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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成都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申报补贴奖励要求及流程指南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6/7/21     浏览次数:    
成都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申报补贴奖励要求及流程指南为落实市委 “三个做优做强” 部署,深入实施 “两河一心” 营城策略,温江区正式启动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工作。政策聚焦消费场景打造、龙头活动引进、景区品牌创建、非遗传承保护、设施提档升级五大方向,覆盖十大文旅新业态,单项目最高补贴 300 万元。

成都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申报补贴奖励要求及流程指南为落实市委 “三个做优做强” 部署,深入实施 “两河一心” 营城策略,温江区正式启动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工作。政策聚焦消费场景打造、龙头活动引进、景区品牌创建、非遗传承保护、设施提档升级五大方向,覆盖十大文旅新业态,单项目最高补贴 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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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助企成长,推动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区文广体旅局起草了《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至7月24日,如有意见建议,可向区文广体旅局反馈。

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服务消费和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部署要求,落实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引流、体育聚势作用,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温江区立足数字文创产业培育、文体旅融合场景打造、文旅赛事活动举办、文化惠民等方面,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支持数字文创产业发展。

鼓励数字文创人才创业,对遴选为成都市数字文创初创企业的,在市级2万元激励基础上,区级再叠加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创业激励;对遴选为成都市数字文创初创企业重点项目“跟踪陪跑”的,单个项目在市级100万元激励基础上,区级再叠加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激励。(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第二条支持影视产业发展

(一)支持影视剧组来温拍摄。鼓励服务提供方积极为来温影视剧组提供场地便利、服务保障、宣传渠道等,吸引更多影视剧组将温江作为拍摄首选地。按照引进剧作类型、拍摄时长等,给予服务提供方每部作品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激励,单个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影视、动漫作品创作。对在影视、动漫领域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创作优秀原创作品的,经综合评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第三条  支持文体旅融合新场景打造。

鼓励市场主体打造数字文创、文博艺术、音乐演艺、非遗文化、乡村旅游、文体潮玩、特色宿集、银发康养等文体旅融合新场景。通过竞争性评审,每年遴选一批乡村振兴引领性强、富农增收效益突出的新场景项目,给予实施主体或运营主体最高50万元一次性激励。(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第四条  支持举办文体旅活动赛事。

(一)对在温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自主创办的知名品牌文旅赛事活动的企业,按照活动投入的45%给予最高300万元激励。

(二)对在温举办全国职业联赛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按照每场比赛5万元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第五条  支持特色旅游线路开发。

鼓励开发区内“乡村振兴游”、“非遗传承游”、“研学研修游”、“康养银发游”等特色文旅线路,对年服务5000人次以上,每条线路串联景区景点、新消费场景等点位不少于3个的,通过竞争性评审,给予最高15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第六条  支持高品质文化惠民场景和服务供给。

(一)支持高品质文化服务新场景发展,每年遴选一批示范性强、效益突出的文化服务新场景,给予10万元激励。

(二)支持在温举办高品质的小型演艺、演出、展览等文化惠民活动的,每年遴选一批示范性强、社会效益突出的活动,给予0.5万元的激励,单个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第七条附则。

支持对象申报措施的所属年度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造成较大安全、环保事故,以及其他较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享受措施的资格。本措施由成都市温江区文广体旅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措施自2026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措施实施期间,同时符合温江区其他产业扶持政策条件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或上位政策为准。

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支持数字文创产业发展

(一)事项名称:支持数字文创初创企业发展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温文广体旅规〔2026〕X号)第一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鼓励数字文创人才创业,对遴选为成都市数字文创初创企业的,在市级2万元激励基础上,区级再叠加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创业激励。

3.事项分类:免申即享。

4.支持对象:住所或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温江区的市场主体。

5.支持标准:对遴选为成都市数字文创初创企业的,在市级2万元激励基础上,区级再叠加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创业激励。

6.申报条件:遴选为成都市数字文创初创企业。

7.办理方式:惠企事项责任单位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审核办理。

8.主管部门: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9.责任科室:规划与产业发展科

(二)事项名称:支持数字文创初创项目发展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温文广体旅规〔2026〕X号)第一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对遴选为成都市数字文创初创企业重点项目“跟踪陪跑”的,单个项目在市级100万元激励基础上,区级再叠加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激励。

3.事项分类:免申即享。

4.支持对象::住所或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温江区的市场主体。

5.支持标准:对遴选为成都市数字文创初创企业重点项目“跟踪陪跑”的,单个项目在市级100万元激励基础上,区级再叠加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激励。

6.申报条件:遴选为成都市数字文创初创企业重点项目。

7.办理方式:惠企事项责任单位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审核办理。

8.主管部门: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9.责任科室:项目与资源开发科

第二条支持影视产业发展

(一)事项名称:支持影视剧组来温拍摄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温文广体旅规〔2026〕X号)第二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鼓励服务提供方积极为来温影视剧组提供场地便利、服务保障、宣传渠道等,吸引更多影视剧组将温江作为拍摄首选地。按照引进剧作类型、拍摄时长等,给予服务提供方每部作品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激励,单个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50万元。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住所或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温江区的市场主体。

