待遇方案、住房保障证明等;
(6)申报单位简介及未来3年博士后工作规划(明确招收计划、科研方向、人才培养目标等);
(7)博士后进站年龄放宽相关说明(如有)、产学研合作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必备材料
(1)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函及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
(2)补充材料: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认定证书,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认定文件,科研荣誉证书等(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供,可作为优先推荐佐证)。
(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材料
1.共性基础材料
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共性基础材料一致(申报书替换为《安徽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书》)。
2.核心佐证材料
(1)主体实力证明:单位产业定位说明、近3年经营情况证明、相关产业荣誉证书等;
(2)实践条件证明:实践项目清单、实践场地照片、设备清单,能为博士后提供的实践保障说明;
(3)合作关系证明:与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联合招收、实践指导等相关内容;
(4)管理与保障证明:博士后实践管理制度、薪酬待遇方案、生活保障措施说明;
(5)申报单位简介及未来3年博士后实践工作规划(明确实践项目、招收计划、人才培养目标等);
(6)“联招、联考、联育、联用”合作模式相关说明及佐证材料(如有)。
3.其他必备材料
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其他必备材料一致,补充材料可侧重提供产学研合作相关证明。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
1.共性基础材料
(1)《安徽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书》(按省人社厅统一模板填写,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业协会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近3年无重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4)材料真实性声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5)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证明,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制度汇编。
2.核心佐证材料
(1)带头人证明:技能大师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技能成果、绝技绝活相关佐证材料;
(2)师资与培训证明:专兼职教师名单、资质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近1年培训情况说明及相关凭证(培训记录、学员名单等);
(3)硬件条件证明:工作室场地照片、设备清单及购置凭证,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4)传承与攻关证明:以师带徒协议、技能传承计划、技术攻关项目清单及成果证明,传统工艺(非遗)传承相关材料(如有);
(5)申报单位简介及未来3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规划(明确技能传承、人才培养、技术攻关目标等);
(6)工作室名称规范说明、带头人年龄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必备材料
(1)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函及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
(2)补充材料:技能人才密集型企业、职业院校相关证明,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技术革新成果证明、新闻媒体报道等相关材料(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供)。
(四)共性材料规范要求
1.纸质材料需胶装规范,设置目录和页码,加盖骑缝章(组织申报需加盖单位公章);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可按要求提交一式两份;
2.电子版材料清晰可辨,扫描件需加盖公章,按申报材料顺序命名上传;部分地区要求同步报送申报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3.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数据准确,佐证材料齐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四、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奖励政策
三类平台实行“省级奖补+市级叠加+政策倾斜”的扶持体系,聚焦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技能传承,强化平台示范引领作用,所有奖补政策执行“就高不重复”原则,结合《关于深入推进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若干措施》《安徽省省级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等最新政策及各地落实情况梳理如下: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政策
1.省级层面奖励
(1)资金奖补:新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一次性建站资助;新设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15万元一次性建站资助,建站资助在招收首位博士后后拨付;部分地区省级建站资助可提高至30万元,按计划分三年有序拨付,实行“免申即享”模式简化流程。对新建企事业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满3年经评估合格且绩效明显的,额外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人才补贴:对新进站全职博士后,按ABC三档给予2年共30万元、16万元、10万元生活资助;对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名海外高校的优秀博士,资助标准提升至15万元/年,最长可享受2年;按科研水平择优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科研资助;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建立联合资助专项,给予每人2年共18万元专项生活资助。
(3)政策倾斜:优先支持申报国家博士后专项项目、省级科研项目,予以优先审核、优先推荐、优先立项;优先支持建设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为博士后支付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在民营企业所得税扣除项、国企利润考核、博士后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4)服务保障:将设站单位纳入全省博士后工作重点扶持对象,提供政策指导、人才对接等专项服务;博士后出站后首次在安徽省内企业就业的,给予30-40万元留皖生活补贴;在住房安居、子女教育、医疗保障、户口迁移等方面提供“保姆式”服务,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2.市级及区县层面奖励(叠加省级奖励)
(1)合肥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配套奖励;对新进站博士后,在省级补贴基础上额外给予每人每年3-5万元生活补贴,出站留肥工作的给予10-20万元安家补贴。
