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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申报条件流程和材料时间指南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6/5/29     浏览次数: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申报条件流程和材料时间指南结合铜陵市及经开区分布式光伏项目最新管理规范,聚焦项目备案核心环节,系统汇总经开区光伏项目申报准入标准、线上申报操作流程、全套申报材料清单及官方办理时间。精准区分企业工商业光伏项目备案要求,细化皖企通账号注册、平台领码、资料填报等实操细节,解决企业申报流程模糊、材料准备不全、时限把控不准等痛点,是经开区光伏项目备案申报的权威实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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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利用建筑物屋顶及其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四类。

(二)备案原则

坚持“谁投资、谁备案”原则,确保备案过程公正、透明、高效。原则上同一用地红线内、同一投资主体、同一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应独立备案;分期建设项目应分期独立备案。

(三)备案机关及权限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为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项目备案管理工作。

二、项目类型划分

1.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指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庭院投资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380伏的分布式光伏。

2.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指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庭院投资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20千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3.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指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政、文化、体育设施、交通场站等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20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4.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指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接入用户侧电网或者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且用户与发电项目投资方为同一法人主体),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35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20兆瓦或者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10千伏(66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注:以上条款中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归于集中式光伏项目管理,不适用本指南。

三、备案主体

1.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自然人自行备案,也可委托电网企业集中代理备案。

2.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投资主体备案,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

3.投资主体利用非自有场所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仍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备案。

4.备案主体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备案材料

(一)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

1.备案请示(按附件1模板填写)

2.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承诺书(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系统模板,需同时上传系统)

3.分布式光伏备案承诺书(按附件2模板填写)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

5.房屋产权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

6.光伏设计荷载及结构安全说明(项目单位出具)

(二)产权人自行投资建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1.备案请示(按附件1模板填写)

2.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承诺书(系统模板,需同时上传系统)

3.分布式光伏备案承诺书(产权人、施工单位共同出具,按附件2模板填写)

4.产权证明(对涉及多个主体的光伏发电项目,如沿街商户屋顶,需要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并达成一致)

5.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明确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包含项目实景效果图)

6.产权人营业执照

7.合同:产权人与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

8.资质材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人员相关资质(电焊及高空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9.光伏设计荷载及结构安全评估报告(有资质单位出具)

· 钢结构新厂房(设计时已包含光伏荷载)可提供光伏设计荷载及结构安全说明(产权人出具),并附原屋顶设计单位结构设计说明、光伏排布图

(三)项目单位租赁产权人屋顶建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1.备案请示(按附件1模板填写)

2.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承诺书(系统模板,需同时上传系统)

3.分布式光伏备案承诺书(产权人、项目单位共同出具,按附件2模板填写)

4.产权证明(对涉及多个主体的光伏发电项目,如沿街商户屋顶,需要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并达成一致)

5.屋顶租赁协议/合作开发协议(明确开发方式、收益分配比例和各方权利义务)

6.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明确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包含项目实景效果图)

7.产权人营业执照、项目单位营业执照

8.合同:项目单位与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

9.资质材料(同产权人自行投资建设第8条)

10.光伏设计荷载及结构安全评估报告(同产权人自行投资建设第9条)

EPC总承包合同特殊要求

EPC总承包商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同时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更佳;如无,需在合同中明确设计分包条款,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五、备案流程

(一)线下材料提交

1.向经开区管委会304党政办公室递交盖章版立项备案申请报告1份。

2.将所有备案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扫描件(按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件)提交至经济发展局204办公室。

(二)线上系统申报

登录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ahzwfw.gov.cn/)进行线上申报:

1.使用公司法人账户(皖企通账号)登录;新成立企业需先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

2.点击“投资项目申报领码”,选择“备案类”-“内资项目”。

3.按系统提示完整填写所有必填项(详见本指南第六章“备案信息填报要点”)。

4.信息未填写完毕可点击“保存”,下次从“我的空间”-“我的项目”进入继续编辑。

5.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三)审核与结果获取

1.备案机关对提交的材料和线上信息进行审查,材料不完整的将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补正。

2.备案办结后,企业可直接在系统中点击“下载备案表”获取电子备案证明,无需领取纸质版。

六、备案信息填报要点

(一)项目名称【以一般工商业为例】

统一格式为:投资主体简称+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简称)+建设场所(或关联用电户名称)简写+期数(若有)+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

· 示例:XX能源公司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XX公司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

(二)核心必填字段

字段名称

填写要求

光伏发电类型

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

上网模式

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全生命周期内可变更一次)

建设规模

交流侧容量(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之和)

开发模式

租赁非自有场所开发/利用自有场所开发

运维主体

运维单位全称

建设形式

附着式光伏系统(BAPV)/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

建设地址

精确到“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XX路XX号”

(三)建设内容(300 字以内)【以一般工商业为例】

模板:“该项目共分期建设,委托企业施工,使用品牌组件与品牌逆变器,利用企业平方米屋顶建设,安装Wp光伏组件,采用方式安装,与屋顶高度约为米,采取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采用模式(自投/租赁屋顶/合同能源管理),接入用户内部电网,配置规模储能,自发自用比例约为%。项目将安装‘四可’设备接受电网统一调控,确保公共电网安全。”

(四)上网模式特殊规定

· 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一般工商业: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我省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暂不作要求

· 大型工商业: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也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我省电力现货市场;当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可向省能源局申请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

七、备案效力与变更

1.有效期:备案证明自出具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同一合法产权房屋原则上不接受重复备案。

2.变更要求:项目法人、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上网模式、运维主体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投资主体应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3.转让限制:项目投产之前,不得擅自转让给其他投资主体。

4.逾期清理: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12 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项目,我区将按照省能源局要求组织清理。

5.注销要求: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如不再继续实施,我区将撤回已备案信息。

八、事中事后监管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备案内容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2.进度报送:项目开工后,备案主体应当及时通过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时间和运维主体等信息。

3.安全要求:投资建设主体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严禁在设计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乙类的建筑及其相邻建筑上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

4.建档立卡:项目并网一个月内,应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建档立卡填报。

5.失信惩戒:对提供虚假材料、违反承诺内容的项目单位,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列入失信名单。

九、并网业务提示

项目备案完成后,应及时向供电公司申请办理电网接入手续。并网申请所需材料及流程请咨询国网铜陵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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