5.支持标准:短剧作品开机拍摄7天(含)以上、剧组(不含群演)10人(含)以上,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激励;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开机拍摄20天(含)以上,剧组(不含群演)30人(含)以上,给予5万元一次性激励。

6.申报条件:

1)相关短剧作品、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须在拍在四川专委会备案,并我区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报备;

2)短剧作品在温开机拍摄7天(含)以上、剧组(不含群演)10人(含)以上;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在温开机拍摄20天(含)以上,剧组(不含群演)30人(含)以上。

7.申报资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剧组在温拍摄计划,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演员等信息;

5)剧组成员信息表,应列出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6)与拍摄计划相对应的每日拍摄佐证材料(图片、视频等);

7)其他需要报送的补充佐证材料,如先导片、样片等影音材料。

8.办理方式: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主管部门:温江区委宣传部、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10.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宣传与广电科

(二)事项名称:支持影视、动漫作品创作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温文广体旅规〔2026〕X号)第二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对在影视、动漫领域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创作优秀原创作品的,经综合评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住所或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温江区的市场主体。

5.支持标准:经综合评定,获得90(含)分以上、90—80(含)分、80—70(含)分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70分以下的不予激励。

6.申报条件:

在影视、动漫领域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创作优秀原创作品的。

7.申报资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评分标准》各项目佐证材料;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申报影视、动漫作品成片;

5)其他需要报送的补充佐证材料。

8.办理方式: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主管部门:温江区委宣传部、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10.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宣传与广电科

第三条支持文体旅融合新场景打造

(一)事项名称:支持文体旅消费新场景打造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温文广体旅规〔2026〕X号)第三条。

2.事项内容:鼓励市场主体打造数字文创、文博艺术、音乐演艺、非遗文化、乡村旅游、文体潮玩、特色宿集、银发康养等文体旅融合新场景。通过竞争性评审,每年遴选一批乡村振兴引领性强、富农增收效益突出的新场景项目,给予实施主体或运营主体最高50万元一次性激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住所或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温江区的市场主体。

5.支持标准:对遴选为乡村振兴引领性强、富农增收效益突出的新场景项目,按照分值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激励。获得90(含)分以上、90—80(含)分、80—70(含)分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70分以下的不予激励。

6.申报条件:遴选为乡村振兴引领性强、富农增收带动效益突出的新场景项目。

7.申报资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文旅消费新业态项目情况(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设施情况、所在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介绍、项目现场照片等);

3)项目为社会提供工作就业机会,吸纳就业人员情况(以缴纳社保人员为准)(提供有关企业社保缴纳统计表);

4)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或全国性媒体、省级媒体、市级媒体正面报道(提供宣传报道截图、视频等佐证),申报区域名称关键词在百度词条、小红书、抖音、快手、携程、飞猪、大众点评、美团、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情部(提供有关截图、视频等佐证);

5)上一年度举办的重大活动清单(统计内容包括:活动名称、活动时间地点、活动组织单位、活动成效及活动照片);

6)打造文体旅消费新场景成效尤为突出的(提供打造的新场景成效的文字和实景图片资料等);

7)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8)其他需要报送的补充佐证材料。

8.办理方式: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主管部门: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10.责任科室:项目与资源开发科

第四条支持举办文体旅活动赛事

(一)事项名称:支持知名品牌文旅赛事活动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温文广体旅规〔2026〕X号)第四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对在温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自主创办的知名品牌文旅赛事活动的企业,按照活动投入的45%给予最高300万元激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住所或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温江区的市场主体。

5.支持标准:

1)在温举办国际性体育赛事,总投入300万元以上,按照活动投入的45%,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激励。

2)在温举办全国性体育赛事,总投入200万元以上,按照活动投入的4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激励。

3)在温举办其他具有自主品牌,且社会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发展前景好的大型体育赛事(总规模1000人以上),总投入100万元以上,按照活动投入的4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激励。

4)在温举办国内外大型文旅活动,给予活动举办方或承办方不超过活动总费用4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激励。

6.申报条件:

1)国际性体育赛事:由国际体育组织、国家体育总局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与温江区政府共同主承办,参赛国家达到3个以上,参赛外籍运动员超过总规模20%的国际体育赛事,赛事办赛支出达到300万元以上。

全国性体育赛事:由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省体育局、市体育局与温江区政府共同主承办,参赛省份达到6个以上,赛事办赛支出达到200万元以上。

其他体育赛事:由省体育局、市体育局或温江区政府主承办,总规模达1000人以上,赛事办赛支出达到100万元以上。

国内外大型文旅活动:由省级以上文旅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授权行业协会举办的国内外大型知名文旅活动,包含文化文艺活动、颁奖典礼。

2)大型赛事需具有完备的赛事组织管理资料(赛事总体方案、赛事安保预案、赛事应急预案、赛事医疗救援方案、赛事风险评估、赛事熔断机制),且赛事期间未出现重大的安全、医疗、竞赛责任事故。

7.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引进的合同(协议)或承办活动的合同(协议),文旅赛事活动级别的认定文件等;