(2)宁国市、桐城市等:对新招引的博士后人才,在享受省级财政生活补贴的基础上,额外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对出站在本地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第3年享受C类人才5万元补助;对新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满3年考核合格的,给予10万元奖励。
(3)芜湖市、马鞍山市等: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配套奖励;对进站博士后给予每月1000-2000元生活补贴,优先解决住房、子女入学等问题;支持设站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给予科研项目配套资助。
(4)其他地区:亳州市、阜阳市等多地对新认定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10-15万元配套奖励,为设站单位提供人才对接、政策咨询等服务,具体标准以属地人社部门2026年最新政策为准。
(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奖励政策
1.省级层面奖励
(1)资金奖补:新设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8万元一次性建设资助,资助资金专项用于博士后实践项目开展、设备购置等;对考核优秀的实践基地,给予5万元奖励,可优先推荐升级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人才补贴:进站实践的博士后,参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补贴标准的60%-80%给予生活补贴,具体标准结合实践期限、科研成果确定;支持实践基地与流动站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给予5-10万元科研奖励。
(3)政策倾斜:优先支持实践基地与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深化合作,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纳入全省博士后实践培养体系,提供政策培训、人才对接等服务;鼓励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招收工作,对成功招收博士后的,给予额外资金补贴。
2.市级及区县层面奖励(叠加省级奖励)
(1)合肥市:对新认定的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10-15万元配套奖励;对进站实践的博士后给予每月800-1500元生活补贴,支持实践基地开展技术攻关,给予科研投入补贴。
(2)芜湖市、滁州市等:对新认定的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8-12万元配套奖励;优先支持实践基地申报市级产业扶持项目,对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的,给予额外资金奖励。
(3)其他地区:各地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对新认定的实践基地给予5-10万元配套奖励,为基地提供融资对接、人才招聘等服务,具体标准以属地人社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奖励政策
1.省级层面奖励
(1)资金奖补:新设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专项用于工作室设备购置、技能培训、技术攻关等;对考核优秀的工作室,给予5-10万元奖励,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财政按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工作室培训的技能人才个人技能提升补贴。
(2)人才奖励:工作室带头人可优先推荐申报“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安徽省技能大奖、江淮杰出工匠的,分别给予每人5万元、20万元奖励;每两年评选约300名省级技术能手,给予相应荣誉表彰及奖励;支持带头人开展绝技绝活传承、技术革新,对取得重大成果的,给予额外资金奖励。
(3)政策倾斜:优先支持工作室开展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术攻关等活动,给予培训补贴;优先推荐工作室参与非遗传承、传统工艺保护等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将工作室纳入全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体系,共享培训资源、师资资源。
(4)服务保障:支持工作室带头人开展带徒传技,对带徒成效显著的,给予带徒补贴;为工作室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职称申报等绿色通道,优先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和培训活动。
2.市级及区县层面奖励(叠加省级奖励)
(1)合肥市:对新认定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15万元配套奖励;对工作室带头人给予每月1000-2000元津贴,带徒成效显著的给予额外奖励;支持工作室开展技能培训,按培训人数给予补贴。
(2)淮南市、芜湖市等:对新认定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8-12万元配套奖励;对工作室开展技术革新、成果转化的,给予科研补贴;优先推荐工作室带头人参与市级各类荣誉评选,给予相应奖励。
(3)其他地区:各地对新认定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10万元配套奖励,结合本地技能人才培养需求,为工作室提供场地、设备等支持,具体标准以属地人社部门2026年最新政策为准。
(四)共性附加支持(全省通用)
1.金融支持:建立三类平台“白名单”推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为平台依托单位提供专项授信、利率优惠、定制化融资产品等服务;支持依托单位在省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上市,享受上市培育服务及融资便利。
2.人才支持:优先支持三类平台依托单位引进高端人才,享受全省人才引进、培养相关配套政策(住房补贴、薪酬奖励、子女教育保障等);支持平台开展人才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3.宣传推广:优先推荐三类平台及依托单位参与世界制造业大会、技能竞赛、人才交流会等重大活动,通过省、市媒体宣传其先进经验和成果,提升平台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组织平台开展经验交流、技术帮扶活动,带动行业整体水平提升。
4.梯度进阶:优先推荐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升级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优先推荐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升级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考核优秀的平台,给予持续扶持,助力平台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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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申报限制:未被撤销过相关平台资格,或被撤销后已满规定整改期限;同一单位同类平台每年只能申报1次,已认定同类省级平台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级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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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研条件:拥有专门的科研机构和稳定的科研团队,科研经费充足,近3年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具备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实验设备、技术手段和科研场地,能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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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以企业为主,聚焦产学研融合,为博士后提供实践平台,核心条件低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体如下:
