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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条件、门类、申报书、辅助材料、程序!舒城县第七批、东至县第六批、涡阳县第十批、桐城市第七批、濉溪县第八批县级非遗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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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非遗项目申报人注意!舒城县第七批、东至县第六批、涡阳县第十批、桐城市第七批、濉溪县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已经启动。舒城、东至、桐城9月30日截止,涡阳10月10日截止,濉溪电子版9月1日前初审、12月7日正式截止。时间紧、材料细,符合条件的项目保护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请立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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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第七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
一、舒城县第七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条件
项目需符合以下标准:
(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二)具有展现我县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四)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五)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同等条件下,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
二、舒城县第七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程序
各乡镇根据申报单位意愿,对照申报条件,结合实际,对本地区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提出推荐名单,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三、舒城县第七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报函。各乡镇对推荐申报情况的总体说明,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
(二)项目申报书(附件2)。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建议保护单位、项目保护计划、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申明书、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授权书》等。
(三)推荐申报图片、视频等辅助材料(附件3)。
项目申报书、照片及其他纸质辅助材料均以A4纸印制,统一装订成册,一式2份。所有申报材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文本、视频、照片等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舒城县第七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听取传承人、专家学者意见,认真遴选推荐申报项目,做好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项目条件、项目保护单位资质和能力,确保保护计划的真实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深入摸底,积极申报。请各乡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入摸底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舒城县文化馆(县非遗保护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东至县第六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
一、东至县第六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法规定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遗的定义,属于民间文学、传统技艺、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民俗活动等范畴(具体门类详见下文)。
2.价值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中华民族文化认同,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3.文化价值突出: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学、艺术或科学价值,体现东至县的文化多样性与创造力。
4.群众广泛认可:在本行政区域内被民众普遍认同,具有较大影响力。
5.活态传承良好:具有较长的传承历史和清晰的传承谱系,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在民间传承实践。
6.保护计划可行:制定了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规划。
7.特殊资质:食品、药品类项目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东至县第六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以下门类:
(一)民间文学(口头文学),如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等;
(二)传统美术,如绘画、剪纸、泥塑、木雕、石刻、瓷雕、刺绣、印花等;
(三)传统音乐,如民间歌曲、器乐曲、舞蹈音乐和部分民间祭祀仪式音乐等;
(四)传统舞蹈,如生活习俗舞蹈、岁时节令习俗舞蹈、人生礼仪舞蹈、宗教信仰舞蹈、生产习俗舞蹈等;
(五)传统戏剧,在本土传承的各种戏剧;
(六)曲艺,如说书(徒口讲说、说唱相间、韵诵表演)、唱曲(板腔体、曲牌体、板牌混合体)、谐谑(相声类、快板类、谐戏类)等;
(七)民间杂技,如杂技、魔术、马戏、乔装戏、滑稽等;
(八)传统技艺,如工具和机械制作、农畜产品加工、传统美食、烧造、织染缝纫金属工艺、编织扎制、髹漆、造纸、印刷和装帧等;
(九)传统体育和游艺,包括民间游戏、杂耍(艺)、竞技等;
(十)传统医药,包括养生、诊法、疗法、针灸、方剂、药物等;
(十一)生产商贸习俗,包括农业生产、林业生产、渔业生产、商贸等习俗;
(十二)消费习俗,包括服饰习俗、饮食习俗与禁忌、居住习俗等;
(十三)人生礼仪,包括生育习俗、婚姻习俗、寿诞习俗、丧葬习俗等;
(十四)岁时节令,包括节气习俗、传统节日习俗等;
(十五)民间信俗,包括信仰习俗、庙会习俗等;
(十六)民间知识,包括医药卫生、物候天象、灾害、数理、测量、记事、建筑等知识;
(十七)其他,如传统行会、香会等民间组织、村规乡约等。
三、东至县第六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文件:以申报主体名义出具推荐报告,说明项目名称、类别及申报目的。
2.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传承谱系、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等。
3.辅助资料:项目申报视频、项目申报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项目实物(道具、服装、工具等),文献资料、社会荣誉、奖励、证书等。
四、东至县第六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材料递交方式与时间
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及辅助材料请用A4纸印制,活页装订,一式2份。
电子材料: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格式)、照片原图、视频等存入U盘,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所有材料归档不退)。
截止日期:2026年9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地址: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股(475室)。
涡阳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
一、涡阳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分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门类,申报主体可以为相关群体或个人,并符合下列标准:
(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二)扎根于民间世代相传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四)具有促进本地区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
(五)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
(六)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二、涡阳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根据申报单位意愿,经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同意后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二)县直单位推荐的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项目,直接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三、涡阳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材料
(一)申报报告:县直单位或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向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提出本镇(街道)或本单位申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意见、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5张jpg格式照片,并注明拍摄作者和图片简介)、证明材料、
