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2026烈山区重点产业奖励政策申报指南:建筑业、批零住餐、服务业、知识产权五大领域奖补全解析
烈山区《关于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意见》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1年。政策由区财政每年安排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企业上规上限、创新发展、产业培育等扶持,覆盖建筑业、批零住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营利性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五大领域。建筑业新取得稀缺资质奖励20万元,批零住餐月度新增限上零售企业最高奖励8万元,科技孵化器每培育1家国家级高企奖励1万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营收达2亿元奖励300万元,维持10年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奖励0.6万元。建议烈山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对照条款准备申报。
烈山区《关于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意见》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1年。政策由区财政每年安排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企业上规上限、创新发展、产业培育等扶持,覆盖建筑业、批零住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营利性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五大领域。建筑业新取得稀缺资质奖励20万元,批零住餐月度新增限上零售企业最高奖励8万元,科技孵化器每培育1家国家级高企奖励1万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营收达2亿元奖励300万元,维持10年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奖励0.6万元。建议烈山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对照条款准备申报。
若您对申报事宜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免费获取一对一咨询及专属方案:15855157003(微信同号)。
我们深耕项目申报领域十三年,累计服务企业超3万余家。专注服务安徽、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六省企业,提供从“前期规划→中期培育→后期申报”的全流程闭环服务。我们不仅是材料专家,更是您的战略伙伴,精准匹配各省政策红利,确保每项关键认证成功落地。
六省企业持续选择我们的原因:
资质认定:高企认定(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研发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
智能绿色转型: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两化融合贯标
专项荣誉:首台套、老字号、政府质量奖、科技成果评价
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软著
工商财税:全方位合规支持
您的收益:
精准匹配政策:避免盲目申报,节省企业成本
全流程陪伴:让您专注核心业务,无后顾之忧
十年实战经验:成功案例可查,专业值得信赖
一、建筑业
(一)鼓励企业资质拓展(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加大区内企业稀缺资质培育,对新取得港航、矿山、冶金、电力、通信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取得人防、消防、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鼓励企业入规纳统(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对首次入规纳统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规纳统的房地产业企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活动),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3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企业产值提升(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对当年度建筑业总产值3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不低于我区库内建筑业总产值增幅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核心管理团队3万元奖励;对当年度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不低于我区库内房地产业总营业收入增幅的房地产业企业,给予核心管理团队2万元奖励。
(四)鼓励企业对外拓展(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鼓励域内建筑业企业承接市外工程项目,对年度市外产值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批零住餐业
(五)壮大市场主体(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鼓励批发企业上限。对月度新增限上批发企业,在3月底前上限且全年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6月底前上限且全年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的、9月底前上限且全年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的、11月底前入统的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年度上限的批发业企业,第二年上半年保持增幅10%及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
鼓励零售企业上限。对月度新增限上零售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3月底前上限且全年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的、6月底前上限且全年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的、9月底前上限且全年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11月底前入统的分别给予8万元、6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对年度上限的零售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第二年上半年保持增幅10%及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
鼓励住宿餐饮企业上限。对月度新增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3月底、6月底、9月底、11月底前上限,且第二年上半年保持正增长的,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年度上限的住宿餐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第二年上半年保持增幅10%及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
对上一年度(2025年)上限且上半年保持正增长的商贸企业,月度入库、年度入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对当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且年增速达到20%的批发企业,销售额较同期每增加2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
对当年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且年增速达到15%的零售企业,零售额较同期每增加500万元给与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对当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且增速达到15%的住宿餐饮企业,营业额较同期每增加2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
对新增样本点企业,年销售额增速达到30%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库一年以上样本点企业,年销售额增速20%-30%(含)、30%以上的,每家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奖励。
(七)支持景区旅游饭店提升建设(牵头部门:区市场局)
对景区旅游饭店企业,新建、升级改造的门店,被评为“旅游饭店示范店”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八)支持企业达规入库(牵头部门:区发改委)
对首次入规的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企业,月度入库、年度入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九)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牵头部门:区发改委)
对在库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且增速15%(含)-20%的给予2万元奖励,增速达到20%(含)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
四、营利性服务业
(十)支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对符合条件且首次纳入“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规模以上企业,月度入库、年度入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库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达到20%的给予3万元奖励。
(十一)支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
对于符合条件且首次纳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规模以上企业,月度入库、年度入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库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达到20%的给予3万元奖励。
(十二)支持科技孵化平台建设(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
对于符合条件且成功纳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规模以上企业,月度入库、年度入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库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达到20%的给予3万元奖励。