1.主体实力:属于我省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能为博士后实践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2.实践条件:拥有稳定的实践项目和技术攻关任务,具备开展博士后实践工作的场地、设备和技术支持,能为博士后提供真实的科研实践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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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项要求:优先支持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以上研发平台依托单位申报;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提升实践基地的科研水平,推行“联招、联考、联育、联用”模式开展博士后联合攻关。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以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为主,聚焦高技能人才培养、技艺传承和技术攻关,核心条件如下:
1.带头人条件: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具备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②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等;③被所在单位认定为首席技师、技能大拿等,并享受两年以上技师岗位津贴;④在本行业(领域)工作15年以上,技术革新成果显著;⑤具有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活,在传统工艺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有较大贡献;
2.单位条件:申报单位技术含量较高、技能人才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依法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3.硬件与师资:能为工作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拥有满足培训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企业申报的,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培训教师占比不低于15%,行业商协会申报的不低于10%;
4.传承与攻关:具备明确的技能传承、技术攻关和人才培养目标,建立以师带徒培养制度,能带动一批技能人才成长;首次申报单位年开展培训规模不少于500人次,其中高级工及以上培训不低于10%;
5.专项要求:优先支持技能人才密集型企业、职业院校、非遗传承单位申报;已建同类工作室且考核优秀的,可优先申报升级或续建;工作室名称格式规范为“领衔人名字+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流程
三类平台申报流程基本一致,均采用“通知发布→培育申报→分级审核→省级评审→公示认定→动态管理”的流程,全程以线上申报为主、线下材料补充为辅,每年开展一次,省级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通常为5—7月,具体步骤贴合安徽各地实际操作,参考最新政策节点梳理:
1.通知发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年度申报通知,明确三类平台的申报条件、流程、材料要求及时间节点,通过省人社厅官网、各地人社部门渠道发布,同步组织政策宣讲和申报培训,部分地区会开展“上门送政策、现场解难题”活动,指导企业准备申报材料;
2.培育与申报:各市、县(市、区)人社部门摸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建立培育库并开展培育指导;申报单位对照对应平台申报要求完成自我评价,确认符合条件后,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相关申报平台,完成线上填报并上传电子版材料,同时整理纸质版材料备用;
3.县级初审: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实地核查(核查场地、设备、师资、科研/培训成果等),审核通过后出具初审意见,推荐至所在市人社局;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合规的,不予受理;
4.市级复审:市人社局对县级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严格把关核心指标,必要时开展实地抽查,按分配名额优中选优确定市级推荐名单,出具正式推荐函,按规定时限将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逾期未推荐视为自动放弃;部分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截止时间可参考8月底;
5.省级评审:省人社厅组织科研、技能、管理等领域专家组建评审组,先进行形式审查,剔除材料不合规申报单位,再开展书面评审,重点评审申报单位的实力、条件、保障能力及申报优势等核心内容;书面评审合格后,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审(技能大师工作室需重点核查技能传承、培训成效);
6.审议与公示:评审组结合书面评审、现场评审情况,形成评审意见,报省人社厅审议;审议通过后,在省人社厅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举报,对举报线索核实属实的,取消申报或评审资格;
7.认定授牌: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人社厅正式发文认定,授予对应平台称号及牌匾,明确有效期(通常为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同步纳入全省博士后工作管理体系,技能大师工作室纳入全省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8.动态管理:认定有效期内,各平台需按要求每年报送工作进展、人才培养、科研/技能传承成效等相关信息;省、市人社部门定期开展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平台资格;有效期满后,可按最新要求申请复核或续建;博士后设站单位未按承诺招收博士后的,将取消设站资格并追回相关资助;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纳入技工强省建设重点任务,实行常态化考核。
三、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
三类平台申报材料均需真实、完整、规范,按“申报书→佐证材料→推荐表”顺序装订,线上上传电子版(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线下提交纸质版(原件1份、复印件4份),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命名规范为“XX单位—XX平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具体分类如下: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材料
1.共性基础材料
(1)《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书》(按省人社厅统一模板填写,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名称发生变更的,需附变更核准通知书;
