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2025池州市经开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分条款申报时间补贴及条件材料程序
2025池州市经开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分条款申报时间补贴及条件材料程序!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之前报送材料!包括主辅分离、物流供应链平台、首发、首秀、首演、首展品牌等等,详情如下,各企业(单位)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奖补!
免费咨询热线:15855199550、19855109130(同微信)
我们提供全面可靠的一站式项目申报服务体系,14年深耕政策申报领域,已积累千万级项目申报成功经验,沉淀了精准的政策对接资源、优质的企业服务资源与丰富的标杆成功案例,打磨出一套贴合市场需求的实战方法论与成熟服务体系。
我们打造了专业细分的项目服务团队,区别于行业常规模式,服务全流程分环节专人对接、分工清晰,每个环节都由资深专员深度把控,保障申报效率与通过率。全国各省市各类项目申报均可免费咨询,渔渔将为您免费定制专属项目申报规划,帮您顺利解锁政策红利。
一、申报时间
2026年9月1日至9月7日。
二、申报主体
在池州经开区内依法经营、申请项目在本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且正常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或单位。但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有限制条件的,发生环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申报本政策资金。
三、申报内容
《池州市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第2、4项)、做大做优重点服务业态(第8、11项)、引导集聚创新发展(第35、37项)三大类内容。
四、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准备好申报材料,并将每个项目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三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为纸质版原件扫描的PDF文件)于2026年9月7日之前报送至经开区管委会413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1.各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现场核查、第三方机构尽职调查。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接受更换和补充。
2.各企业(单位)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奖补;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不予奖补,已拨付资金的予以追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并将企业(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2025年池州市池州市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分条款申报材料清单
一、培育发展市场主体 《池州市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2、4项)
第2项.支持主辅分离。对工业企业分离成立仓储物流、研发开发、设计检测、节能环保、租赁商务等重点行业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1000万元以上(含 1000万元)的,给予 1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营业收入每增加 1000万元再奖励 5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 40万元。
申报条件:(1)工业企业分离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归属于服务业重点行业;(2)分离的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门类,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4个行业大类外,其余行业均要求当年首次纳入本市规模以上服务业重点行业统计;(3)该服务业企业由我市工业企业合资或独资设立,或有其他相关材料证明两者存在关联;(4)政策资金兑现前未退库。
申报材料:(1)分离新设立服务业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分离新设立的企业与原企业分离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工业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如出资证明、股东决议、股权变更材料等);(3)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所分离服务业企业注册以来财务报表和完税材料,企业申请入统审核登记表复印件;(4)申报主体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附件2,下同)。
第4项:鼓励引入一体化平台整合管理服务,对将分散的、小规模的民宿、农贸、建材等市场主体整合纳入平台公司,提供一体化结算管理服务,形成“平台+公司”运营模式,平台运营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 5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营业收入每增加 2000万元再奖励 1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
申报条件:(1)将分散的、小规模的民宿、农贸、建材等市场主体整合纳入平台公司,提供一体化结算管理服务,形成“平台+公司”运营模式的企业;(2)该企业已纳入池州市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统计库;(3)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平台入驻企业明细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业务开票明细表、一体化管理证明等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3)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平台运营企业注册以来历年财务报表和完税材料;(4)企业申请入统审核登记表复印件;(5)申报主体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二、做大做优重点服务业态 《池州市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8、11项)
