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科技奖奖励!2025年合肥市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程序时间和条件材料、补助导向细则
科技奖奖励!2025年合肥市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程序时间和条件材料、补助导向细则!2025 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合肥市遴选提名现已开启,不接受企业直接自荐,需通过合肥市渠道择优遴选上报。覆盖基础研究、技术发明、产业化应用、青年科技人才多个赛道,成果需在本地落地转化。获奖不仅是团队与企业硬核创新背书,也为高企、专精特新、各类项目评审加分,更是冲刺国家科学技术奖重要前置储备,各创新主体抓紧梳理科技成果,把握申报窗口期。
免费咨询热线:15855199550、19855109130(同微信)
我们提供全面可靠的一站式项目申报服务体系,14年深耕政策申报领域,已积累千万级项目申报成功经验,沉淀了精准的政策对接资源、优质的企业服务资源与丰富的标杆成功案例,打磨出一套贴合市场需求的实战方法论与成熟服务体系。
我们打造了专业细分的项目服务团队,区别于行业常规模式,服务全流程分环节专人对接、分工清晰,每个环节都由资深专员深度把控,保障申报效率与通过率。全国各省市各类项目申报均可免费咨询,渔渔将为您免费定制专属项目申报规划,帮您顺利解锁政策红利。
合肥市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程序时间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研读省科技厅通知以及附件《2025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于2026年8月24日前将提名书word版报送至邮箱。
2.市科技局对所受理的提名书,按照省科技厅“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审核筛选,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申请提名号。
3.待省科技厅审核发送提名号后,各申报单位凭提名号进入安徽科技大脑→办事大厅→科技奖励,在线填写、提交提名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对照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提名书模板后的“《安徽省XX奖提名书》填写要求”以及“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进行填写并检查。系统于2026年8月25日开放,请于2026年9月7日下午17:00前完成网上填报。
4.所有申报项目须在申报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工作手册“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2025年度)”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第一完成单位将各完成单位公示情况汇总成pdf,请于2026年9月7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邮箱(以公示情况-报奖项目名称命名)。
5.提名材料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的版本,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杆夹、长尾铁夹)合订成册,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封面以提名手册中申报书为准,请勿另加封面。请于2026年9月7日下午17:00前,报送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至报送至市科技局平台处(市政务中心B座0617室)。
6.市科技局将严格按照省科技厅要求,征求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审核后择优提名。
合肥市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奖项设置
省科学技术奖设置6个奖种,分别为:重大科技成就奖、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总数不超过300项。重大科技成就奖不超过2名,青年科技创新奖不超过10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超过10名(个)。
合肥市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奖励导向
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安徽高质量发展,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破除“唯学历、唯论文、唯职称、唯奖项”倾向,重点支持优秀青年人才领衔的标志性成果。
合肥市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提名方式
提名方式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
(一)专家提名
1.提名资格。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3)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
(4)安徽省科学技术奖重大科技成就奖获得者;
(5)近十年以来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2.提名条件。
提名专家仅限提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且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提名,每人每年度提名省科学技术奖限1项。
专家提名一般应当由2名提名专家联名提名,列第一位的为主责专家。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超过1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可独立提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和安徽省重大科技成就奖获得者年龄不受限制,院士年龄不超过75(含)周岁,其他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含)周岁。
3.回避要求。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的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
(二)单位提名
1.提名资格。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管县人民政府;符合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资格条件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安徽省登记注册或安徽省所属的独立法人单位:
(1)高等学校、省属科研院所、中央驻皖单位、在皖央企等;
(2)科技领军(培育)企业、“链主”企业,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和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
(3)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省级专业学会、全省性行业协会、联合会和其他单位。
2.提名要求。提名单位应当强化主体责任,建立规范的遴选机制,常态化掌握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科技创新成果并择优提名,原则上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数量不限。重大科技成就奖、青年科技创新奖及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严格在提名数额(在安徽科技大脑中查看)范围内按要求择优限额提名。高校、科研院所应提名本单位工作者,各地市科技局应提名属地范围企业工作者(兼职人员除外)。项目提名前以适当方式征求不少于5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
以上提名单位和专家(以下简称“提名者”)应当遵守提名原则和程序,提供提名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提名和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规范审查机制,加强对申报单位履行社会征信、申报人履行科研诚信情况的前置审查。各提名者、申报人所在单位除了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查,同时还要把好申报人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省科学技术奖不接受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保密项目的提名。为支持我省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鼓励提名第一完成人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2日(含)以后出生)的项目。
被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重大科技成就奖。鼓励提名在学科建设、技术创新、产业科学技术进步、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我省相关领域科技创新与发展起到了重要奠基作用的中国公民。热爱祖国,模范践行科学家精神,仍在一线、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其工作单位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正式提名前,提名者须与候选者所在单位沟通,由候选者所在单位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围绕候选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函。