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中的科技孵化器、创业空间、孵化器等运营企业,每成功培育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单年度累计最高奖励10万元;每成功备案10家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单年度累计最高奖励5万元。
(十三)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区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或通过购买服务、场地补贴、项目补贴、引才补贴等多种方式,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展及运营管理。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模达到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1500米平方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内人力资源公司总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1.5亿元、2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四)支持检测市场行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市场局)
对新获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以及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等领域的甲级、乙级资质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五)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市场局)
对企业新建成的重点领域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质检中心、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六)支持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司法局)
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对辖区内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并入规纳统的律师事务所,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七)支持文化旅游体育行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文旅体局)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和省级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等荣誉的文旅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国际交流合作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符合条件且首次纳入“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规模以上企业,月度入库、年度入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库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5%的给予3万元奖励。
(十八)支持食品行业标准化建设(牵头部门:区市场局)
对主持制定省级团体标准、市级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知识产权服务
(十九)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牵头部门:区市场局)
对维持年限达到10年的有效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给予0.6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域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事业单位,在原有数量的基础上当年增加3件、5件、7件、10件的,分别给予1万、2万、3万、5万元奖励;对符合战新产业的高价值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追加0.3万元奖励。
对通过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并获得境外授权的,每件给予2万元奖励。
对收储运营域内高价值发明专利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件给予0.6万元奖励(3件起步)。
(二十)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转化(牵头部门:区市场局)
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项目申请并授权的发明专利,成功转化实施且实现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单位,给与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附则
本意见中企业享受的各类奖励总和原则上不突破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已享受区政府单独政策的同类事项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同一企业符合条款兑现条件的不同事项可以同时享受;同一事项涉及本意见多项奖励政策或省、市及其他部门政策文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确定。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意见牵头执行,各牵头部门负责意见条款解释,区财政局负责意见政策兑现。
本《意见》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烈山区重点产业奖励政策有效期1年,覆盖建筑业、批零住餐、交通运输、营利性服务业、知识产权五大领域,资质奖励20万、入规奖励5万、上限奖励最高8万、科技孵化器培育高企奖1万、人力资源产业园最高300万、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0.6万。奖励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企业享受的各类奖励总和原则上不突破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
卧涛科技|六省政策申报服务
专注皖苏鄂湘川陕14年,累计服务企业超3万余家。提供资质荣誉、资金项目、知识产权等全流程申报支持,综合通过率91.7%。
免费评估:发送“企业+省份+行业”至微信15855157003,获取专属申报方案。
若您对申报事宜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免费获取一对一咨询及专属方案:15855157003(微信同号)。
我们深耕项目申报领域十三年,累计服务企业超3万余家。专注服务安徽、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六省企业,提供从“前期规划→中期培育→后期申报”的全流程闭环服务。我们不仅是材料专家,更是您的战略伙伴,精准匹配各省政策红利,确保每项关键认证成功落地。
六省企业持续选择我们的原因:
资质认定:高企认定(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研发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
智能绿色转型: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两化融合贯标
专项荣誉:首台套、老字号、政府质量奖、科技成果评价
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软著
工商财税:全方位合规支持
您的收益:
精准匹配政策:避免盲目申报,节省企业成本
全流程陪伴:让您专注核心业务,无后顾之忧
十年实战经验:成功案例可查,专业值得信赖
一、建筑业
(一)鼓励企业资质拓展(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加大区内企业稀缺资质培育,对新取得港航、矿山、冶金、电力、通信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取得人防、消防、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鼓励企业入规纳统(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对首次入规纳统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规纳统的房地产业企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活动),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3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企业产值提升(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对当年度建筑业总产值3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不低于我区库内建筑业总产值增幅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核心管理团队3万元奖励;对当年度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不低于我区库内房地产业总营业收入增幅的房地产业企业,给予核心管理团队2万元奖励。
(四)鼓励企业对外拓展(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鼓励域内建筑业企业承接市外工程项目,对年度市外产值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批零住餐业
(五)壮大市场主体(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鼓励批发企业上限。对月度新增限上批发企业,在3月底前上限且全年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6月底前上限且全年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的、9月底前上限且全年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的、11月底前入统的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年度上限的批发业企业,第二年上半年保持增幅10%及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
鼓励零售企业上限。对月度新增限上零售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3月底前上限且全年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的、6月底前上限且全年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的、9月底前上限且全年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11月底前入统的分别给予8万元、6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对年度上限的零售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第二年上半年保持增幅10%及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