(3)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近3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财务公章(非企业类单位可提供相关运行经费证明);
(6)材料真实性声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核心佐证材料
(1)科研实力证明:近3年研发投入证明、科研项目立项文件、科研成果鉴定报告、核心专利证书等;
(2)人才与导师证明:科研带头人简介、博士后导师资质证明(职称证书、科研成果等)、科研团队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
(3)科研条件证明:科研场地照片、实验设备清单及购置凭证、科研管理制度汇编;
(4)合作关系证明:与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联合招收计划等;
(5)管理与保障证明:博士后管理制度、薪酬待遇方案、住房保障证明等;
(6)申报单位简介及未来3年博士后工作规划(明确招收计划、科研方向、人才培养目标等);
(7)博士后进站年龄放宽相关说明(如有)、产学研合作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必备材料
(1)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函及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
(2)补充材料: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认定证书,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认定文件,科研荣誉证书等(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供,可作为优先推荐佐证)。
(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材料
1.共性基础材料
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共性基础材料一致(申报书替换为《安徽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书》)。
2.核心佐证材料
(1)主体实力证明:单位产业定位说明、近3年经营情况证明、相关产业荣誉证书等;
(2)实践条件证明:实践项目清单、实践场地照片、设备清单,能为博士后提供的实践保障说明;
(3)合作关系证明:与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联合招收、实践指导等相关内容;
(4)管理与保障证明:博士后实践管理制度、薪酬待遇方案、生活保障措施说明;
(5)申报单位简介及未来3年博士后实践工作规划(明确实践项目、招收计划、人才培养目标等);
(6)“联招、联考、联育、联用”合作模式相关说明及佐证材料(如有)。
3.其他必备材料
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其他必备材料一致,补充材料可侧重提供产学研合作相关证明。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
1.共性基础材料
(1)《安徽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书》(按省人社厅统一模板填写,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业协会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近3年无重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4)材料真实性声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5)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证明,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制度汇编。
2.核心佐证材料
(1)带头人证明:技能大师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技能成果、绝技绝活相关佐证材料;
(2)师资与培训证明:专兼职教师名单、资质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近1年培训情况说明及相关凭证(培训记录、学员名单等);
(3)硬件条件证明:工作室场地照片、设备清单及购置凭证,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4)传承与攻关证明:以师带徒协议、技能传承计划、技术攻关项目清单及成果证明,传统工艺(非遗)传承相关材料(如有);
(5)申报单位简介及未来3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规划(明确技能传承、人才培养、技术攻关目标等);
(6)工作室名称规范说明、带头人年龄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必备材料
(1)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函及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
(2)补充材料:技能人才密集型企业、职业院校相关证明,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技术革新成果证明、新闻媒体报道等相关材料(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供)。
(四)共性材料规范要求
1.纸质材料需胶装规范,设置目录和页码,加盖骑缝章(组织申报需加盖单位公章);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可按要求提交一式两份;
2.电子版材料清晰可辨,扫描件需加盖公章,按申报材料顺序命名上传;部分地区要求同步报送申报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3.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数据准确,佐证材料齐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四、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奖励政策
三类平台实行“省级奖补+市级叠加+政策倾斜”的扶持体系,聚焦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技能传承,强化平台示范引领作用,所有奖补政策执行“就高不重复”原则,结合《关于深入推进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若干措施》《安徽省省级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等最新政策及各地落实情况梳理如下: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政策
1.省级层面奖励
(1)资金奖补:新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一次性建站资助;新设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15万元一次性建站资助,建站资助在招收首位博士后后拨付;部分地区省级建站资助可提高至30万元,按计划分三年有序拨付,实行“免申即享”模式简化流程。对新建企事业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满3年经评估合格且绩效明显的,额外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人才补贴:对新进站全职博士后,按ABC三档给予2年共30万元、16万元、10万元生活资助;对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名海外高校的优秀博士,资助标准提升至15万元/年,最长可享受2年;按科研水平择优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科研资助;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建立联合资助专项,给予每人2年共18万元专项生活资助。