(二)青年科技创新奖。鼓励提名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产生重大国际学术影响,为推动相关学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或在国家战略需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中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在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技术进步,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做出了显著贡献的青年科研人员。候选者应当在2026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81年1月2日(含)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2026年全年在安徽省工作。
(三)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注重提名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或者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活动的外国组织、国际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四)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两年以上(即2024年7月31日以前)。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鼓励填写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如有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可不超过6篇。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省内单位。完成人与完成单位必须在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单位信息中有所体现。
(五)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即2024年7月31日之前),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创新成果须在安徽落地转化。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两年以上的行政审批文件。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审批时间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论文不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
(六)外籍人员作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被提名人的,须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七)列入国家、省(部)级、市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交验收报告。
(八)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医学类项目,凡未列入国家、省(部)、市级科研项目的自选项目,需提交单位立项依据及结题验收报告。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凡未共同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的、无共同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供项目整体应用前的有效合作证明材料,如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许可等)登记证明、资金到账凭证等客观佐证材料。
(九)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或者被提名人选参与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任一类项目的完成人。上年度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选未获奖的,再次作为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选须间隔一个年度。
(十)2024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5年度省科技奖。正在申报国家级、其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技术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的方可提名。
(十一)项目第一完成人的主要工作原则上应在安徽省境内完成,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在安徽省登记注册或安徽省所属的独立法人单位。
合肥市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提名流程
(一)提名资格确认
专家提名的,提名前由主责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邮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附件2,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所有提名专家姓名”。
单位提名的,应符合“组织机构、相关部门”相应类型。已获得提名资格的单位清单见附件1。首次开展提名工作的单位,须向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纸质盖章原件),提交至安徽省科学技术厅415室。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名资格。
(二)提名需求申请
各提名单位应当坚持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提名原则,提名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单位提名前,应向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提名项目(人选)需求,申请格式见附件3,电邮及附件标题为“单位提名申请表——提名单位名称”。
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名者,符合提名要求的,向提名者发送提名号。被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号进入安徽科技大脑正式填报提名材料。
(三)提名项目(人选)公示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须按照附件4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安徽科技大脑。其中提名单位上传提名单位公示情况,提名专家上传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提交给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备查,无需上传。
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提名单位(专家)按照要求,督促申报单位仔细阅读各类提名书填报说明和系统使用说明,登录安徽科技大脑→办事大厅→科技奖励,在线填写、提交提名项目。提名书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多个单位(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完成单位名称以法人机构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水印版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
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专家提名的,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杆夹、长尾铁夹)合订成册,请勿另加封面,由主责专家直接报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2.单位提名的,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发函要求为:各市、省直管县等提名单位应是人民政府或办公厅(室)发文;省直有关单位、高校、中央驻皖科研院所、科技领军(培育)企业、“链主”企业,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和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等提名单位应是单位发文。
提名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1)提名函1份(格式见附件5),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2)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杆夹、长尾铁夹)合订成册,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封面以提名手册中申报书为准,勿另加封面。由提名单位直接报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我们专业做项目申报14年,包括科技口、工信口、发改委、文旅口、商务口、农业林业口等等,具体有: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软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融资、百度关键词排名等等;企业不知道可以申请哪些政府补贴项目的都可以找渔渔为您做个免费项目规划。(不要抄袭)
一个电话,帮您理清思路,匹配最佳项目,让您轻松稳拿补贴政策资金与品牌荣誉提升!
专人在线指导,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获取最新政策详情,欢迎前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