鼓励住宿餐饮企业上限。对月度新增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3月底、6月底、9月底、11月底前上限,且第二年上半年保持正增长的,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年度上限的住宿餐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第二年上半年保持增幅10%及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
对上一年度(2025年)上限且上半年保持正增长的商贸企业,月度入库、年度入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对当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且年增速达到20%的批发企业,销售额较同期每增加2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
对当年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且年增速达到15%的零售企业,零售额较同期每增加500万元给与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对当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且增速达到15%的住宿餐饮企业,营业额较同期每增加2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
对新增样本点企业,年销售额增速达到30%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库一年以上样本点企业,年销售额增速20%-30%(含)、30%以上的,每家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奖励。
(七)支持景区旅游饭店提升建设(牵头部门:区市场局)
对景区旅游饭店企业,新建、升级改造的门店,被评为“旅游饭店示范店”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八)支持企业达规入库(牵头部门:区发改委)
对首次入规的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企业,月度入库、年度入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九)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牵头部门:区发改委)
对在库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且增速15%(含)-20%的给予2万元奖励,增速达到20%(含)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
四、营利性服务业
(十)支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对符合条件且首次纳入“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规模以上企业,月度入库、年度入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库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达到20%的给予3万元奖励。
(十一)支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
对于符合条件且首次纳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规模以上企业,月度入库、年度入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库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达到20%的给予3万元奖励。
(十二)支持科技孵化平台建设(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
对于符合条件且成功纳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规模以上企业,月度入库、年度入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库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达到20%的给予3万元奖励。
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中的科技孵化器、创业空间、孵化器等运营企业,每成功培育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单年度累计最高奖励10万元;每成功备案10家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单年度累计最高奖励5万元。
(十三)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区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或通过购买服务、场地补贴、项目补贴、引才补贴等多种方式,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展及运营管理。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模达到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1500米平方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内人力资源公司总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1.5亿元、2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四)支持检测市场行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市场局)
对新获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以及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等领域的甲级、乙级资质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五)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市场局)
对企业新建成的重点领域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质检中心、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六)支持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司法局)
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对辖区内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并入规纳统的律师事务所,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七)支持文化旅游体育行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文旅体局)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和省级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等荣誉的文旅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国际交流合作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符合条件且首次纳入“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规模以上企业,月度入库、年度入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库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5%的给予3万元奖励。
(十八)支持食品行业标准化建设(牵头部门:区市场局)
对主持制定省级团体标准、市级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知识产权服务
(十九)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牵头部门:区市场局)
对维持年限达到10年的有效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给予0.6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域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事业单位,在原有数量的基础上当年增加3件、5件、7件、10件的,分别给予1万、2万、3万、5万元奖励;对符合战新产业的高价值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追加0.3万元奖励。
对通过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并获得境外授权的,每件给予2万元奖励。
对收储运营域内高价值发明专利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件给予0.6万元奖励(3件起步)。
(二十)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转化(牵头部门:区市场局)
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项目申请并授权的发明专利,成功转化实施且实现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单位,给与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附则
本意见中企业享受的各类奖励总和原则上不突破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已享受区政府单独政策的同类事项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同一企业符合条款兑现条件的不同事项可以同时享受;同一事项涉及本意见多项奖励政策或省、市及其他部门政策文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确定。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意见牵头执行,各牵头部门负责意见条款解释,区财政局负责意见政策兑现。
本《意见》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烈山区重点产业奖励政策有效期1年,覆盖建筑业、批零住餐、交通运输、营利性服务业、知识产权五大领域,资质奖励20万、入规奖励5万、上限奖励最高8万、科技孵化器培育高企奖1万、人力资源产业园最高300万、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0.6万。奖励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企业享受的各类奖励总和原则上不突破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
卧涛科技|六省政策申报服务
专注皖苏鄂湘川陕14年,累计服务企业超3万余家。提供资质荣誉、资金项目、知识产权等全流程申报支持,综合通过率91.7%。
免费评估:发送“企业+省份+行业”至微信15855157003,获取专属申报方案。