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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建筑产业新风口!2026年安徽省新型建造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征集申报条件流程和时间范围
抢抓建筑产业新风口!2026年安徽省新型建造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征集申报条件流程和时间范围!建筑业创新发展迎来政策机遇!安徽省面向全省征集 2026 年度新型建造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重点支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智慧施工、超低能耗建筑等领域,通过示范引领、政策扶持,赋能企业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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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新型建造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征集范围
(一)技术产品。基于装配式建造、智能建造和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助力“好房子”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项目的相关技术产品,包含但不限于:(1)基础软件类:国产BIM软件、工程仿真与分析软件、GIS、空中成像、点云三维建模、数字孪生等;(2)人工智能类:大模型、智能体、AI视觉感知、云边端协同、智能算法、具身智能等;(3)物联网与智能硬件产品:传感器、边缘计算终端、智能安全帽、智能监控、无人机、低空卫星等;(4)智能装备:智能高效机电装备、建筑机器人(集群)、3D打印、无人塔吊、智能装备、造楼机、智能生产线、多机协同、脑机协同等;(5)平台与系统类: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智慧工地管理平台、智能制造执行系统、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结构健康监测系统、智慧运维系统等;(6)新材料与部品部件:自修复混凝土、超高性能混凝土、保温结构一体化材料与系统、新型储能材料与设备、建筑光伏一体化材料、智慧家居等;(7)其他。
(二)试点项目。新建或改、扩建的房屋建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城市更新项目等,在新型建造方面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或推广价值。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造并确保 3 项以上智能建造场景应用,智能建造场景包含“数字勘察、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
(1)数字勘察。利用数字技术进行测绘、勘探、测试、试验等,形成完备的数字化成果并进行深度应用的工程勘察项目。
(2)数字设计。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参数化设计、协同设计、智能辅助设计等,形成工程项目信息的数字化表达并进行深度应用的项目。重点支持BIM正向设计项目。
(3)智能生产。利用数字技术和智能控制系统,将生产设备单元按照生产工艺需求集成为智能化生产系统,进行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的项目。
(4)智能施工。利用数字技术对工程施工技术和装备进行升级改造,辅助开展各工序环节施工作业,并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物资、施工工艺和场地环境进行智能化组织管理的施工项目。
(5)智慧运维。利用数字技术和智能感知装备对建筑运营阶段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安全风险进行智能化监测和管控的运维项目。
(6)建筑产业互联网。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产业深度融合,打通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环节,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形成覆盖全产业链的协同生态。
二、安徽省新型建造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征集条件
(一)申报技术产品的,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团体标准要求,并在国内有工程案例应用且效果明显,不含涉密内容,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且有利于为企业降本增效,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及推广价值。
(二)申报试点项目的,要求已完成项目立项,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推广新型建造方式,且在
2028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无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经营状况正常,信用良好,并对申报材料和应用案例的真实性负责。
三、安徽省新型建造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征集有关事项
(一)新型建造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的申报、审核、发布、评估等,通过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办理。
(二)申报单位需登录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公共服务-安徽省新型建造管理服务系统,按照要求进行填报。系统将于5月18日开始受理,6月20日关闭。申报单位要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参照附件1、2),各地主管部门对照征集要求,推荐本地区适宜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在系统中进行初审并提交至我厅。
(三)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2023-2025年度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承担单位需登录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公共服务-安徽省新型建造管理服务系统补录相关信息,各地主管部门在系统中开展评估,并于6月30日前将评估结果反馈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请各地主管部门于5月15日前将审核人员信息表(附件3)反馈至厅科技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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