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详见附件2)。
四、涡阳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
(二)严格程序,认真筛选、论证,确保项目质量。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5-10分钟录像片(MP4/AVI/MPEG/MOV格式)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录像片制作需符合规定技术参数;
3.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5份(原件不少于2份),电子版资料用U盘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将组织对各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申报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材料进行集中审核,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未确定项目保护单位的,不予受理。
请各县直有关单位、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于2026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文化艺术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安徽桐城市第七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
一、安徽桐城市第七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范围
面向桐城市辖区内,涵盖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十大门类。申报项目须尚未列入桐城市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优先征集红色文化、乡村振兴、中医药、文旅融合相关特色项目。
二、安徽桐城市第七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2.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3.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4.在一定群体或地域内世代相传,具有较长的传承历史、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最少要有三代以上传承或百年历史)。
5.具有体现桐城地域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在本地有较大社会影响力。
6.制定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7.申报主体必须是常驻(住)本地的单位或自然人。
8.在同等条件下,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助力乡村振兴和文旅融合的项目优先申报。
9.存在有争议的项目不予推荐申报。
三、安徽桐城市第七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途径
1.各乡镇(街道)文化分馆收集本辖区项目,初审后统一报送至桐城市文化馆(市非遗保护中心)。
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作为保护单位进行推荐申报。
3.公民个人可以向属地镇街文化分馆提出项目线索,由属地组织正式申报。
四、安徽桐城市第七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程序
1.由各镇、街道对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初选、推荐到市文化馆(市非遗保护中心)。
2.市文化馆(市非遗保护中心)对推荐的项目进行筛选审核、论证,再组织相关专家对具备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报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研究、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桐城市人民政府核准公布。
五、安徽桐城市第七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或自然人出具书面申请报告。
2.《桐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A4纸印制,纸质版一式5份;
-电子文本(Word格式),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2312小四号字体填写,不得扩展。
3.辅助资料:
-项目说明、历史沿革、传承谱系;
-实物照片、活动现场图片;
-项目专题录像片(5-8分钟,MP4格式,完整展示项目核心流程);
-地方志、文献记载、老照片等史料佐证;
-录音、录像、代表性图片、佐证材料、授权书,以及其它有关资料。
六、安徽桐城市第七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工作要求
1.申报材料(文字表述、图片格式等)力求精炼、真实、可靠。
2.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前报送至桐城市文化馆(桐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濉溪县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一、濉溪县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条件
未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并符合下列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濉溪县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体现文化多样性。
(四)体现濉溪县文化多样性与创造力,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民众广泛认同并具有较大影响。
(五)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六)申报项目由父子(家庭)、或师徒、或学堂等形式传承三代以上,且要求传承谱系清楚、明确,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各镇和县直各单位推荐的项目,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助力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及美食与健康的项目。
二、濉溪县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主体
(一)长期(5年以上)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熟练掌握项目主要知识和核心技艺。
(二)具有该项目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
(三)能够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四)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五)濉溪县境内的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向所在镇综合文化站提出项目申请。
(六)传承于不同地区的同类项目,申报各方签订协议书后,可联合申报。
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一)目前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
(二)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
(三)大众实践,群体传承,目前难以确定其传承人的。
(四)近5年内有不良记录的。
三、濉溪县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报函(附件1)。各镇人民政府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
(二)项目申报书(附件2)。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三)推荐申报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辅助材料(附件3)。推荐申报材料电子版(含签章部分)请于2026年9月1日前以U盘电子版报送濉溪县非遗保护中心初审,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限期修改。
申报项目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予退还。
初审通过后提交正式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均为原件,不退回),以A4纸正反双面印制,按顺序装订成册,送至县非遗保护中心。材料报送起始日期为6月15日,截止日期为12月7日。
四、濉溪县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各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遴选推荐申报项目。
(二)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未确定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及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三)精心组织,提高质量。申报书要安排一定文字功底的同志认真撰写,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保护计划和相应的保护措施。图片要安排专业人士组织拍摄,确保质量。
(四)报送要求:
报送单位:濉溪县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室(濉溪县文化馆三楼)
地址:濉溪县文化馆(县沱河西路南紫薇大道西)
五地申报截止时间不同:舒城9月30日、东至9月30日、桐城9月30日、涡阳10月10日、濉溪电子版9月1日初审、正式材料12月7日。建议先核对项目门类、传承谱系、保护单位、申报书、辅助材料,再按各地要求装订报送。若对条件匹配、材料准备、申报书填写不确定,欢迎联系我们,免费获取一对一咨询及专属方案:1585515700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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