3)详细的文旅赛事活动组织工作方案,包括活动方案、活动内容简介、赛事总结、宣传资料、活动现场照片(至少5张)等;

4)带防伪二维码的活动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发票汇总表、发票按时间顺序上传,发票不清晰视为无效票据);

5)企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6)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7)其他需要报送的补充佐证材料。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主管部门: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10.责任科室:活动与赛事科、旅游发展中心

(二)事项名称:支持全国职业体育联赛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温文广体旅规〔2026〕X号)第四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对在温举办全国职业联赛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按照每场比赛5万元给予每赛季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在上一赛季参加中国男子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男子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男子足球乙级联赛、中国女子足球超级联赛、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全国男子篮球联赛(NBL)、中国女子篮球甲级联赛、中国男子排球超级联赛、中国女子排球超级联赛、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围棋甲级联赛、中国女子围棋甲级联赛、网球职业排名赛的职业俱乐部。

5.支持标准:按照每场比赛5万元给予每赛季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6.申报条件:

在温举办全国职业联赛、依法登记注册的职业体育俱乐部,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7.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性材料,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证照复印件等;

3)职业体育联赛基本情况介绍、赛事影响力介绍、俱乐部在联赛的注册信息;

4)职业体育俱乐部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简介、发展规划、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

5)申报项目情况针对性材料,主要包括:社会影响、社会效益、竞赛成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7)其他需要报送的补充佐证材料。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主管部门: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10.责任科室:活动与赛事科

第五条支持特色旅游路线开发

(一)事项名称:支持特色旅游路线开发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温文广体旅规〔2026〕X号)第五条。

2.事项内容:鼓励开发区内“乡村振兴游”、“非遗传承游”、“研学研修游”、“康养银发游”等特色文旅线路,对年服务5000人次以上,每条线路串联景区景点、新消费场景等点位不少于3个的,通过竞争性评审,给予最高15万元激励。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住所或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温江区的市场主体。

5.支持标准:对年服务5000人次以上,每条线路串联景区景点、新消费场景(如非遗工坊、研学基地、康养基地、乡村民宿、文创市集、特色餐饮点等)等点位不少于3个且通过竞争性评审的企业,结合年度预算,根据综合得分(专家评分×70% + 实地核查分×30%)排序,得分90(含)分以上、90-80(含)分、80-70(含)分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激励。

6.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具备旅游行社资质,为游客购买了相应的保险,且为线路的实际运营方;

2)线路类型需明确属于“乡村振兴游”、“非遗传承游”、“研学研修游”、“康养银发游”等特色文旅线路之一;

3)上一年度内,该线路累计服务游客/学员人数不低于 5000人次;

4)线路串联的景区景点、新消费场景不少于3个,且均在温江区范围内或主要节点位于温江区内;

5)线路已形成标准化服务流程,有固定导览或解说服务,年度内稳定运营不少于6个月。

7.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上一年度内,该线路累计服务游客/学员人数不低于 5000人次(需提供名单、照片、台账、签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3)企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5)其他需要报送的补充佐证材料。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主管部门: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10.责任科室:旅游发展中心

第六条支持高品质文化惠民场景和服务供给

(一)事项名称:支持高品质文化服务新场景发展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温文广体旅规〔2026〕X号)第六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支持高品质文化服务新场景发展,每年遴选一批示范性强、效益突出的文化服务新场景,给予10万元激励。

3.事项分类:免申即享。

4.支持对象:住所或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温江区的市场主体。

5.支持标准:对遴选达到标准的高品质文化服务新场景,按每年10万元进行激励。

6.申报条件:遴选达到标准的高品质文化服务新场景。

7.申报渠道:惠企事项责任单位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审核办理。

8.主管部门: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9.责任科室:公共服务科、文化传播工作部

(二)事项名称:支持在温举办高品质文化惠民活动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温文广体旅规〔2026〕X号)第六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支持在温举办高品质的小型演艺、演出、展览等文化惠民活动的,每年遴选一批示范性强、社会效益突出的活动,给予0.5万元的激励,单个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5万元。

3.事项分类:免申即享。

4.支持对象:住所或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温江区的市场主体。

5.支持标准:对遴选达到标准的高品质文化惠民活动,按每场0.5万元进行激励。

6.申报条件:遴选达到标准的高品质文化惠民活动。

7.申报渠道:惠企事项责任单位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审核办理。

8.主管部门: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9.责任科室:公共服务科

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支持对象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以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市场主体。

(二)对于适用“易申快享”申报流程的政策事项,申报时间原则上为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具体时间以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申报主体应在达到申报条件后按申报通知要求及时提出,本实施细则涉及申报资料,以当期申报通知为准,逾期不申报视同自动放弃。

(三)2025年1月1日至本政策实施前,辖区内符合本政策申报条件、尚未享受同类扶持的市场主体,可申报对应政策条款。

(四)本实施细则自2026年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温文广体旅规〔2026〕X号)有效期届满之日止,由成都市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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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政策讲解就到这里啦,如果大家还有不清楚的细节、拿不准的申报方向,都可以随时免费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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