(3)政策倾斜:优先支持申报国家博士后专项项目、省级科研项目,予以优先审核、优先推荐、优先立项;优先支持建设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为博士后支付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在民营企业所得税扣除项、国企利润考核、博士后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4)服务保障:将设站单位纳入全省博士后工作重点扶持对象,提供政策指导、人才对接等专项服务;博士后出站后首次在安徽省内企业就业的,给予30-40万元留皖生活补贴;在住房安居、子女教育、医疗保障、户口迁移等方面提供“保姆式”服务,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2.市级及区县层面奖励(叠加省级奖励)
(1)合肥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配套奖励;对新进站博士后,在省级补贴基础上额外给予每人每年3-5万元生活补贴,出站留肥工作的给予10-20万元安家补贴。
(2)宁国市、桐城市等:对新招引的博士后人才,在享受省级财政生活补贴的基础上,额外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对出站在本地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第3年享受C类人才5万元补助;对新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满3年考核合格的,给予10万元奖励。
(3)芜湖市、马鞍山市等: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配套奖励;对进站博士后给予每月1000-2000元生活补贴,优先解决住房、子女入学等问题;支持设站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给予科研项目配套资助。
(4)其他地区:亳州市、阜阳市等多地对新认定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10-15万元配套奖励,为设站单位提供人才对接、政策咨询等服务,具体标准以属地人社部门2026年最新政策为准。
(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奖励政策
1.省级层面奖励
(1)资金奖补:新设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8万元一次性建设资助,资助资金专项用于博士后实践项目开展、设备购置等;对考核优秀的实践基地,给予5万元奖励,可优先推荐升级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人才补贴:进站实践的博士后,参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补贴标准的60%-80%给予生活补贴,具体标准结合实践期限、科研成果确定;支持实践基地与流动站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给予5-10万元科研奖励。
(3)政策倾斜:优先支持实践基地与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深化合作,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纳入全省博士后实践培养体系,提供政策培训、人才对接等服务;鼓励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招收工作,对成功招收博士后的,给予额外资金补贴。
2.市级及区县层面奖励(叠加省级奖励)
(1)合肥市:对新认定的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10-15万元配套奖励;对进站实践的博士后给予每月800-1500元生活补贴,支持实践基地开展技术攻关,给予科研投入补贴。
(2)芜湖市、滁州市等:对新认定的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8-12万元配套奖励;优先支持实践基地申报市级产业扶持项目,对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的,给予额外资金奖励。
(3)其他地区:各地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对新认定的实践基地给予5-10万元配套奖励,为基地提供融资对接、人才招聘等服务,具体标准以属地人社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奖励政策
1.省级层面奖励
(1)资金奖补:新设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专项用于工作室设备购置、技能培训、技术攻关等;对考核优秀的工作室,给予5-10万元奖励,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财政按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工作室培训的技能人才个人技能提升补贴。
(2)人才奖励:工作室带头人可优先推荐申报“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安徽省技能大奖、江淮杰出工匠的,分别给予每人5万元、20万元奖励;每两年评选约300名省级技术能手,给予相应荣誉表彰及奖励;支持带头人开展绝技绝活传承、技术革新,对取得重大成果的,给予额外资金奖励。
(3)政策倾斜:优先支持工作室开展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术攻关等活动,给予培训补贴;优先推荐工作室参与非遗传承、传统工艺保护等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将工作室纳入全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体系,共享培训资源、师资资源。
(4)服务保障:支持工作室带头人开展带徒传技,对带徒成效显著的,给予带徒补贴;为工作室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职称申报等绿色通道,优先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和培训活动。
2.市级及区县层面奖励(叠加省级奖励)
(1)合肥市:对新认定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15万元配套奖励;对工作室带头人给予每月1000-2000元津贴,带徒成效显著的给予额外奖励;支持工作室开展技能培训,按培训人数给予补贴。
(2)淮南市、芜湖市等:对新认定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8-12万元配套奖励;对工作室开展技术革新、成果转化的,给予科研补贴;优先推荐工作室带头人参与市级各类荣誉评选,给予相应奖励。
(3)其他地区:各地对新认定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10万元配套奖励,结合本地技能人才培养需求,为工作室提供场地、设备等支持,具体标准以属地人社部门2026年最新政策为准。
(四)共性附加支持(全省通用)
1.金融支持:建立三类平台“白名单”推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为平台依托单位提供专项授信、利率优惠、定制化融资产品等服务;支持依托单位在省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上市,享受上市培育服务及融资便利。
2.人才支持:优先支持三类平台依托单位引进高端人才,享受全省人才引进、培养相关配套政策(住房补贴、薪酬奖励、子女教育保障等);支持平台开展人才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3.宣传推广:优先推荐三类平台及依托单位参与世界制造业大会、技能竞赛、人才交流会等重大活动,通过省、市媒体宣传其先进经验和成果,提升平台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组织平台开展经验交流、技术帮扶活动,带动行业整体水平提升。
4.梯度进阶:优先推荐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升级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优先推荐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升级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考核优秀的平台,给予持续扶持,助力平台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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