第8项第1款:支持物流供应链平台建设。对当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物流供应链平台,给予平台运营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1)将制造业、物流业、商贸业等市场主体整合纳入平台公司,提供货源发布、运力调度、履约监控、在途跟踪、在线支付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平台;(2)该平台运营公司首次纳入池州市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统计库,当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含5000万元);(3)该条政策与第4条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营运证件(包括运输许可证等)复印件;(2)平台入驻企业明细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业务开票明细表、一体化管理证明等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3)企业申请入统审核登记表复印件;(4)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平台运营企业注册以来历年财务报表和完税材料;(5)申报主体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第8项第2款:鼓励工业企业入驻物流供应链平台开展交易,对当年在平台交易额超过500万元的,按照单个企业平台交易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在政策第1款所述物流供应链平台上开展交易,且交易额达到政策条款要求。
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营运证件复印件;(2)平台运营公司关于企业入驻平台开展交易的相关证明;(3)与物流供应链平台签订的合同、业务流水明细表、发票等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4)申报主体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第11项:鼓励物流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开辟物流专线。对新增始发地为池州到市外省内、省外的物流专线,专线年运营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达到政策条款要求当年新增的池州到市外省内、省外的物流专线,且稳定运营达6个月以上的道路运输业企业。该条政策按企业申报,单个企业开通多条专线的,仅按最高标准的一条专线进行奖励。
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2)专线当年运单明细表(包括运单号码、托运方、承运方、起运地、货物名称、货物数量、承运日期、到达日期、收件方、目的地、运费等);(3)零担运输合同、税务发票或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当年专线运营额审计报告等能够证明专线运营额达到标准的相关材料;(4)申报主体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三、引导集聚创新发展 《池州市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35、37项)
第35项:鼓励社会资本利用存量资产盘活改造建设文化、旅游、商业、体育等新业态,对改造资金超过500万元的,按照当年投资金额的5%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
申报条件:纳入当年盘活存量资产重点任务的、在本市范围内利用存量资产,改造建设文化、旅游、商业、体育等新业态服务业重点项目的独立法人单位,投资金额超过500万元(不含土地价款和房地产部分)。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2)项目立项批复、备案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前期文件复印件;(3)项目建设进度报告、资金使用计划等项目情况说明和真实性承诺函;(4)其他必要的印证资料。
第37项第1款:支持首发经济。对当年新开业的中国首店、安徽首店、池州首店,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1)新开设门店品牌符合《品牌首店类别标准》(附件3);(2)新开设门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新开设门店须由品牌方自营、由品牌授权单位与品牌方合作开设的实体店铺;(3)新开设门店须与商业运营载体签订1年及以上入驻合同或自持物业,且连续正常经营。
申报材料:(1)首店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7);(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3)符合《品牌首店类别标准》的证明材料;(4)申报主体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4)其他必要的印证资料。
第2款:对国际国内知名商业品牌在池开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首发、首秀、首演、首展活动,按照不超过活动费用的10%给予投资主体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1)首发、首秀、首演、首展品牌属于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且活动在池州市内举办;(2)产品已经具备通条件即将发售(新品发布时间距离发售时间不超过一个季度并符合国内相关标准要求,在同类市场具有明显的领先性和趋代表性;(3)首发、首秀、首演、首展举办单位具有独立法资格的企业,为品牌方、品牌方授权单位或品牌方合作单位。
申报材料:(1)首发首秀首演首展奖补资金申请表(附8);(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3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证明材料;(4)活动举办合同协议、费(场租、设备租赁、搭建等)证明材料;(5)申报主体关于报材料真实性承诺;(6)其他必要的印证资料。
第3款:对当年引入的全市首家主流消费品牌、新消费品牌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符合政策条款要求的主流消费品牌(附件9)新消费品牌(附件10),相关品牌首店须收录于大众点评网互联网平台。
申报材料:(1)主流消费品牌、新消费品牌首店实地照片(2)大众点评网收录信息;(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营业照(复印件);(4)其他必要的印证材料。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我们专业做项目申报14年,包括科技口、工信口、发改委、文旅口、商务口、农业林业口等等,具体有: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软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融资、百度关键词排名等等;企业不知道可以申请哪些政府补贴项目的都可以找渔渔为您做个免费项目规划。(不要抄袭)
一个电话,帮您理清思路,匹配最佳项目,让您轻松稳拿补贴政策资金与品牌荣誉提升!
专人在线指导,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获取最新政策详情,欢迎前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